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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 200 頁-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16條 …官,以書面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規定宣告許可執行並轉換之徒刑。
- 行政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第3條 …名、年齡、住址職業及與在院學生之關係填入接見簿,送經訓導組長許可後方准接見。
- 行政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第7條 接見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但有特別事由經院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 行政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第8條 在院學生每週接見不得逾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限,但經院長許可者,得增加或延長之。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接見規則 第8條 …間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午十四時至十六時,但有特別事由經校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 行政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第6條 …護,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二、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其外出條件不符之活動。如須變更時,應依前條辦理。三、應主動與監獄保持聯繫,不得無故失聯。四、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實…
-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2條 …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二、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其監外作業事由不符之活動。三、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跟蹤、糾纏或其他不法行為。四、不得違反作業…
-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12條 假釋案件經法務部不予許可時,監獄應速將處分書交由受刑人親自收受,並製作書面文件供受刑人簽名及載明收受日期。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3條 機關得許可收容人或請求接見者使用之通訊設備,以電話設備、遠距接見設備、行動接見設備及其他經監督機關核定之通訊設備種類為限。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4條 …項或羈押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機關認收容人有相當理由時,得許可其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接見,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收容人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或有生命危險。二、收容人之家屬或最近親屬最近三個月,均未與其接見及通信。三、收…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5條 …應審查第一項文件,並審酌通訊設備功能、排程及收容人個別情形,許可並通知收容人與接見對象依指定時間及通訊方式辦理接見。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6條 …條第一項所定之文件,收容人應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提出。但經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一、依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請求接見之收容人,應於其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後一個月內或有生命危險之情形後七日內提出。二、依第四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請求接…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7條 …羈押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機關認請求接見者有相當理由時,得許可其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接見,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家屬或最近親屬,未便至機關接見。二、律師或辯護人,未便至機關接見。三、前二款以外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未…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8條 …應審查第一項文件,並審酌通訊設備功能、排程及收容人個別情形,許可並通知收容人及請求接見者依指定時間及通訊方式辦理接見。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9條 …一項所定之文件,請求接見者應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提出。但經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一、依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目至第三目、第五目規定請求接見者,應於請求接見日之前七日至前二日提出。二、依第七條第三款第四目規定請求接…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16條 接見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機關得中止接見:一、非被許可接見者為接見。二、被許可接見者使用非指定之通訊設備接見,或未經許可於接見中為攝影、錄影、錄音或使用其他影音設施。三、被許可接見者為謾罵喧鬧,或破壞接見處所或其設備,…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18條 …金或勞作金扣繳之。二、依第七條規定接見所生之之通訊費用,由被許可接見者負擔。前項第一款所定通訊費用,收容人無力負擔且機關認為適當時,得由機關支付之。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45條 …提供廣播、電視設施、資訊設備或視聽器材實施教化。受刑人經監獄許可,得持有個人之收音機、電視機或視聽器材為收聽、收看。監獄對身心障礙受刑人應考量收容特性、現有設施狀況及身心障礙者特殊需求,提供視、聽、語等無障礙輔助措施。前…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69條 …接見,每次不得逾三人。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監獄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被許可接見者,得攜帶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計入前項人數限制。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77條 外界得對受刑人送入金錢、飲食、必需物品或其他經監獄長官許可之財物。監獄對於前項外界送入之金錢、飲食、必需物品及其他財物,所實施之檢查不得逾必要之程度。經前項檢查認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時,得限制或禁止送入。前三項金錢、飲食…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79條 經檢查發現受刑人未經許可持有之金錢或物品,監獄得視情節予以歸屬國庫、毀棄或另為其他適當之處理;其金錢或物品持有人不明者,亦同。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94條 …之,並應向監獄或法院提出委任狀。受刑人或代理人經監獄或法院之許可,得偕同輔佐人到場。監獄或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受刑人或代理人偕同輔佐人到場。前二項之輔佐人,監獄或法院認為不適當時,得撤銷其許可或禁止其陳述。輔佐人所為之陳…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18條 法務部參酌監獄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項陳報假釋之決議,應為許可假釋或不予許可假釋之處分;如認原決議所載理由或所憑資料未臻完備,得通知監獄再行補正,其不能補正者,得予退回。經法務部不予許可假釋之處分案,除進級者外,監獄應逾四月…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21條 受刑人對於前條廢止假釋及第一百十八條不予許可假釋之處分,如有不服,得於收受處分書之翌日起十日內向法務部提起復審。假釋出監之受刑人以其假釋之撤銷為不當者,亦同。前項復審無停止執行之效力。在監之復審人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向監獄提…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22條 …並應向法務部或法院提出委任狀。受刑人或代理人經法務部或法院之許可,得偕同輔佐人到場。法務部或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受刑人或代理人偕同輔佐人到場。前二項之輔佐人,法務部或法院認為不適當時,得撤銷其許可或禁止其陳述。輔佐人所為…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4條 受刑人對於廢止假釋、不予許可假釋或撤銷假釋之處分不服,經依本法提起復審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復審逾二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復審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應向監獄所在地或執行保護管束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前項處分…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53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不予許可假釋而依司法院釋字第六九一號解釋已繫屬於高等行政法院之行政訴訟事件,於修正施行後,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尚未終結者:由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移送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查。二、穿著適當服裝及遵守秩序,不得鼓譟及喧嘩。三、未經監獄許可,不得攜帶、使用通訊、錄影、攝影及錄音器材。四、依引導路線參訪,不得擅自行動或滯留。五、禁止擅自與受刑人交談或傳遞物品。六、不得違反監獄所為之相關管制措施或…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免予檢查。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經許可攜入,或因其進入戒護區目的所需之物品外,應將其攜帶之其他物品,存置於監獄指定之處所。前項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監獄得禁止其進入戒護區或命其離開:一、拒絕…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爽透氣或符合保暖所需之質料。因應氣溫或保健上有必要者,經監獄許可,受刑人得使用自備或送入之衣類、帽、襪、寢具及適當之保暖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