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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2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得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者之資格如下:一、非屬本法第六條至第九條規定之受僱員工。二、僱用前款受僱員工之實際從事勞動雇主。三、非屬本法第六條至第九條規定之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
  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3條 …第一款及第四款人員,應以其雇主或受領勞務者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前條第二款人員,應與其受僱員工,以同一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
  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4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資格者,應由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依保險人提供之下列管道,擇一辦理參加本保險:一、保險人官方網站。二、便利商店(超商)多媒體事務機。三、職業工會。
  4.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5條 依前條規定,辦理參加本保險者,應提供下列資料:一、雇主、受領勞務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連絡電話。二、被保險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月薪資總額。…
  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每次加保期間,最長為六個月。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向後指定保險日期者,得於該指定日期之前十日內,辦理參加本保險。
  6.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其保險費率採單一費率。前項保險費率於本辦法施行時,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最近一次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之平均費率辦理。第一項保險費率,自施行之日起,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
  7.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之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按其月薪資總額,依附表所定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前項月投保薪資,不得申報調整。
  8.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保險費按申報之加保期間日數計算。前項加保期間有跨年度者,其保險費按申報當年度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率計算。
  9.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10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其保險費由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按其申報加保管道,依下列規定繳納:一、保險人官方網站:向保險人指定之代收機構。二、便利商店(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向其辦理加保手續之便利商店(超商)。三、職業…
  10.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11條 依本辦法參加本保險者,應全額繳費,不適用本法及其他法令有關保險費免繳或補助之規定。
  1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2條 …能種類、狀態、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診斷書醫療機構層級,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勞保失能標準)第二條、第三條附表、第六條第二項及第八條規定辦理。
  1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3條 被保險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請領失能年金,失能程度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完全失能:符合勞保失能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失能等級第一等級或第二等級之失能項目,且該項目之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二、嚴重失能,應符合下…
  14.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4條 被保險人失能狀態符合勞保失能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項目,請領本法失能一次金,保險人應按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三十,依失能等級之給付日數計算之。前項失能等級共分為十五等級,各等級之給付日數如下:一、第一等級:一千八百日。…
  1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5條 本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保險人應按被保險人同一部位失能程度加重或不同部位發生失能,其加重部分之失能程度發給失能給付;失能程度經綜合評估,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失能一次金:全部失能狀態核定之失能等級,較原已局部失能之失能等級提…
  16.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6條 被保險人之身體原已局部失能,於請領本保險或勞工保險失能一次金後,再因職業傷病致同一部位失能程度加重或不同部位發生失能,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失能給付:一、失能一次金:按失能程度加重前後之失能等級,依各該失能等級給付日數之差額計…
  17.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7條 被保險人於未加入本保險前或停保期間身體原已局部失能,加保後因職業傷病致身體同一部位失能程度加重或不同部位發生失能,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失能給付:一、失能一次金:按失能程度加重前後之失能等級,依各該失能等級給付日數之差額計算發…
  18.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8條 被保險人之失能程度經評估符合下列終身無工作能力情形之一,領取本保險或勞工保險失能給付,保險人應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逕予退保:一、經核定符合勞保失能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二、被保險人為請領失能年金…
  19.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扣減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0.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扣減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指已領取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撤銷或廢止,並通知繳還而未繳還者。
  2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扣減辦法 第3條 未繳還之保險給付,保險人得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領取本法下列保險給付之金額,辦理扣減至足額清償為止:一、傷病給付。二、失能給付。三、死亡給付。四、失蹤給付。
  2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扣減辦法 第4條 保險人依前條規定辦理扣減時,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一、請領本法一次金給付者:全數扣減。二、請領本法年金給付者:自每次得領取年金給付金額扣減至足額清償為止。
  2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扣減辦法 第5條 保險人以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之保險給付扣減者,應於核發保險給付時,以書面通知之。
  24.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2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定本保險年金給付,為失能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26.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如下:一、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失能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二、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三、公教人員保險:養老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27.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4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定本保險年金給付之減額調整,以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本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之合計金額,超過本保險年金給付所採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部分,為應扣減金額,由保險人於本保險年金給付中予以扣減。前項應…
  28.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5條 本保險遺屬年金之受益人有二人以上且共同請領時,以各該受益人所得領取之年金給付金額,依前條規定予以減額調整。
  29.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6條 依前二條規定計算之當月份應扣減金額,保險人應於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次月份所領取之本保險年金給付中予以扣減。
  30.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7條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所請領之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有追溯補發或調整之情形者,保險人應按各社會保險保險人或承保機關提供之媒體資料辦理減額調整。前項情形,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計算之應扣減金額,於尚未核發之本保險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