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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5 / 200 頁- 總統總統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政府資訊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於申請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核准後,除郵遞費用仍以實支數額計算外,其餘費用,減半徵收。
- 總統總統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6條 申請之政府資訊屬規費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定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資料者,得免費提供。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5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受理前條請求之日起十日內,通知申請人於指定日、時到達指定處所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訴願卷宗內文書,或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其拒絕者,應敘明拒絕之理由,通知申請人。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4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依訴願人、參加人之申請或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審酌後,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為言詞辯論,並得通知其他人員或有關機關派員…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5條 …同之人已到場為辯論者外,得於受理訴願機關決定前,敘明理由續行申請。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8條 受理訴願機關依職權或依申請調查證據之結果,對訴願人、參加人不利者,除訴願人、參加人曾到場陳述意見或參加言詞辯論已知悉者外,應以書面載明調查證據之結果,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知其於一定期限內表示意見。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9條 受理訴願機關就訴願人或參加人申請調查之證據認為不必要者,應於決定理由中敘明。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1條 …分機關已交付鑑定,訴願人或參加人未提出新事實或新理由者。四、申請鑑定事項與訴願標的無關或其他類此情形者。五、有其他正當理由者。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30條 依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申請再審,應具再審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向原訴願決定機關為之: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31條 申請再審不合法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申請再審,無再審理由或有再審理由而原決定係屬正當者,應以決定駁回之。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32條 申請再審有再審理由,而無前條情形者,應以決定撤銷原決定或(及)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其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申請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本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非公務出國之程序,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非公務出國申請表」格式填具出國起迄時間、地點、事由及休假狀況、業務代理人等(如附件一),併同「國家安全局員工休假管制卡」,先會辦…
-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第5條 本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公務出國之程序,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申請公務出國者,應由申請人所屬單位先行簽奉權責長官核准,由所屬單位函轉人事處簽發申請人出國同意函,交申請人據以辦理出國手續。二、另有因執行特種勤務或情報任務等特…
-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第6條 經申請核准非公務出國者,須依核定之時間、地點出入國,不得擅自變更;出國前因故須變更日期、地點,應先提出申請,由所屬單位函轉人事處簽處。前項申請人於出國後,因故須變更地點或返國日期者,除情況緊急不及報備外,應先告知單位主管…
-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人員除依「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申請許可外,不得進入或經由第三地私自轉往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須過境者,返國後應於「歸詢表」中(格式如附件三)詳述事由,並送政風處及督察單位…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6條 申請醫療照護或安置就養,由本人、配偶、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二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確定全失能或半失能之日起,向其隸屬機關提出申請發給:一、申請醫療照護:(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公務人員失能…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7條 隸屬機關應將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核定情形,函復申請人。經隸屬機關安置於榮家、榮院護理之家或附設住宿式機構者,應於接獲輔導會通知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向指定之榮家、榮院護理之家或附設住宿式機構報到進住。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8條 …聘僱照顧服務員、個人看護或因個人意願放棄。經廢止安置就養者,申請人得敘明理由重行申請。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9條 …及安置就養費用之發給程序及範圍如下:一、醫療照護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按月或按季檢具核定函、醫師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單據,向隸屬機關申請核實發給。二、安置於榮家、榮院護理之家或附設住宿式機構就養所需費用,由受安置機構檢具費用單…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10條 申請變更安置就養方式或看護人員異動,應依原申請程序重行辦理。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6條 …所定生活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殉職或確定失能之日起,向其隸屬機關提出申請發給:一、戶口名簿影本。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失能…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7條 …款所定就學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殉職或確定失能之日起,向其隸屬機關提出申請發給:一、戶口名簿影本。二、已蓋註冊章戳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校開…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9條 …一項第三款所定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由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殉職或確定失能之日起,向其隸屬機關提出申請發給:一、戶口名簿影本。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失能…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10條 第六條、第七條及前條所定申請人不能申請或未為申請時,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隸屬機關之業管單位應代為申請。
-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事項,應由特種勤務任務編組機關(構)、單位,填具特種勤務支援申請書(申請書如附件)提出申請,由主管機關審核之。
-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21-1條 …種勤務作為,亦屬之。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特別慰助金,應適用申請時之支給標準,如在申請程序終結前遇有變更,適用新標準。但舊標準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標準未廢除或禁止者,適用舊標準。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5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受理前條請求之日起十日內,通知申請人於指定日、時到達指定處所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訴願卷宗內文書,或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其拒絕者,應敘明拒絕之理由,通知申請人。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4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依訴願人、參加人之申請或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審酌後,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為言詞辯論,並得通知其他人員或有關機關派員…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5條 …同之人已到場為辯論者外,得於受理訴願機關決定前,敘明理由續行申請。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8條 受理訴願機關依職權或依申請調查證據之結果,對訴願人、參加人不利者,除訴願人、參加人曾到場陳述意見或參加言詞辯論已知悉者外,應以書面載明調查證據之結果,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知其於一定期限內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