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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 45 頁-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2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者,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二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3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六條之一規定情形之一者,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至二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二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4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者,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至二次,士兵禁足二日至三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5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之情形者,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至二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二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7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駕駛人及車長申誡一次至記過一次。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8條 軍車行駛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駕駛執照。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9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之情形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如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而未立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及向憲警機關報告者,吊銷其駕照,不得再考領駕駛執照。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70條 軍用各型慢車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慢車行駛及管理各項規定者,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三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73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由警察執行之事項於軍車違反交通規定時,由憲兵執行之。
-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6條 …艦不得通過或停泊。四、非經國防部之許可,不得新設或變更鐵路、道路、河渠、橋樑、堤塔、隧道、永久棧橋等工程。但交通部對於上列工程如有設施,除緊急搶修者外,應先與國防部洽商。
- 行政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僅以軍事單位旗及國旗同時懸掛時,空左旗桿。四、慶典時,室外及道路兩側,得依需要陳設國旗;如有必須以軍事單位旗與國旗間隔陳設時,其旗幅、旗桿、旗桿頂應與國旗一致為準。五、基於軍事安全,各單位營區,除國防部、陸軍、海軍、空軍…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 第2條 民力徵用之範圍如下:一、道路、軌道及其附屬橋樑、隧道、機電等重要設施緊急修護人員。二、通信、傳播、纜線、郵政、水運、港務、民用航空、天然災害搶修人員。三、機場、碼頭、重要廠庫等地區搶修及物品裝卸人員。四、支援軍需、公需戰…
-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5條 …下:一、聯合運輸指揮部:負責對區際部隊運動與運補車隊申請使用道路之核准及分配,並管制其運行。監督與指導各聯合運輸指揮處之調節及管制作業。二、聯合運輸指揮處:策劃執行轄區內運輸管制及公路交通之調節。以動員編成公路調節隊,依…
- 行政規費法 第8條 …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使用規費:一、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二、標誌、資料(訊)、謄本、影本、抄件、公報、書刊、書狀、書表、簡章及圖說。三、資料(訊)之抄錄、郵寄、傳輸或檔案之閱覽。四、依其他法律…
- 行政土地稅法 第11條 本法所稱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前項道路以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為準;自來水及電力以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為準;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公共設施完竣之…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9條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25條 …得報請主辦機關協調管理機關同意,使用河川、溝渠、涵洞、堤防、道路、公園及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26條 民間機構於市區道路、公路、鐵路、其他交通系統或公共設施之上、下興建公共建設時,應預先獲得各該管主管機關同意;其需共架、共構興建時,主辦機關應協調各該管機關同意後,始得辦理。經依前項辦理未獲同意時,主辦機關應商請主管機關協…
- 行政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第2條 …指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納稅義務人。三、大型車: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及第三條所稱曳引車、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四、老舊大型車:指符合下列規定之大型車:(一)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交通建設,指鐵路、公路、市區道路、大眾捷運系統、輕軌運輸系統、智慧型運輸系統、纜車系統、轉運站、車站、調度站、航空站、港埠、路外停車場、橋梁、隧道及其設施。前項智慧型運輸系統,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整理費用及貸款利息等項之支出總額。前項所稱公共設施費用,包括道路、橋梁、溝渠、地下管道、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停車場之規劃設計費、施工費、材料費、工程管理費及整地費。經主辦機關報請公共建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公…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公共建設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需與市區道路、公路、鐵路、其他交通系統或公共設施共架、共構興建時,其因共架、共構興建所需增加之費用,由民間機構負擔。但市區道路、公路、鐵路、其他交通系統或公共設施係新建、改建者,其因共架…
-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22條 各級政府於該管區內對於因道路、堤防、溝渠、碼頭、港口或其他土地改良之水陸工程而直接享受利益之不動產或受益之船舶,得徵收工程受益費。前項工程受益費之徵收,以各該工程直接與間接實際所費之數額為限;若其工程之經費出於賒借時,其…
- 行政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16條 …辦理登記或確有證明者。十二、被繼承人遺產中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仍應計入遺產總額。十三、被繼承人之債權及其他請求權不能收取或行使…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客運所得及貨運所得。(二)公路:通行費所得。(三)市區快速道路:通行費所得。(四)大眾捷運系統:客運所得。(五)輕軌運輸系統:客運所得。(六)轉運站:勞務所得。(七)航空站與其設施:航空站業務所得及租金所得。(八)港埠…
-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2條 本法用辭之定義如左:一、公共水陸道路:指公共使用之水陸交通路線。二、交通工具:指機動車輛及船舶。三、汽缸總排氣量:指汽缸橫斷面積乘活塞衝程及汽缸數之積。四、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指軍隊裝備編制內,規定各單位應裝備之指…
-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3條 使用公共水陸道路之交通工具,無論公用、私用或軍用,除依照其他有關法律,領用證照,並繳納規費外,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請領使用牌照,繳納使用牌照稅。前項使用牌照得以交通管理機關核發之號牌替代,不再核發…
-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28條 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免再依第二十五條規定加徵滯納金。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
-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29條 …牌照、試車牌照或已逾上開牌照使用期限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適用前條第二項或第三十條之情形外,應責令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