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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9 / 200 頁-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勞工福利設施,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工育樂、訓練、教育機構及其設施。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文教設施,指下列各項設施:一、公立文化機構及其設施。二、公立學校、公立幼兒園及其設施。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及其設施。但不包括體育場所。四、依法指定之古蹟、考古遺址及其設施。五、依法登錄之歷史建築、紀…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還年限及期次等項目。為確保公共建設公益性及主辦機關利益,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方式辦理者,應以公共建設所需用地無須辦理用地及使用項目變更為原則,主辦機關並應於徵求民間參與之招商文件中,載明下列事項:…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建設重點稽核項目、程序及基準等事項。所定工程控管,應包含民間機構執行工程之進度、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及工程品質管理事項。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第二十九條辦理之補貼事項。六、履約保證。七、因政策變更,民間機構依契約繼續履行反不符公共利益者,主辦機關得終止或解除一部或全部契約,並補償民間機構因此所生之損失。前項第三款財務事項,得包含契約特定期間民間機構自有資金比率…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辦機關應依公共建設之特性及民間投資方式,於投資契約明定,民間機構應於一定期間內提出或交付下列文件,以供查核:一、興建期間: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工程進度報告及查核紀錄。二、營運期間:營運績效及品質查核紀錄、辦理本法第五十一條…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附屬事業,指民間機構於公共建設所需用地辦理公共建設及其附屬設施以外之開發經營事業。前項附屬事業之開發經營,應與公共建設整體計畫共同規劃,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提高公共建設整體計畫財務可行性。二、增…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之區段徵收開發業務如下:一、現況調查及地籍測量。二、區段徵收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三、土地改良物價值及區段徵收後地價之查估。四、抵價地分配之規劃設計。五、編造有關清冊。主辦…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區段徵收開發業務者,得於委託契約中約定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中主辦機關應負擔之資金由民間機構籌措。前項約定,除應明定資金總額、加計之利息、利率、償還年限及期次等項目外,並得訂定如主辦機關依…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民間機構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先行進入或使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仍應事先經主辦機關許可,並通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但無法事先通知者,得於事後補行通知。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施共架、共構興建時,其因共架、共構興建所需增加之費用,由民間機構負擔。但市區道路、公路、鐵路、其他交通系統或公共設施係新建、改建者,其因共架、共構興建所需之費用,得經由協商依其單獨興建所需費用之比例分擔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對民間機構給予貸款利息或營運績效補貼時,應於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計畫書中,進行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自償能力及民間參與效益評估,據以擬定補貼之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並載明於公告。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補貼民間機構所需貸款利息,以該貸款用途係支應民間機構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所需中長期資金為限。但不包括土地購置成本所需貸款金額。民間機構於支付金融機構貸款利息後,應檢具利息支付證明及貸款資金…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民間機構就主辦機關補貼利息之貸款未依前條規定使用者,主辦機關應就違反規定之貸款部分終止核付補貼利息,並要求民間機構償還自違反貸款用途規定之日起已核付之補貼利息及支付違約金。前項已補貼利息之償還方法及違約金金額,應於投資契…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給予民間機構之營運績效補貼,應以民間機構辦理公共建設興建及營運達成投資契約約定成果為依據。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民間機構於營運期間屆滿前,經主辦機關終止投資契約者,其依本法取得之補貼權利,應自通知日起予以終止。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9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外國金融機構,指經外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融資或貸款業務之機構。前項機構所提出之外國文書,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0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稱直接承包商,指直接承攬民間機構依本法所投資興建之重大公共建設,並與民間機構簽訂書面契約者。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5條 …三條及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第七條規定提出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時,主辦機關得視公共建設類別及民間參與方式,請申請人一併提出金融機構對投資計畫書之評估意見,其評估意見得載明融資續作主要條件。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6條 …商文件、投資計畫書及綜合評審結果辦理議約,並依議約結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議約內容不得違反招商文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招商文件誤寫、計算錯誤或其他類此之明顯錯誤。二、招商文件文字或語意不清。三、於招商…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9條 …民間參與本法公共建設有融資需求者,主辦機關得視需要,要求民間機構應於投資契約簽訂後一定期間內提出融資契約。民間機構未於投資契約簽訂後一定期間內提出融資契約者,主辦機關應依投資契約規定之方式處理。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4條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所稱民間機構因興建、營運所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指民間機構於興建營運期間內,因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所取得及為繼續經營公共建設所必要之資產及設備。前項營運資產、設備,於不影響公共建設之正常運作,並符合下列規…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5條 …疑慮之威脅評估。主辦機關應將營運績效評定結果,以書面通知民間機構,並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路,期間不少於十日。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6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與該民間機構優先定約前,應依第九十一條規定辦理資產總檢查;並由雙方就優先定約進行規劃、財務評估及研訂繼續履約之條件,完成議約及簽約。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辦理之案件,宜審慎評估優先…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8條 …工程違反法令或違反投資契約之工程品質規定,或經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雙方同意之機構認定有損害公共品質之情形,且情節重大者;所稱經營不善,指民間機構營運期間,於公共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違反法令或投資契約,足以影響營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9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要求民間機構定期改善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民間機構:一、缺失之具體事實。二、改善缺失之期限。三、改善後應達到之標準。四、屆期未完成改善之處理。主辦機關應依所發生缺失對公共安…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0條 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定融資機構及保證人,以經民間機構送請主辦機關備查者為限。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1條 民間機構未於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期限內改善缺失時,主辦機關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融資機構、保證人及政府有關機關:一、民間機構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之具體事實。二、融資機構、保證人得申報主辦機關同意自行或擇定其他…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2條 融資機構、保證人或其指定之其他機構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接管後,經主辦機關認定缺失確已改善者,除民間機構與融資機構、保證人或其指定之其他機構另有約定並經主辦機關同意者外,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融資機構、保證人或其指定之其他機…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3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中止民間機構興建或營運一部或全部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民間機構:一、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之具體事實。二、中止興建或營運之日期。三、中止興建之工程範圍或中止營運之業務範圍。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