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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0條 學校應就營運事項,訂定管理規章及設計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點;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教學。二、學生。三、總務。四、研究發展。五、產學合作。六、國際交流及合作。七、資訊處理。八、其他學校營運事項。
  2.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1條 學校應就關係人交易,訂定管理規章及設計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點。前項關係人交易,指學校法人或學校與下列自然人或法人間之買賣、租賃、資金借入行為:一、董事、監察人或校長。二、董事、監察人或校長之配偶。三、董事、監察人或校長之二…
  3.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學校得根據其功能、屬性、發展目標及特性,訂定下列縱向及橫向連結之循環控制作業:一、招生循環:包括招生策略、策略聯盟、入學管道分析、試務與宣導等之政策及程序。二、入學至畢業循環:包括註冊、學籍及成績管理、獎懲、獎助學金、休…
  4.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3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應實施內部稽核,協助董事會、校長檢核本制度之有效程度,衡量學校法人及學校營運之效果及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確保本制度得以持續並有效實施。
  5.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4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應分別訂定內部稽核實施辦法,並至少包括下列項目:一、內部稽核之實施目的。二、內部稽核之定位、組成、職權及責任。三、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執行方式。
  6.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5條 學校法人應置專職或兼職稽核人員,或指派學校稽核人員兼任,辦理學校法人稽核業務。學校年度總收入在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或學生人數在二萬人以上者,應依學校規模、校務情況及管理需要,配置隸屬於校長之專任稽核人員一人至數人,執行內…
  7.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6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之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應依規定分別對學校法人、學校內部控制進行稽核,以衡量其對現行人事、財務與營運所定政策、作業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並不得牴觸會計職掌;其職權如下:一、人事、財務、營運等活動之事後查…
  8.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7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應依風險評估結果,分別擬訂稽核計畫。學校法人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議通過,學校稽核計畫應經校長核定;修正時,亦同。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應依前項所定稽核計畫,據以稽核內部控制有效執行情…
  9.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8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於稽核時所發現之本制度缺失、異常事項及其他缺失事項,應於年度稽核報告中據實揭露,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作成稽核報告並定期追蹤。前項所定其他缺失事項,包括如下:一、政府機關檢查所發現之…
  10.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19條 學校法人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應定期將學校法人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送董事會,並將副本陳送監察人查閱。但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學校法人或學校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並將副本陳送監察人查閱。學校稽核人…
  11.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20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之稽核人員或委任會計師執行稽核業務時,得請學校法人及學校相關業務承辦單位或人員,提供相關帳冊、憑證、文件及其他稽核所需之資料。
  12.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21條 學校之附屬機構及相關事業,除另有規定外,應比照本辦法,建立本制度。
  13.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22條 學校法人、學校、學校之附屬機構及相關事業,應定期檢討及修正本制度。
  14.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應依本辦法規定,並考量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未來之發展與內部審核及管理需求,建立會計制度。學校法人之會計制度,應經其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其所設私立學校之會計制度,應…
  16.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3條 教育部為便於各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財務數據之比較分析,並使其處理相同會計事項有一致之原則,得訂定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17.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4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事務簡單者,其會計制度得分別報經學校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同意後,依教育部所定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辦理。學校法人僅設一所私立學校,且其支出僅有董事會支出者,其會計制度得併入所設私…
  18.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私立學校依本法第五十條設立之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有對外營業行為者,其會計制度應另行建立,經學校校務會議及學校法人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
  19.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6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年度,比照學年度自每年八月一日開始,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終了,並以年度開始日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會計年度名稱。
  20.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7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應明定下列事項:一、訂定之依據及實施範圍。二、簿記組織系統圖。三、會計報告之種類及其書表格式。四、會計科目之種類與名稱、定義及其編號。五、會計簿籍之種類及其格式。六、會計憑證之種類及其格式…
  21.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8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基礎,應採權責發生基礎。
  22.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如下:一、平衡表。二、收支餘絀表。三、現金流量表。四、其他經學校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要求編製之對外財務報表。前項各款報表必要之附註,應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23.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3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應於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預估下一年度財務收支情形,擬編預算,經學校法人董事會議通過後,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分別報學校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備查。會計年度終了,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應即編製決算,將財務報…
  24.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4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應依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並依記帳憑證登入帳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會計事務簡單或原始憑證已符合需要者,得不另編製記帳憑證,而以原始憑證作為記帳憑證。
  25.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5條 私立學校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之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除依第五條規定另建立會計制度者外,其一切收入、支出均應依學校會計制度規定登帳並全數表達,不得另行設帳處理。
  26.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6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所有收入,應分別存入其在金融機構開設之專戶,付款時,除小額零用金外,以直接匯撥或簽發支票為之;其為學校法人者,應由董事長、主辦會計人員及出納人員會同簽名或蓋章,其為私立學校者,應由校長、主辦會計人員…
  27.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7條 學校法人會計、出納事務之處理,得由學校法人所設最高層級私立學校會計、出納人員兼辦。私立學校應設置會計單位及會計人員,會計單位之主管為主辦會計人員,餘為佐理人員。前項會計單位之名稱、編制及會計人員之職稱,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8.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8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事務,由主辦會計人員綜理之。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人員,不得兼辦出納及經理財物之事務。
  29.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19條 學校法人主辦會計人員處理學校法人會計事務時,應受董事長之指揮及監督,並受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主辦會計人員之監督及輔導。私立學校主辦會計人員處理私立學校會計事務時,應受校長指揮及監督,並受學校主管機關主辦會計人員之監督及輔導。…
  30.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20條 學校法人主辦會計人員,由董事長提經董事會議通過後任免之;私立學校主辦會計人員,由校長提經學校法人董事會議通過後任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