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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3 / 200 頁-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辦理委託檢驗,得以指定或公開甄選之方式為之。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應與受託機構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委託契約書,載明委託檢驗項目、相關權利義務及爭議處理等事項。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6條 …依第四條辦理委託檢驗,受指定者或參與甄選者應檢具下列文件送交主管機關:一、執行委託計畫書。二、機構及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三、機構簡介。四、檢驗場所配置圖。五、申請接受委託檢驗之項目及其相關檢驗設備、數量、規格、性能之說明…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7條 …,應即通知委託機關。前項異動足以影響受委託檢驗項目之能力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終止其委託。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將食品檢體送受託機構檢驗時,應填具委託檢驗單(以下稱檢驗單),並於食品檢體上黏貼封條。受託機構於接獲主管機關送達之檢驗單及食品檢體時,應出具收據並負檢體保管責任。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9條 受託機構於完成檢驗後,應出具檢驗報告書;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令其先以電子方式傳送檢驗結果。前項檢驗報告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受託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二、主管機關名稱、地址及委託檢驗單號碼。三、食品檢體物理性狀之…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10條 …員就其受委託檢驗業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揭露相關檢驗結果。主管機關非依法令規定不得揭露受託機構之名稱。
-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得就受託機構之檢驗設備、人員、技術能力、檢驗紀錄、檢驗時效、品質管理及財務收支等事項進行查核,如發現缺失,應限期令其改善。受託機構對前項查核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4條 檢驗機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一、符合前條所定條件之證明。二、檢驗能力之證明。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編製之下列文件:(一)品質手冊。(二)檢驗方法標準…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文件、資料與規定不符或內容不全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者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檢驗機構之申請,應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查核。實地查核結果認有缺失者,檢驗機構應依實地查核之報告,自查核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改善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進行複評。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7條 第四條申請案經審核通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認證證明書,並公告之。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9條 …證或展延後未變動者,免予檢具。依第一項所定期間申請展延,中央主管機關未能於原認證效期內作出准駁處分者,原認證之效力延長至准駁處分之日。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0條 …款至第三款所定事項變更時,檢驗機構應於下列規定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一、實驗室地址變更: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二、檢驗方法之依據變更: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九十日。三、衛生標準修正致檢驗範圍變更:自生效之日起九十日…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1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為搬遷之變更者,應於搬遷十五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搬遷計畫。前項計畫,應包括下列項目:一、搬遷之時程。二、實驗室新地址及位置簡圖。三、檢驗儀器清單及檢驗設施配置圖。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2條 …故不能依認證內容執行檢驗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七日內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其恢復時,亦同。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3條 …果以同一份檢驗報告出具。十三、執行認證檢驗項目之檢驗,以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檢驗報告格式出具檢驗結果。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對檢驗機構之設備、人員編組、品質管理、作業程序、檢驗能力及檢驗紀錄,進行查核,並得要求其就認證範圍之檢驗業務提出報告;必要時,得進行不定期查核。中央主管機關得命檢驗機構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其他經…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5條 …自收受測試評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改善,並將改善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並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再參加能力試驗之複測。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6條 遇有食品重大突發事件時,檢驗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緊急動員之通知,於指定期限內辦理食品檢驗,並將完整之樣品資訊及檢驗結果,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7條 …或其他提報文件、資料虛偽不實。三、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執行檢驗業務。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8條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或廢止其一部或全部認證項目:一、依本辦法取得認證後,專屬實驗室不再存續或該實驗室不符合第三條所定條件。二、違反第十條規定,未辦理變更或未於期限內辦理變更。三、違反第十一條或第十…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將認證工作委託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受託者)辦理時,應以公開甄選方式為之。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0條 …政法規課程總計十五個學分以上,並領有學分證明。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條件。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2條 …有受託者對該人員初次及定期評估之紀錄。前項人員每年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或民間機構、團體辦理之繼續教育訓練十二小時以上;其課程包括查核技巧、檢驗知能及相關法令。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3條 …受託者於委託關係終止時,應將前項保存之文件、資料,交付予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5條 …條第一項進行實地查核時,應於查核一星期前,將預定行程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隨同查核,受託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6條 受託者應逐案將認證結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並檢附相關文件、資料。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受託者提供業務文件、資料,並至受託者營業場所進行不定期查核。受託者對於前項通知、提供或查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8條 受託者依本辦法規定應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之文件、資料,不得虛偽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