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88 / 200 頁- 行政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第2條 農村社區為管理及維護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公共設施、建築物、景觀,得就其相關管理維護義務及使用權利等事項,訂定社區公約。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2條 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有實施土地使用管理之需要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儘速擬訂該社區之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併同進行分區規劃及配置公共設施。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3條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草案時,應配合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及考量農村社區發展之特色與願景、土地使用性質,並應徵詢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農業、地政、社會服務、教育文化、營建、經濟服務、水利、環境保護、交…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8條 …色建築物為原則,且不得有礙農村生活型態、文物及景觀之保存。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發展願景所載應維護、保存文物或建築物之區域,得規劃為農村文化區。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三、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規劃,並明確劃分各功能分區之範圍界線。四、公共設施規劃及其圖說:應考量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配置公共設施構想,並應包含社區內現有與擬增設…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14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草案、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及辦理公開閱覽、公聽會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依前條規定辦理聽證程序者,應另檢附聽證紀錄,一併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檢附之…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16條 …再生發展區計畫之原則如下:一、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內容,符合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發展願景及課題。二、各功能分區之規劃與公共設施,滿足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規劃及配置公共設施構想。三、各功能分區之劃定,符合第五…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應將下列事項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一、農村再生發展區名稱及其範圍。二、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四、建築風貌。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農…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18條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經核定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19條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核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第二項規定外,其變更準用第十一條至前條所定程序辦理:一、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名稱或範圍。二、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經核定後,各功能分區土地之使用,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容許使用項目、細目為限;其容許使用項目為農村再生設施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各功能分區之使用項目、細目依規定應辦理容許使用同意,且屬附表二需辦理認定基準…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26條 …村再生設施之興建高度不得超過十點五公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核定於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者,不在此限:一、景觀休閒設施之眺望設施。二、配合公共安全或環境保育目的設置之設施。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8條 申請農村再生設施之容許使用,限於已核定之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公共設施項目,並應符合附表二之認定基準。位於農村生產區者,不得妨礙農田灌溉或排水功能。申請農村再生設施容許使用未符合本辦法規定或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直轄市或縣(市…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29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內容,將計畫名稱及範圍內各筆土地之功能分區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地政機關之土地參考資訊檔,提供查詢參考。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30條 …展區內之土地使用,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編定者,應符合已核定之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並應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同意。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31條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各功能分區內原有合法容許使用之項目,未符該功能分區規定者,得為從來之使用。前項原有合法使用項目之增建或改建,不得違反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所定各功能分區原則。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1-1條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核定前,中央主管機關得依農村再生條例規定,興建或補助供公眾使用之農村再生設施,其容許使用項目如附表三。前項農村再生設施應申請容許使用,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三份,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
-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32條 依本辦法取得農村再生設施容許使用者,應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取得容許使用之農村再生設施,應定期檢查是否依核定計畫內容使用;未依計畫內容使用者,原同意機關得廢止其容許。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條 …者,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二項規定報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8條 …二、未持續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文件。三、未供公共使用。四、未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1條 …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休閒農業設施經容許使用後,未能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者,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容許使用之變更;未經報准擅自變更使用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廢止其容許使用,並通知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主管機關…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4條 …年五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容許使用之休閒農業設施,得依原核定計畫內容繼續使用,其面積異動時,應依第一項規定辦理。但異動後面積減少者,不受該項所定面積上限之限制。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三日修正施行前,經主管機關…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6-1條 …農業經營實績之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符合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後,始得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4條 …百零七年五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依核定經營計畫書內容經營休閒農場;已取得籌設同意文件且籌設尚未屆期之休閒農場,應依籌設同意文件及核定經營計畫書,辦理休閒農場之籌設及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籌設期間及…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12條 …有關人員列席說明,並指定人員調查後再議。人評會評議結果經處長核定後行之。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對所受之獎懲認有不服時,得於通知送達翌日起十日內,檢具事證申請重行評議,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3條 …或累積達三日。試用人員於試用期滿時,由主管人員考核,送由處長核定後,由灌溉管理組織以管理機關名義通知試用人員;其考核不及格者,於處長核定前,應先送人評會審查。人評會辦理前項審查時,應調閱有關平時試用紀錄、案卷及查詢有關人…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7條 …條所定進用資格之人員,除前款規定者外,應以其所具進用資格重新核定薪級。四、曾任農田水利會職員及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年資,與擬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敘定職務之本薪最高級;尚有積餘年資,…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48條 …水利事業人員考績,由單位主管初核,並提人評會審議後,送由處長核定;副處長、主任工程師、專門委員及組室主管由處長考核。前項考核結果應按各等造送考績清冊,層報管理機關。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56條 …獎金,均以受考人次年一月一日之月薪給總額為準,專案考績獎金以核定當月之薪給總額為準。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獎金,以最後在職日之月薪給總額為準。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另予考績,於年終辦理之;因免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1-1條 …事業人員最近三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或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且核定前一年度內未受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申誡以上處分,並具有下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獲選為工作績優人員:一、盡忠職守,任事負責,及時回應民眾需求,辦理為民服務業務,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