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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 200 頁-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條 …最大轉速範圍內。二、軸承或軸上可能發生之最大振動範圍內。前項設備之軸承應能穩定支撐運轉中之負載,且不得發生異常磨損、變形及過熱。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條 …設計最大值範圍內,防止鍋爐損傷。飼水裝置應有備援裝置,並能在設備異常、爐內水位或供水流量明顯下降時供水。鍋爐應設置排水裝置,防止爐內水質、酸鹼值異常而損傷鍋爐。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1條 燃料電池設備應設置於異常時能自動且迅速停止該設備之緊急停止裝置。燃料電池設備之空氣壓縮機及輔助燃燒器等輔機設備,應設置於燃料電池設備異常停止時能一併自動停止之裝置。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2條 燃料電池設備之操作構造及旋鈕設計應使其溫度無燙傷人員之虞,氣體排出口附近明顯位置,應有標識以預防燙傷。燃料電池設備通過具可燃性氣體部分,應有預防其洩漏氣體造成危害之措施。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條 燃料電池設備設置於室內者,應設置於防火區劃內,並應設置通風設施。燃料電池設備設置於室外者,其廢氣出口,應距離建物通風進氣口、門窗及其他開口處至少四‧六公尺。燃料電池設備安裝處周圍若儲存易燃或可燃之液體燃料,應設置適當消防…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條 …,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避免漂流木、垃圾、土砂等流入,造成設備受損。二、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大水壓。三、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高轉速。四、承受運轉中之最大振動。五、設置迅速阻斷水流之裝置。六、設置於異常時能自動且…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條 …最大振動。四、防颱措施保護。五、依環境條件選用耐腐蝕之材料及設備。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3條 除太陽光電模組外,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直流附屬設備,包括直流匯流箱、隔離設備、蓄電池、充電控制器、變流器及開關等之設置,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以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最大系統電壓為耐壓依據。二、依環境條件選用耐高溫、耐潮濕及抗…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4條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直流及交流設備,應設置過電流保護裝置及接地故障保護設施。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5條 …統之直流匯流箱、蓄電池、充電控制器、變流器及開關,應裝設隔離設備,使其能與所有電源隔離。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條 …電力網或用戶所裝置之升壓或降壓變壓器、變電站、開關場及電源線設備,應符合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有關規定。
- 行政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 第3條 …力排碳係數=(發電業躉售公用售電業電量之電力排碳量+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躉售公用售電業電量之電力排碳量-線損承擔之電力排碳量)÷公用售電業總銷售電量。前項公式名詞定義如下:一、電力排碳量=ΣiΣj燃料使用量i×燃料熱值i×…
- 行政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 第9條 …用售電業計算銷售電能之電力排碳係數時,就取得發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之資料如確有困難時,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向電業管制機關申請提供資訊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6條 輸配電業應分別擬具電業設備及自用發電設備之併網技術規範,其內容至少須包含系統衝擊分析。輸配電業應定期就系統衝擊分析模型及參數進行檢討,並提供模型及參數予申請併網之發電業者。不同能源類別之發電設備於同一日申請併網同一變電所…
-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11條 …電業應依電力系統實際運轉操作情形及供電穩定與安全,擬具與電業設備、自用發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等之點檢維護、歲修、改善、試驗及工程等維修相關協調作業計畫。備用容量率低於目標值時,輸配電業不得安排機組於夏月期間進行前項之歲修…
-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16條 輸配電業應就事故、電源不足、設備超載等事項,擬具預警、緊急處置、負載限制、事故通報、事故分析及全黑復電程序等相關因應機制。輸配電業就前項事故、電源不足、設備超載等事項因應機制之執行情形,應留存相關紀錄至少五年,以供查核。
-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20條 輸配電業應擬具操作單線圖之開關設備編號原則及繪圖符號等規定。前項規定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 行政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第2條 本法所稱電業設備工程,指為經營發電、輸電或配電業務所進行之電氣及相關設備工程、發電廠天然氣管線工程或一萬一千伏特以上供電鐵塔結構工程。
- 行政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第3條 本法所稱用戶用電設備工程,指用戶為接收電能或裝設自用發電設備所裝置之導線、變壓器、開關或其他相關電氣設備工程。
- 行政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第4條 電業設備工程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及監造之範圍如下:一、發電廠線路裝置工程。二、發電廠天然氣管線工程。三、一萬一千伏特以上供電線路裝置工程或鐵塔結構工程,其設計時總工程費達新臺幣一百萬元或施設線…
- 行政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第5條 用戶用電設備工程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及監造之範圍如下:一、契約容量在一百瓩以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二萬二千伏特以上電壓之電力設備。(二)變壓器容量合計超過五百千伏安。(三)二萬二千伏特…
- 行政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第6條 其他法令另定有電業設備工程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設計監造之範圍者,並應依其規定辦理。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2條 發電業與輸配電業就其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之裝置處所、保護方法、維修及安全規定,應符合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3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於電業設備裝置安全保護設施。前項安全保護設施之安全規定及保護方法,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4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於各電業設備介面間裝置安全保護設施。前項安全保護設施,應符合發電業與輸配電業考量電壓及電流運轉操作情形所擬定之相關安全規定,並應具備事故隔離之保護方法。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6條 新設電業設備之安全保護設施,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電業竣工查驗作業要點規定,檢具安全保護設施相關文件,辦理電業竣工查驗。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7條 發電業與輸配電業應建立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定期檢驗及維護機制,其項目、週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符合本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對於發電業與輸配電業所裝置之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得隨時派員查驗,發電業及輸配電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七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處罰。
-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2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檢驗及維護其電業設備,應符合本辦法規定。
-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3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定期檢驗及維護之電業設備如下:一、鍋爐及附屬設備。二、汽輪機及附屬設備。三、氣渦輪機及附屬設備。四、內燃機及附屬設備。五、水輪機設備及附屬設備。六、發電機及附屬設備。七、變壓器及附屬設備。八、開關設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