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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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99條 …之事項而未經執行內部審核之會計人員會辦簽章。四、應經總幹事或事業單位主管人員或主辦人員簽章而未簽章。五、應經經手人、品質驗收人、數量驗收人及保管人簽章而未簽章者,或應附送品質或數量驗收證明文件而未附送。六、關係財物增減、…
  2. 行政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100條 會計人員除處理會計事務違法失職時應依法處理,對於事業單位發生違法舞弊事件,非有勾串事實不負法律責任。
  3.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條 …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設立,提供全時住宿服務之機構。四、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指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一)依法設立,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之社會團體、財團法人。(二)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接受直轄市、縣(市)…
  4.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5-1條 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事業:一、最近五年內曾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且無違約情形,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任連續三個月捐贈、接受政…
  5.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5-2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前條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提供之紓困措施如下:一、提供信用保證,協助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取得支付員工薪資之貸款。二、補貼社會福利事業單位之短期週轉金貸款及員工薪資貸款之利息。三、補貼服務存續期間所應支出之維持費,…
  6.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5-5條 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及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申請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或第二十五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之紓困措施,應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受理期間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
  7. 行政醫療法 第6條 …依法律規定,應對其員工或成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或緊急醫療救護之事業單位、學校或機構所附設之醫務室。
  8.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2條 …依法律規定,應對其員工或成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或緊急醫療救護之事業單位、學校、矯正機關或其他機關(構)所附設之機構。(五)衛生所: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辦理各該轄區內有關衛生保健事項之處所。三、其他醫療機構:(一)…
  9.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字樣。七、依本法第六條第三款設立者,應標明為醫務室,並冠以該事業單位、學校或機構名稱。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使用之名稱。
  10. 行政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第15條 …、留存供作教育訓練或研究用途。二、贈與機關(構)、學校及公營事業單位供作非防疫用途。三、依防疫物資之殘餘價值更換新品或變賣。四、銷毀。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
  11.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7條 …市)政府為辦理審核作業所需之必要資料,得請求相關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或團體提供之。
  12.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3條 …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於隔離、檢疫期間,其任職之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
  13.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4條 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依前條第三項規定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其給付員工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亦同。…
  14.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104-1條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公告其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
  15. 行政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6條 本標準所稱一般及事業廢棄物之界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事業單位所產生之廢棄物若經主管機關核可於一般廢棄物焚化爐處理者,可依一般廢棄物焚化爐排放標準管制。
  16. 行政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 第5條 …備事項,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空氣污染突發事故演練,該演練得與其他事業單位相關演練一併辦理。公私場所辦理前項事故演練後,得依演練結果檢討空污事故措施計畫,並應檢附演練相關資料,於演練後三十日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69條 …污水處理設施之個別或統計性資料予學術研究機關(構)、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技術顧問機構、財團法人;其提供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各級主管機關得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對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環境…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73條 …。三、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四、工業區內事業單位,將廢(污)水納入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而違反下水道相關法令規定,經下水道機構依下水道法規定以情節重大通知停止使用,仍繼續排放廢(污)水。五、大量排…
  19. 行政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 第4條 …並防止污染持續擴大。三、應於一小時內立即通知受污染水體之用水事業單位、管理單位或直接引取該水體飲用、灌溉或養殖之民眾妥善因應。四、應於三小時內通知當地環保主管機關。
  20. 行政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 第5條 …、應以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當地環保主管機關或受污染水體之用水事業單位、管理單位。十二、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發生災變,因救災產生大量廢(污)水,應設置截流、收集、暫時貯存設施,並妥善處理或委託處理。
  21.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2條 …員會、電力供應機構、自來水供水機構或其他相關主管機關(構)、事業單位、團體等協助。
  2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1條 …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但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內容全文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大陸地區人民預定工作場所公告之。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工作時,其勞動契約應以定期契約為之。第一項許可及其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有關…
  23.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十五條規定計算。其工作年資於該事業適用勞動基準法前者,依各該事業單位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或由從業人員選擇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勞動基準法施行後之工作年資…
  24. 行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14條 外國專業人才以數位方式從事遠端工作,非為我國境內事業單位或雇主提供勞務,並具備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條件者,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得向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申請核發六個月有效期限、多次入國、停留…
  25. 行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24條 …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受僱且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於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向雇主表明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不在此限。曾依前項但書規定向雇主表明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不得…
  26.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2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指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為其員工於要保機構開立之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或與退休金存款性質相當之退職金、離職金存款專戶。前項之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包括要保機構於本機構或其他要保機構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