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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3條 …於分割決議後十日內應公告分割決議之內容,並指定三十日以上之一定期間為異議期間。被分割公司不為公告或對於在指定期間內提出異議之債權人不提供相當之擔保者,不得以其分割對抗債權人。他公司為新設公司者,被分割公司之股東會會議視為…
  2.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6條 …業,包括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第八款所定期貨業,包括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及期貨顧問事業。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九款之事業,或第十款及第十一款之事業時,主管機關自申…
  3.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9條 …資金。二、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三、購買國庫券或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四、購買經主管機關規定一定評等等級以上之銀行保證、承兌或經一定等級以上信用評等之商業票據。五、購買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與前四款有關之金融商品。金融控股公…
  4.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5條 …。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有價證券,不包括銀行子公司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在內。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第一項各款對象為第二項之交易時,其與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不得超過銀行子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與所有利害關係人之交易總額不得超…
  5.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4條 …解除經理人或職員之職務。四、解除董事、監察人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五、令其處分持有子公司之股份。六、廢止許可。七、其他必要之處置。依前項第四款解除董事、監察人職務時,由主管機關通知經濟部廢止其董事或監察人登記…
  6.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5條 …司或證券子公司之健全經營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令金融控股公司於一定期間內處分所持有該投資事業之股份,或令金融控股公司降低其對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或證券子公司持有之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及直接、間接選任或指派之董事人數至…
  7.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6條 …或穩定金融市場之必要,得命金融控股公司履行前項之義務,或於一定期間內處分該金融控股公司持有其他投資事業之一部或全部之股份、營業或資產,所得款項,應用於改善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或證券子公司之財務狀況。
  8.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60條 …但書規定增加持股。四、違反第十六條第十項規定,未依主管機關所定期限處分。五、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十六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申報或公告之規定。六、違反第十六條第六項規定,為質權之設定。七、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為合併…
  9.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61條 …之財務報表、交易資訊或其他有關資料,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檢查費用。
  10.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62條 …、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五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七項規定,未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或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七項規定,由其負責人、職員擔任創業投資事業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三、違反第三十六條第八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減資。四、違反第…
  11.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67條 金融控股公司或受罰人經依本章規定處以罰鍰後,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仍不予改善者,主管機關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並得解除負責人職務或廢止其許可。
  12.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10條 …項,並加計自撥款日起至返還日止,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之利息。
  13.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8條 …足率。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應揭露集團資本適足率。(六)中期放款占定期存款之比率。(七)自用不動產投資額占淨值之比率。(八)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占存款之比率。(九)投資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占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比率。(十)對中…
  14. 行政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 第4條 …擔保之放款,其放款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二倍。二、辦理以本社定期存款、本社活期(儲蓄)存款、短期票券、公債、金融債券或有擔保公司債券為擔保之授信。三、辦理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消費性放款,其放款總餘額不得超過淨值。所稱消…
  15. 行政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第6條 …登至少三日,該公告應指定二十日以上之期限,不同意之社員得於指定期限內請求返還股金,信用合作社應於合併日前返還之。信用合作社得依視員或社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於前項指定期限屆滿時至合併日前之期間,限制社員申請出社或減少、轉讓其…
  16. 行政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第7條 …內以書面提出異議。信用合作社不為前項通知及公告,或對於在其指定期限內提出異議之債權人,不為清償或不提供相當之擔保者,不得以其合併對抗債權人。
  17.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發布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並依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修正之。
  18.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9條 …機關應依海域環境分類,就其所轄海域設置海域環境監測站或設施,定期公布監測結果,並採取適當防治措施;必要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得公告限制海域之使用。對主管機關依前項設置之監測站或設施,不得干擾或毀損。各類港口管理機關及事…
  19.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20條 …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取得前項許可者,應持續執行海洋監測,並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監測紀錄;其利用海洋設施探採油礦或輸送油時,應製作探採或輸送紀錄。
  20.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25條 …、航空器或海洋設施之管理人,應製作執行海洋棄置作業之紀錄,並定期將紀錄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及接受查核;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1.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61條 …有關繳納期限之規定繳納費用者,應依繳納期限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逾期九十日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22.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15條 …營業執照載明之。一、收受支票存款。二、收受活期存款。三、收受定期存款。四、收受儲蓄存款。五、辦理短期、中期及長期放款。六、辦理票據貼現。七、投資公債、短期票券、公司債券及金融債券。八、辦理國內匯兌。九、辦理信用卡業務及相…
  23.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0條 …體社員,並指定二十日以上之期限為異議期間。不同意之社員應於指定期限內以書面聲明異議,異議之社員達全體社員三分之一以上時,原決議失效。逾期未聲明異議者,視為同意。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及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4.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40條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一、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拒絕將信用合作社業務、財務有關之帳冊、文件、印章及財產等列表移交予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監管人、接管人或清理人,或拒絕將債權、債務有關之必要事項告知或拒絕其…
  25.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七條第二項所定之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五年定期檢討修正之。
  26.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金、銀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人之擔保函、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為之。
  27. 行政信用合作社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標準 第6條 以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中央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本社存單或活期存款為擔保品之授信得不計入本標準所稱授信限額及授信總餘額。
  28. 行政海洋棄置費收費辦法 第12條 …費發生日起,至完成繳納之日止,應依繳納期限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第一項應繳費額及前項利息之計算取至整數,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29.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所定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告之申報及資產負債表之公告,應依下列規定期限辦理:一、於每半年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為之。二、於每年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為之。前項財務報告之範圍如下: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股東權益變動表…
  30. 行政信託業法 第19條 …應依照信託契約之約定及主管機關之規定,分別向委託人、受益人作定期會計報告,如約定設有信託監察人者,亦應向信託監察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