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92 / 200 頁-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1條 爆炸物販賣業者及購買者,其儲存或使用爆炸物地點鄰近他人火藥庫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將爆炸物寄存於他人火藥庫。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2條 …管機關會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查驗合格發給登記證後,始得使用。火藥庫之設置位置、構造、設備、儲存量及儲存高度,應符合火藥庫設置標準。前項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建築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3條 爆炸物變質或有其他不堪使用情形需廢棄處理時,爆炸物之販賣業者或購買者,應填具爆炸物廢棄申報書,載明擬廢棄爆炸物種類、數量、處理時間、地點與方法及作業安全防護措施,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4條 …機關許可,不得移充他用。申購之爆炸物,於作業結束有賸餘或不再使用時,應申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由販賣業者估價收回或由洽定之購買者承購。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5條 …炸物管理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爆炸物之收發、儲存、搬運或使用之管理事項。二、督導押運爆炸物。三、其他有關爆炸物管理事項。前項爆炸物管理員應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之爆炸物管理員訓練班受訓期滿成績及格,並…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爆炸物使用人員或爆炸物管理員:一、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二、犯內亂、外患、公共危險、殺人、竊盜、強盜、侵占或擄人勒贖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三、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組織犯罪防…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8條 在爆炸物製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不得吸菸、使用火源或擅自攜入易燃性、著火性物質。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3條 主管機關為防止災害得隨時派員檢查爆炸物製造、販賣或使用之工作場所安全設施、考核爆炸物管理及使用人員,並得向有關人員查詢簿、冊、書、表等紀錄。受檢查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於前項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一項檢查人員於執行檢查…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4條 …製造、販賣業者或購買者,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一、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設備或火藥庫。二、禁止或限制其製造、販賣、儲存、運輸或使用爆炸物。三、變更爆炸物存放處所。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6條 …出借爆炸物、未經核准即由販賣業者收回或由購買者承購賸餘或不再使用之爆炸物者。七、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四條所為之緊急措施處分者。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7條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未經由爆破專業訓練之人員使用爆炸物者。三、未依第十九條規定儲存、暫時存放或指定專人看管爆炸物者。四、未依第二十條規定設置火藥庫及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者。五、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9條 軍事機關自行使用爆炸物之製造、購買、輸入、運輸及儲存,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42條 有關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等之新技術及新產品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爆炸物使用之新產品指現場拌合爆劑使用之硝酸銨原料(以下簡稱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包括多孔性粒狀硝酸銨、未敏化硝酸銨乳化劑等。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第4條 …牆壁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出入口應設一道防盜門扉並加鎖,使用鐵板或鋼板製作。三、設置架臺者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並定著在堅固之基礎上。架臺及其附屬設備,應能負載所儲存物品之重量並承受地震所造成之影響。架臺應設置防止儲放物…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第5條 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儲存場所未依規定使用者,主管機關得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完成或無法改善,得令採取下列措施:一、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設備或火藥庫。二、變更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儲存場所。
- 行政法醫師法 第7條 非領有法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法醫師名稱。非領有專科法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專科法醫師名稱。
- 行政法醫師法 第40條 …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或將法醫師證書、專科法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廢止其法醫師證書。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務內容如下:一、領退料人員:自火藥庫提領爆炸物至工地或將工地使用賸餘之爆炸物退還至火藥庫儲存。二、裝藥人員:將爆炸物裝入砲孔、填塞不燃性物質及處理引爆後之殘留爆炸物。三、發爆人員:具裝藥人員之身分,並負責結線、導通試驗、…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合格證明之外國人或本國人員擔任。前項特殊發爆作業以因業務上需使用爆炸物銷毀廢棄地雷或未爆彈藥、進行水底爆破或電影爆破特效,爆破高爐殘銑或經由中央主管機關認有使用爆炸物必要之發爆作業為限。領有爆炸物管理員證或爆炸物管理員訓…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者僱用者,另應檢附委託爆破專業人員之證明文件。三、適任爆炸物使用相關作業切結書正本(附件四)。名冊所列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所領爆破專業人員證有效期限屆滿時,尚未完成換發新證者,應即停止使用爆炸物。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任職中或委託中之爆破專業人員有客觀事實足認其不能執行爆炸物使用業務之疑義時,得填具申請書(附件五),並檢附相關證明書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組成認定小組認定之;該新任之爆破專業人員或任職中之爆破專業人員或經爆炸物購買者委託…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容器,或於專用容器內存放其他物品。五、爆炸物之裝填及引爆,未使用安全方法及器具為之。六、爆炸物引爆前未作廣泛之警告及實施安全警戒。七、爆炸物引爆後遇有殘留爆炸物時,未以安全之方法處理。八、當日需用之爆炸物,未暫存放於工作…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規定,廢止爆破專業人員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不能執行爆炸物使用業務之原因已消滅。三、依前項第四款規定,廢止爆破專業人員證,自廢止之日起滿一年,並重新取得爆炸物管理員或爆破專業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四、依前項第五款規定廢止爆…
-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公所申請同意:一、採取地點如為私有土地,應取得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同意;其屬其他目的事業管理機關之公有土地,應經該管理機關核准或許可。二、採取地點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水土保持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或許可其採取。二、採取地點位於私有土地者,應洽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同意後採取。工程主辦機關應於搶修工程完竣後一個月內將土石採取數量及採取地點處理情形填具通報表(附表三)通知直轄市或縣(市)土石採取主管機關。
-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核定之採取人於專土專用區域內採取之土石,僅供該工程或公共建設使用,不得運往他處或對外銷售;違反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核定及公告,並通知該工程主辦機關及其上級主管機關。依前條核定之採取人應依核定之書件內容辦理土石採取作業…
-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受理核准:一、工廠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土地使用同意書。三、申請書。前項申請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開採地點、面積、數量及期間;如開採地點已有磚、瓦或窯業用土之採取者,應取具原採取人之同意書。二、開採方式…
- 行政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所稱之民生必需品。三、配售標準:如附表一。四、對使用天然氣用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研擬於天然氣中斷時之替代執行作為,並納入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準備執行計畫(以下簡稱執行計畫)整備。
- 行政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5條 …兒配方食品:三個月。五、液化石油氣:前十二個月之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二十五天以上之數量。前項各款配售品項安全存量,分別由農業部農糧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經濟部能源署納入年度整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