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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公路警察大隊掌理事項如下:一、轄線國道公路及經指定之快速公路範圍內之道路設施(含橋樑、隧道)、收費站、地磅、服務區、休息站安全維護、交通秩序維護及稽查取締。二、執行違反公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取締。三、行車事故之處理。四、…
  2.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第4條 本所設下列科、室、分所及臺:一、通訊綜合科。二、有線通訊科。三、通訊器材科。四、機動通訊科。五、微波通訊科。六、後勤科。七、警務科。八、秘書室。九、人事室。十、主計室。十一、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分所。十二、…
  3.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主計室掌理本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4.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科、中心、室、分局、大隊:一、行政科。二、保安科。三、督訓科。四、後勤科。五、保防科。六、勤務指揮中心。七、秘書室。八、人事室。九、主計室。十、臺北分局、臺中分局、高雄分局及花蓮分局,分四股、四中心、八隊、三十…
  5.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分局掌理事項如下:一、轄區內鐵路沿線站、車秩序及鐵路設施之安全維護。二、鐵路交通事故之處理。三、執行闖(搶)越平交道、違規攬客、各類交通違規案件之取締。四、執行鐵路危險性平交道之巡守。五、刑事案件偵訊與移送、上級交查案件…
  6. 行政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4條 公益信託之許可及監督,由主管機關為之。但信託財產未達一定金額,且其主要受益範圍在單一之直轄市或縣(市)者,主管機關得委由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許可及監督,並辦理本法及本辦法所定主管機關應辦理事項。前項一定金額,由主管機…
  7. 行政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4條 公益信託有發生本法第七十三條所定情事者,受託人得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信託條款:一、申請書。二、載明必須變更信託條款理由之文件。三、信託條款變更案及新舊對照表。四、變更後之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
  8. 行政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24條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者,新受託人除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規定選任者外,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主管機關申請受託人許可:一、履歷書。二、身分證明文件。三、其他相關文件。
  9. 行政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遊憩服務科。四、保育研究科。五、解說教育科。六、行政室。七、管理站。
  10. 行政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1. 行政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保育研究科。四、解說教育科。五、行政室。六、管理站。
  12. 行政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13. 行政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遊憩服務科。四、保育研究科。五、解說教育科。六、行政室。七、管理站。
  14. 行政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5. 行政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報送備查資料編製辦法 第4條 經費預算之擬編,應秉持零基預算精神,全盤縝密檢討各工作計畫,並按輕重緩急及成本效益等排列優先順序,於可籌措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購建固定資產及投資相關計畫應詳予規劃評估效益。
  16. 行政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4條 內政財團法人會計應以新臺幣為記帳本位幣,並以元為單位,外幣應折合本位幣。
  17. 行政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4條 分類帳簿分為下列二類:一、總分類帳簿:對於一切事項為總括之分類登記,以編造會計報告總表為主要目的而設之帳簿。二、明細分類帳簿:對於特種事項為明細分類或分戶之登記,以編造會計報告明細表為主要目的而設之帳簿。總分類帳及明細分…
  18. 行政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4條 收支營運表之內容如下:一、收入:本期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等各種收益或利得者。二、支出:本期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減少或負債增加等各種費用或短絀者。三、本期餘絀:本期收入減除支出後之餘額。四、本期其…
  19. 行政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遊憩服務科。四、保育研究科。五、解說教育科。六、行政室。七、管理站。
  20. 行政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21. 行政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保育研究科。四、解說教育科。五、行政室。六、管理站。
  22. 行政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23. 行政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遊憩服務科。四、保育研究科。五、解說教育科。六、行政室。七、管理站。
  24. 行政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25. 行政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遊憩服務科。四、保育研究科。五、解說教育科。六、行政室。七、管理站。
  26. 行政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27.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地重劃協進會設置辦法 第4條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會議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其指派鄉(鎮、市、區)公所主任秘書或秘書為主席。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委員,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28.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4條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會議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秘書長為主席。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但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之委員,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本會會議,如…
  29. 行政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遊憩服務科。四、保育研究科。五、解說教育科。六、行政室。七、管理站。
  30. 行政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