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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2條 …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及信託業。(二)證券期貨業:包括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期貨商。(三)保險業:包括保險公司、…
  2.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3條 …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或辦理儲值卡記名作業時;於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係指接受客戶申請註冊時。四、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應採取下列方式:(一)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
  3.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9條 …續監控,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金融機構應逐步以資訊系統整合全公司(社)客戶之基本資料及交易資料,供總(分)公司(社)進行基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目的之查詢,以強化其帳戶或交易監控能力。對於各單位調取及查詢客戶之資料,應建立…
  4.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0條 …人或高階管理人員為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時,不適用前項規定。保險公司、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對於人壽保險、投資型保險及年金保險契約,應於給付保險金或解約金前,採取合理措施辨識及驗證保險受益人及其實質受益人是否為前項所…
  5.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1條 保險代理人依保險法第八條規定,代理保險公司招攬保險契約者,以及保險經紀人依保險法第九條規定,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者,不適用第五條及第六條有關客戶身分之持續審查、第八條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
  6.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4條 …人帳戶基於業務需要經常或例行性須存入現金達一定金額以上之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超商、加油站、醫療院所、交通運輸業及餐飲旅館業等,經金融機構確認有事實需要者,得將名單轉送調查局核備,如調查局於十日內無反對意見,其後該帳戶存…
  7. 行政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2條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僅得對下列對象(以下簡稱特定人)進行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私募: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法人、機構或基金。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前項…
  8. 行政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3條 …)受益證券與創始機構之存款或其他負債無關,亦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二)受託機構不保證信託財產之價值。(三)受益證券持有人之可能投資風險,以及其相關權利。(四)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重要事項。八、信託財產相關書…
  9. 行政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4條 特殊目的公司對特定人進行資產基礎證券私募,其提供之投資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各種類資產基礎證券之發行條件:至少應包括發行金額、票面利率、受償順位及期間。二、創始機構、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股東、服務機構、備位服務…
  10. 行政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6條 …一款私募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轉讓,非經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登記,不得轉讓。依本條例第七條核定為短期票券之私募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其轉讓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有關私募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轉讓之限制,應於受益證券…
  11. 行政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務業務狀況,包括:(一)財務業務健全性。(二)風險管理及銀行公司治理能力(在信用合作社係指理、監事會運作之健全性及內部控制)。(三)公益及服務貢獻度。(四)業務開發及創新能力。三、增設分支機構地點對城鄉均衡發展之貢獻度;…
  12.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一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及信託業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應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規定認定;銀行業之子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認定。
  14.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4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與銀行業經營。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準則,並擬定經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金…
  15.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內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於促進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健全經營,並應由其董(理)事會、管理階層及所有從業人員共同遵行,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二、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三、相關法令規章…
  16.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6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內部控制制度,應經董(理)事會通過,如有董(理)事表示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者,應將其意見及理由於董(理)事會議紀錄載明,連同經董(理)事會通過之內部控制制度送各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修正…
  17.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7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董(理)事會應認知營運所面臨之風險,監督其營運結果,並對於確保建立及維持適當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負有最終之責任。
  18.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總經理應督導各單位(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審慎評估及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由董(理)事長(主席)、總經理及總稽核聯名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附表),並提報董(理)事會通過,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
  19.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令遵循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及資訊安全制度;內部稽核制度等內部控制三道模型。前項三道模型之架構應使各單位瞭解其各自在機構整體風險及內部控制架構所擔任之職責與功能,三道各司其職,並加強…
  20.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0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內部控制制度應包含下列組成要素:一、控制環境: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設計及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基礎。控制環境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誠信與道德價值、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治…
  21.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1條 …項第一款之董(理)事行為準則至少應包括董(理)事發現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儘速妥適處理,立即通知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或監察人(監事、監事會)並提報董(理)事會,且應督導所屬金融控股公司…
  22.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營運持續管理機制。(十四)其他業務之規範及作業程序。金融控股公司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應另包括子公司之管理及共同行銷管理。銀行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應另包括出納、存款、匯兌、授信、外匯、新種金融商品、委外作業管理、責任地圖制度及…
  23.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3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檢舉制度,並於總機構指定具獨立行使職權之單位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及調查,以促進健全經營。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對檢舉人應為下列之保護:一、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二、…
  24.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4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並由管理階層指定執行法令遵循制度、風險管理制度、資訊安全制度或具第二道功能之單位,督導訂定自行查核內容與程序及覆核各單位自行查核之執行情形。銀行業各營業、財務、資產保管、資訊單位及…
  25.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5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每年訂定自行查核訓練計畫,依各單位之業務性質對於自行查核人員持續施以適當查核訓練。
  26.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6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立隸屬於總經理之法令遵循專責單位,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並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擔任法令遵循長,綜理法令遵循事務,至少每半年向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
  27.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7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總、分支機構對法令規章遵循事宜,應建立諮詢溝通管道,以有效傳達法令規章,俾使職員對於法令規章之疑義得以迅速釐清,並落實法令遵循。法令遵循專責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建立清楚適當之法令規章傳達、諮詢、協…
  28.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8條 …,其架構原則及權責規定如下,但主管機關對信用合作社及票券金融公司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一、法令遵循專責單位應建立辨識、評估、控制、衡量、監控及獨立陳報法令遵循風險之程序、計畫及機制,以全面控制、監督及支援國內外各部門、分…
  29.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9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法令遵循長、法令遵循專責單位主管及所屬人員、國內營業單位、資訊單位、財務保管單位及其他管理單位之法令遵循主管,每年應至少參加主管機關或其認定機構所舉辦或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含母公司或…
  30.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0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建立獨立有效風險管理架構,包含辨識、評估、衡量及監控風險之程序及機制,以控制並陳報整體風險承擔能力、已承受風險現況、決定風險因應策略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前項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