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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行政罰法 第26條 …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
  2.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74條 …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
  3.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 第2條 …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聲請裁定施以強制治療或繼續施以強制治療:一、社區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評估報告。二、整體性評估表。三、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紀錄。四、急性動態危險因子量表。五、穩定動態危險因子量表。六、社區身心治療、輔導或教…
  4.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 第5條 …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聲請裁定對加害人施以強制治療:一、社區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評估報告。二、整體性評估表。三、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紀錄。四、急性動態危險因子量表。五、穩定動態危險因子量表。六、社區身心治療、輔導或教…
  5.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強制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實施辦法 第14條 …之直轄市、縣(市)性侵害犯罪防治主管機關,並視實際處遇情形及社區轉銜需求提供相關資料。
  6. 行政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 第10條 …個人資料,不得洩漏。觀護人經報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同意,得於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中提出測謊結果,供性侵害防治中心、身心治療、輔導教育執行人員或警察機關參考。
  7. 行政榮譽觀護人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列情形之一者,由法務部予以表揚:一、辦理團體課程、司法保護、社區處遇等活動,著有成效,依附表一之基準表揚。二、辦理專業團體輔導,著有成效。
  8. 行政榮譽觀護人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察署予以表揚。團體榮譽觀護人一年內,辦理團體課程、司法保護、社區處遇等活動,著有成效,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或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依附表二之基準表揚。
  9. 行政榮譽觀護人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察署予以表揚。團體榮譽觀護人一年內,辦理團體課程、司法保護、社區處遇等活動,著有成效,由各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附表三之基準表揚。
  10.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46-3條 …受監護處分人就醫、就業、就學、就養、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及其他社區照顧服務。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屬衛生、警政、社會福利、教育、勞動主管機關應指定人員參與前項會議,如認受監護處分人屬於他轄,應於參與前項會議後,再轉銜至…
  11.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36條 社區用地之配售對象如下:一、產業園區內被價購或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二、產業園區內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所有權人。但以依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公告停止所有權移轉之日前,已辦竣戶籍登記者為限。三、為配合產業園區開發,而被一併徵收…
  12.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37條 社區用地之配售,由主管機關按劃定地區辦理。但中央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其社區用地之配售,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
  13.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38條 配售社區用地之位置及最小建築單位面積,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最小建築單位面積,不得小於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畸零地使用規定或都市計畫所規定之寬度、深度及面積。
  14.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39條 被徵收所有權人受配社區用地權利價值,以其被徵收土地及房屋權利價值總和計算。前項土地權利價值,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補償費為準;房屋權利價值,以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為準。前項補償費不包含救濟金、獎勵金、…
  15.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0條 …權人,其配售面積依下列原則辦理:一、被徵收所有權人得申請配售社區用地之面積,應按其權利價值總和除以社區用地開發成本單價計算。二、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配售社區用地面積未達最小建築單位面積時,得受配最小建築單位面積。三、被徵…
  16.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1條 …售機關按被徵收所有權人持有之權利價值,就產業園區內尚未配售之社區用地,依前條規定辦理配售。
  17.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2條 社區用地之配售作業程序如下:一、計算社區用地開發成本及得申請配售面積上限。二、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及以其他適當方法公布,並受理被徵收所有權人申請配售。三、計算配售土地之權利價值。四、計算提供配售土地之總面積及總地價。五、訂…
  18.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3條 社區用地配售予被徵收所有權人之價格,按該產業園區開發成本計算。
  19.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4條 …有權人未於申請配售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權利。經核准配售社區用地之被徵收所有權人,應於通知之繳款期限內繳清價金;繳清價金後,由主管機關製發產權移轉證明書。前項繳款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受配人未能於期限內繳清價金時,得…
  20.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5條 主管機關出售供興建住宅之社區用地時,應先公布一定期間,優先售予該社區用地所在之產業園區內企業興建員工住宅及售供員工興建住宅;產業園區內企業及員工未於公布期間內提出申購者,視為放棄優先申購之權利。前項公布期間,不得少於三十…
  21.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6條 社區用地依第三十七條配售及依前條出售後,如有剩餘者,主管機關得以出售或標售方式供興建住宅使用。
  22.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7條 主管機關依前二條出售或標售社區用地時,其條件、程序、保證金、價金繳納期限、撤銷核准或撤銷得標資格及其他相關事項,準用第三條至第八條及第十條至第十四條之規定。
  23.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8條 社區用地經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無法單獨建築使用者,得逕由主管機關出售予區內毗連該土地之所有權人。
  24. 行政電業法 第65條 …電力開發協助金,以協助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推動電力開發與社區和諧發展事宜。前項電力開發協助金使用方式、範圍及其監督等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必要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查核,發電業及輸配電業不得規避、…
  25. 行政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5條 園區內社區用地,應依原核定計畫興建住宅,並得依該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或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所容許使用之項目使用。
  26.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5條 園區內得劃定一部分地區作為社區,由園管局配合園區之需要,作有計畫之開發及管理;其涉及土地使用之擬訂、編定或變更者,應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之規定辦理。前項社區之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與其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由主管機關定…
  27. 行政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2條 …以依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由產業園區所規劃之產業用地、社區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用地之變更規劃事項為限。前項用地之變更規劃,如涉及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三項原核准園區設置之可行性規劃報告內土…
  28. 行政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12條 申請產業用地變更為社區用地者,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申請之基地經主管機關整體評估後,認不宜依本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辦理部分產業園區之廢止設置。二、該產業園區之社區用地確已不敷使用,且全部社區用地面積未達該產業園區總面積百…
  29. 行政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13條 申請社區用地變更規劃為他種用地者,應於申請前,與基地相鄰之住戶達成協議,並簽妥書面協議文件。前項變更,如因此影響該社區用地四分之一以上住戶之使用者,則不得辦理變更。
  30. 行政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18條 …比例尺不得小於二千五百分之一,內容包含相鄰工廠、學校、醫院、社區、觀光飯店、高壓儲氣槽、加油(氣)站、道路、市場、消防隊及其他相關設施。六、依第十三條規定應達成協議者,須提出與社區內相鄰之居民達成協議之證明書件。七、依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