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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11條 …定應提出之文件。前項第九款營業計畫書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業務之理念及忠實義務之執行方式。二、經營業務之範圍。三、業務發展計畫。四、組織架構及工作職掌。五、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六、未來三年財務預測。七、場地設備概況…
  2.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12條 …人工作五年以上。三、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經營管理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前項總經理之委任或解任應依法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經理人登記。經紀人公司負責辦理再保險經紀業務之主管,應具有國內外…
  3.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13條 …人工作二年以上。三、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經營管理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保險經紀業務。
  4.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16條 …十四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十年三月三日修正施行前,經紀人公司申請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申請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一千萬元;申請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者,最低實…
  5.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17條 銀行應指撥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於非保險經紀業務。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日修正施行前,已領有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執業證照之銀行,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前項規定調整。
  6.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21條 銀行向主管機關申請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應設置專責部門經營業務,且其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前項專責部門之部門主管準用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與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部門副主管準用第六條第一項、…
  7.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23條 …可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照並開始執行或經營業務;屆期未申請或未開始執行或經營業務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
  8.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27條 …具相關文件委由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向主管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之經紀人公司,停止經營保險經紀業務或再保險經紀業務,應於一個月內檢具董事會或股東會議事錄,報主管機關備查。
  9.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於執行或經營業務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維護被保險人利益,確保已向被保險人就洽訂之保險商品之主要內容與重要權利義務,善盡專業之說明及充分揭露相關資訊。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
  10.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5條 經紀人公司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其內部控制制度及其處理程序應予區隔,不得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並遵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所訂定之執業道德規範及自律規範。經紀人公司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應取得原保險人之書面委任。經…
  11.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6條 …險人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者,不在此限。本規則修正施行前,已領有經營與押匯及授信業務有關之財產保險經紀業務執業證照之銀行,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辦理。
  12.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7條 經紀人公司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者,應分別記帳,記載相關收支情形。經紀人公司辦理再保險經紀業務之結算,得按季或半年進行結算。
  13.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9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因執行或經營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致要保人、被保險人受有損害時,應依法負賠償責任。
  14.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0條 …及銀行受要保人委託代收轉付之保險費,應直接總額解繳保險業。但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者,不在此限。要保人以非本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名義開立之票據繳交保險費,非經要保人出具聲明書者,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不得收受。
  15.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4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與同一保險業為執行或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往來所生之佣酬、費用及成本,應以單一金融機構帳戶為之。
  16.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5條 …公會或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領有會員證,不得申領執業證照執行或經營業務。
  17.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8條 …司、分公司、代表人辦事處或參股投資:一、最近三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二、最近一年未受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規定之處分,或受處分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經紀人公司申請在國外設立子公司、分公…
  18.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9條 …他利益。五、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方法經營或執行業務或招聘人員。六、有以不當之手段慫恿保戶退保、轉保或貸款等行為。七、挪用或侵占保險費、再保險費、保險金或再保險賠款。八、本人未執行業務,而以執業證照…
  19.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3條 …視需要,核准公司組織之外國經紀人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營與其本國業務種類相同之業務。
  20.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4條 …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三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者。二、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遭受處罰紀錄,經其本國主管機關證明者。
  21.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5條 外國經紀人機構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各二份,送交主管機關審核之:一、外國經紀人公司許可申請書。二、經其本國主管機關或機構核准設立登記及經營業務範圍等證明文件。三、本公司執行業務…
  22.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6條 …十二日修正施行後,外國經紀人公司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者,其本公司應依其營業計畫書專撥每一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其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千萬元;申請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者,最低營運資金為新臺幣二千萬元;…
  23.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8條 外國經紀人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者,應任用領有中華民國經紀人同類執業證照之人至少一人執行業務。
  24.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25.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財產保險業申請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但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本法修正前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營傷害保險業務者,免依本條規定申請經營傷害保險。一、財務、業務健全及有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能力者,且最…
  26.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財產保險業,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申請書。二、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營業計畫書。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27.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二款所稱營業計畫書,應包括下列項目:一、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組織及部門職掌。二、核保、理賠、保全、精算、再保險及申訴案件之作業流程及處理程序。三、有效辦理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資訊管理系統,包括電腦系統連線之軟、…
  28.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以保險期間在一年以下且不保證續保者為限。但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營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且不保證續保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一、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且實際經營三…
  29.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有違反法令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有關規定處分。
  30.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3條 …制度實施辦法訂定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