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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8 / 200 頁-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38條 民間機構及其直接承包商進口供其興建重大公共建設使用之營建機器、設備、施工用特殊運輸工具、訓練器材及其所需之零組件,經主辦機關證明屬實,並經經濟部證明在國內尚未製造供應者,免徵進口關稅。民間機構進口供其經營重大公共建設使用…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39條 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在興建或營運期間,供其直接使用之不動產應課徵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取得時應課徵之契稅,得予適當減免。前項減免之期限、範圍、標準、程序及補繳,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請各該議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0條 營利事業原始認股或應募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因創立或擴充而發行之記名股票,其持有股票時間達四年以上者,得以其取得該股票之價款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不足抵減時,得在以後四年度內抵減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1條 民間機構依第十三條規定所經營之附屬事業,不適用本章之規定。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3條 …格文件、相關土地使用計畫、興建計畫、營運計畫、財務計畫、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及其他公告規定資料,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8條 依本法核准民間機構興建、營運之公共建設,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外國廠商參與依本法辦理之公共建設,應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規定辦理。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8-1條 …會協調,或向主管機關組成之履約爭議調解會申請調解;調解由民間機構申請者,主辦機關不得拒絕。協調不成或調解不成立,得經雙方合意提付仲裁。履約爭議調解會辦理調解之程序及其效力,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調解之規定…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9條 民間機構參與之公共建設屬公用事業者,得參照下列因素,於投資申請案財務計畫內擬訂營運費率標準、調整時機及方式:一、規劃、興建、營運及財務等成本支出。二、營運及附屬事業收入。三、營運年限。四、權利金之支付。五、物價指數水準。…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1條 民間機構依投資契約所取得之權利,除為第五十二條規定之改善計畫或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當措施所需,且經主辦機關同意者外,不得轉讓、出租、設定負擔或為民事執行之標的。民間機構因興建、營運所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非經主辦機關同意,…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1-1條 …契約約定辦理營運績效評定。經主辦機關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之民間機構,主辦機關得於營運期限屆滿前與該民間機構優先定約,由其繼續營運。優先定約以一次為限,且延長期限不得逾原投資契約期限。第一項及第二項營運績效評估項目、基準、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2條 民間機構於興建或營運期間,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主辦機關依投資契約應為下列處理,並以書面通知民間機構:一、要求定期改善。二、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中止其興建、營運一部或全部…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3條 …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令民間機構停止興建或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並通知政府有關機關。依前條第一項中止及前項停止其營運一部、全部或終止投資契約時,主辦機關得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該公共建設之營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4條 民間機構應於營運期限屆滿後,移轉公共建設予政府者,應將現存所有之營運資產或營運權,依投資契約有償或無償移轉、歸還予主辦機關。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5條 本法施行前政府依法與民間機構所訂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之權利義務,不受本法影響。投資契約未規定者,而本法之規定較有利於民間機構時,得適用本法之規定。本法施行前政府依法公告徵求民間參與,而於本法施行後簽訂投資契約之公共建設,其於…
- 行政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3條 …商)。交易商受託辦理公債還本付息業務者為承轉行,其所屬各分支機構經辦本項業務者為經辦行。凡受中央銀行委託辦理登記形式公債之登記及款項交割作業者為清算銀行。
- 行政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16條 …發售完畢時歸併整理,編印記名式債票號碼冊,分送各經付公債本息機構及財政部備查。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2條 …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之配偶與受其扶養之親屬有金融機構存款之利息及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者,得依儲蓄免扣證實施要點之規定領用免扣證,持交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登記,累計不超過新臺幣二十七萬元部分,免予扣繳。但郵政存…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3條 …第四項規定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取得屬前項第二款至第十二款之臺灣地區來源所得,適用前項各該款規定扣繳。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4條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或應獲配之股利或盈餘,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或應分配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一。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5條 …合計未滿一百八十三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投資所獲配或應獲配之股利或盈餘,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或應分配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一。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6條 …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應於信託成立、變更或追加時,由委託人按該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或權利價值增加部分扣取百分之二十。前項受益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為本條例第…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9條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財政部核准或核定,其所得額按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百分之十或百分之十五計算,其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依同法第九十八條之一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10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11條 …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交易本法第四條之四規定之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股份或出資額,其依本法第二十四條之五第二項規定計算之餘額,適用前項規定申報納稅。在中華…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12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授信之收入,應按授信收入總額百分之十五扣繳率申報納稅。
-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13-1條 …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所得計算及申報辦法 第7條 …中減除;其屬源自證券交易所得部分,免納所得稅。二、合夥人為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者,其應獲配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已扣繳稅款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中減除。三、合夥人為…
- 行政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所得計算及申報辦法 第8條 …定期限內,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合夥人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者,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應將已分配之盈餘依規定格式填具股利憑單及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並填發股利憑單予合夥人。二、…
- 行政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10條 …票均得自由買賣、質押及充公務上之保證,但記名債票須先向原經售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方得為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指醫療機構、精神照護機構、物理治療機構、職能治療機構、醫事放射機構、醫事檢驗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藥物製造工廠或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