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83 / 200 頁
  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33-1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
  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35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經濟部許可,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其投資或技術合作之產品或經營項目,依據國家安全及產業發展之考慮,區分為禁止類及一般類,由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訂定項目清單及個案審查原則,並公…
  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36條 …或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經財政部許可,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在大陸地區以外國家或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有業務上之直接往來。臺灣地區金融保險證券期貨機構在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應報經財政部許可;其相關投資事項…
  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0-2條 大陸地區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從事業務活動。經許可在臺從事業務活動之大陸地區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從事與許可範圍不符之活動。第一項之許可範圍、許…
  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6條 …,就其在臺灣地區之法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其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
  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5條 …人以上為養子女者。三、未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收養之事實者。
  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7條 …規定辦理。遺囑人以其在臺灣地區之財產遺贈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其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第一項遺產中,有以不動產為標的者,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為價額。但其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之不動產者,…
  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9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但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列各款土地,不得取得、設定負擔或承租。前項申請人資格、許可條件及用途、申請…
  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1條 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以其名義在臺灣地區與他人為法律行為者,其行為人就該法律行為,應與該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負連帶責任。
  1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2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臺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成員或擔任其任何職務。前項許可辦法,由有關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1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3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依前項規定投資之事業依公司法設立公司者,投資人不受同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關於國內住所之限制。第一項所定投資人之資格…
  1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9-1條 …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情形,除處罰行為負責人外,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前項所定之罰金。
  1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9-3條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情形,如行為人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前項所定之罰金。
  1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86條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犯前項之罪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從事商業行為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屆期不停止…
  1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3-2條 …供或容許前款之人使用而為業務活動。前項情形,如行為人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前項所定之罰金。第四十條之一第一項所定營利事業在臺灣地區之負責人於分公司登記後,將專撥其營業所…
  1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條、第七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五條之三所稱人民,指自然人、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本條例第七十八條所稱人民,指自然人及法人。
  1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現(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二、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依第一項規定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臺定居之程序及審查基準,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1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第二項所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於驗證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時,應比對正、副本或其製作名義人簽字及鈐印之真正,或為查證。文書驗證之申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前項之機構或民間團體應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得…
  1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社會安定之虞,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曾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二、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三、在臺灣地區外涉嫌犯罪。四、在臺灣地區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行為,並經有…
  2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在第三地區投資設立之公司或事業在大陸地區投資之臺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所獲配自第三地區公司或事業之投資收益,不論該第三地區公司或事業用以分配之盈餘之發生年度,均得適用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
  2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區無法定受益人證明。四、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法定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大陸地區居民證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2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之歷任職務證明文件。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大陸地區遺族身分證明文件(大陸地區居民證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及撫卹遺族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前項依公務人員撫卹法或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核給之一次撫卹金之計算,…
  2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合法遺囑指定人證明。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大陸地區遺族或合法遺囑指定人身分證明文件(大陸地區居民證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六、遺囑指定人應繳交死亡人員之遺囑。
  2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臺親友,或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第二項所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代為領取。二、請領之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單項給付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得依臺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大陸地區匯款相關規定辦理匯款…
  2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結書及領據等相關文件,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2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臺灣地區之資金,依其進出資料顯已表明係屬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
  2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59條 …項第三款身分證明文件,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同順位之繼承人有多人時,每人均應增附繼承人完整親屬之相關資料。依第一項規定聲請為繼承之表示經准許者,法院應即通知聲請人、其他繼承人及遺產管理人。但不能…
  2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68條 …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斷,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29.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20條 …劃。二、邀請比件:經評估後列述理由,邀請三個以上藝術創作者或團體提出企劃,召開徵選會議,選出適當之企劃。三、委託創作:經評估後列述理由,選定適任之藝術創作者或團體提出二件以上企劃,召開徵選會議,選出適當之企劃。四、指定價…
  30.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21條 …款邀請比件或第三款委託創作者,得於設置計畫中明列藝術創作者或團體正、備選名單。採前條第四款指定價購者,應於設置計畫中檢附鑑價會議紀錄。採公開徵選、邀請比件或委託創作者,應於徵選文件或計畫明定以固定費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