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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汽車驗證核章、實車查核及代收核章費用相關事宜。
  2. 行政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法 第4條 …車。十、執行法令規定檢驗測試時須怠速惰轉之汽車。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特殊情形。
  3. 行政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 第2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於車(場)站、機場、道路、港區、水域或其他適當地點實施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各級主管機關對行駛中汽車執行不定期檢驗應考量道路交通狀況,於道路旁明顯處置放告示牌,且應注意行車安全。前項不定…
  4. 行政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將檢驗結果交付受檢驗人。受檢驗人不服前項檢驗,得依訴願、行政訴訟程序請求救濟。
  5. 行政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執行不定期檢驗,經檢查未實施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者,依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6. 行政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 第5條 各級主管機關執行不定期檢驗,經檢驗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者,依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7. 行政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 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執行不定期檢驗,應由配帶稽查證之稽查人員為之,必要時,並得穿戴背心或臂章。
  8. 行政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 第7條 執行不定期檢驗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及格取得合格證書者為之。前項人員應使用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驗測定方法規定之儀器設備,屬執行機車之不定期檢驗,應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電腦軟體及儀器設備,並依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
  9.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2條 …發現時間、地點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舉。檢舉人應於三十日內提出檢舉,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10.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檢舉後應即查證,必要時得徵詢檢舉人告知檢舉時之妨害安寧情形或通知被檢舉人說明,被檢舉機動車輛經查證確有妨害安寧情形者,應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通知其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但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得依…
  11.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檢舉後,經查證該被檢舉機動車輛已於前三個月內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檢驗在案者,得併案處理。對於檢舉之案件經查證有下列情形者,得不予辦理:一、被檢舉之機動車輛已報廢、停駛或失竊。二、檢舉…
  12.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5條 受理檢舉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洩漏任何可資辨認檢舉人身分之消息或資料。
  13.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執行被檢舉機動車輛噪音檢驗測定之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訓練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
  14. 行政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執行通知及檢驗所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15.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指定公告者,應申請設置或操作許可證。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固定污染源製程、設備之種類、規模,將前項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分為第一類固定污染源、第二類固定…
  16.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3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生煤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指定公告之燃料(以下合稱燃料),應申請燃料使用許可證。但僅使用石油煉製業煉製販售符合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或每年總設計、實際燃料使用量低於五百公斤或五百公升…
  17.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條 …機物達五公噸以上。(四)粒狀物達十公噸以上。(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情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因增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致增加空氣污染物達第一項變更規定者,得依操作許可證異動申請程序規定辦理。
  18.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6條 …測資料。二、公私場所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執行之試車檢測報告數據、主管機關或公私場所自行或委託執行三次以上之檢測報告數據。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空氣污染物自廠係數。四、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物排放係數、控制效率、質量平衡…
  19.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7條 …設計量。前項第二款之年用(產)量,得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核定。
  20.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0條 …定污染源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或燃料使用許可證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電子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21.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1條 …二項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或操作許可證時,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於公私場所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燃料使用許可證時,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辦…
  22.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3條 …一、公私場所設立施工期間採取之污染防制設施。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3.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5條 …率。三、空氣污染物質能平衡或其他計算說明資料。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
  24.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6條 …可公告批次及專責單位或人員應符合設置之規定。(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許可事項。
  25.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8條 …,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向審核機關為之: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或營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二、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差異說明書。三、試車計畫書,其內容如下:(一)試車步驟或程序及達到申請最大產能操作條件所需日…
  26.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9條 …種類、構造、效能、流程、使用狀況及其設計圖說。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7.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1條 …公告批次及專責單位或人員應符合設置之規定。(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許可事項。前項第三款第七目至第九目所列之紀錄,應保存六年備查。前項備查資料應建立電子化紀錄,未能執行電子化紀錄者,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得以紙本紀錄代…
  28.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2條 …境影響評估法審查通過之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9.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3條 …內容操作。公私場所依本法第九十條規定,逐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審查核可之行為,得不受前項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限制。公私場所從事經核可之行為,應詳實建立紀錄,保存六年備查。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非屬操作許可證核…
  30.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4條 …,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向審核機關為之: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或營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二、燃料之種類、成分及用量。三、生產製程流程圖說。四、空氣污染收集設施、防制設施之種類及流程。五、其他經中央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