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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5條 低放處置設施最終處置之廢棄物,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自由水之體積不得超過總體積百分之零點五。二、在常溫常壓下不致引起爆炸。三、具耐火性。四、不得含有毒性、腐蝕性及感染性之物質。五、不得含有或產生危害人體之有毒氣體、蒸氣及煙…
  2.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7條 低放處置設施場址,不得位於下列地區:一、活動斷層或地質條件足以影響低放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二、地球化學條件不利於有效抑制放射性核種污染擴散,並足以影響低放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三、地表或地下水文條件足以影響低放處置設施安全…
  3.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8條 低放處置設施之設計,應確保其對設施外一般人所造成之個人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二五毫西弗,並應符合合理抑低原則。
  4.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9條 低放處置設施應採多重障壁之設計,並依廢棄物分類特性分區處置。
  5.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0條 低放處置設施與安全有關系統及組件之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可進行檢查、維護及測試。二、防範可預期之天然災害。三、具備緊急應變功能。四、具有相互替代性或備份。
  6.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1條 低放處置設施封閉前,其排水與防滲設計,應能防止廢棄物與積水或滲漏水接觸。
  7.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2條 低放處置設施之保安與警示設計,應能防止人員誤闖或占用。
  8.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2-1條 低放處置設施作業,應符合該設施安全分析報告及輻射安全防護之相關規定。
  9.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3條 低放處置設施於封閉時,應考量監管結束後之土地再利用。
  10.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4條 低放處置設施完成封閉後,應對處置管制地區之穩定性,進行至少五年之觀察及監測,並依主管機關核准之監管計畫進行監管。
  11.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5條 低放處置設施之重要結構體、系統與組件之設計、製造、安裝、測試及維護等紀錄,應永久保存備查。
  12.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6條 低放處置設施經營者,於處置設施興建前,應取得處置管制地區之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
  13.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7條 低放處置設施運轉期間,經營者應每十年執行再評估,並將載明下列事項之再評估報告,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一、綜合概述。二、設施結構檢查及評估。三、輔助設備檢查及評估。四、接收、處理、貯存及處置作業評估。五、廢棄物貯存及處置狀況評…
  1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廠登記證明文件。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者,應設置適當之電波隔離設施,以避免干擾無線電之合法使用者;如發生干擾之情事,應依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有關干擾之規定辦理。
  1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第8條 …臺。九、供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公共利益或防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用。輸入使用目的為前項第二款、第六款或第八款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使用計畫得免載明第二項第一款之使用區域、第二款之使用期間及規劃、第四款之電波有效涵蓋範圍及其…
  16.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教育主管機關核定課程所實施之操作訓練外,學術研究機構、醫院及設施應將包括講習課程、指導人員、講習地點及參訓人員姓名等資料留存備查,並保存三年。
  17.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內之工作,須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應由訂約之設施經營者檢具該外國人之國外操作或輻射防護訓練證明文件影本,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合格後,始得為之。
  18.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列之一,並取得證明者:一、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或設施經營者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附表二規定辦理之訓練。二、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取得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附表所定…
  19.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5條 本會設下列處、室:一、綜合規劃處,分六科辦事。二、基礎設施處,分五科辦事。三、平臺事業管理處,分六科辦事。四、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分八科辦事。五、法律事務處,分三科辦事。六、秘書室,分四科辦事。七、人事室,分二科辦事。八、…
  20.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7條 基礎設施處掌理事項如下:一、通訊傳播網路建設、審驗及檢驗之監督管理。二、通訊傳播網路管理法規、技術規範訂定、修正之研擬。三、通訊傳播網路驗證機構之認可及監督管理。四、通信動員分類計畫、通訊傳播事業災害防救業務之規劃、執行…
  21.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2條 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申請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放射性廢棄物產生者。二、政府依法設立之機關(構)。三、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最低實收股本總額如下:…
  22.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2-1條 …點,舉辦公開說明會。申請者應將前項說明會之時間、地點、方式、設施申請案名稱及安全分析說明資料,於說明會三十日前刊載於新聞紙及申請者之網站,並於適當地點公告與通知下列機關(構)及人員:一、中央政府有關機關(構)。二、設施場…
  23.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3條 …送主管機關審查並繳交審查費。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興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申請者應於主管機關作成審查結論前,檢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
  24.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4條 …報告,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綜合概述。二、場址之特性描述。三、設施之設計基準。四、設施之組織規劃、行政管理及人員訓練計畫。五、設施之安全評估,含預期之意外事故評估。六、輻射防護作業及環境輻射監測計畫。七、品質保證計畫。八、…
  25.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5條 …制。三、周界實體阻隔物、入侵偵測及警報監視系統。四、保安通訊設施及與警察機關協調支援事項。五、保安系統測試、維護及各項紀錄保存。六、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26.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6條 申請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或貯存設施建造執照者,其財務保證說明應載明負擔設施興建、運轉及除役所需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申請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者,其財務保證說明應載明負擔設施興建、運轉、封閉及監管所需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
  27.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9條 …應於下列期限作成審查結論公告之:一、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或貯存設施:六個月。二、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或貯存設施:十個月。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一年。四、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三年。
  28.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3條 …通訊傳播訊息,並具備傳輸、交換、接取功能之設備。四、電信基礎設施:指電信設備與其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管線、電信引進管線、建築物內之管線,與其各項電信線路所需之管道、人孔、手孔、塔臺、電桿、交接箱、配線架、機房及其他附屬…
  29.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22條 …法律規定,得指定電信事業採取確保通信之必要措施或設置應變相關設施。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經通訊監察之建置機關指定者,其電信網路應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具有配合執行監察之功能,並負有協助建置與維持通訊監察系統之義務。除依第五十四條…
  30.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28條 …目之用戶數或營業額達主管機關公告比率以上。三、擁有或控制樞紐設施。提供電信服務者具有前項情形,而未辦理電信事業登記者,就本章之規定,視為電信事業,依本章之規定辦理。電信事業間不為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第一項情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