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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2 / 200 頁-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後,得採認為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但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其時數至多採認二小時。第一項及第二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9條 …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後,得採認為第一項之時數。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0條 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得由下列單位(以下簡稱訓練單位)辦理:一、勞工主管機關、衛生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二、依法設立之非營利法人。三、依法組織之雇主團體。四、依法組織之勞工團體。五、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0-2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認可之訓練單位(以下簡稱認可訓練單位)對外招訓時,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自主管理制度。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0-3條 認可訓練單位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其評鑑結果分為優等、甲等、乙等及丙等,並公開之:一、獲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評核等級達通過,且於有效期限內。二、近三年辦理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1條 認可訓練單位,辦理下列教育訓練,應依第二十條之三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並具甲等以上之資格:一、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教育訓練。二、第十八條第一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2條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訓練單位,以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及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限;第六款之訓練單位,以辦理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限。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款至第九款之訓練單位…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3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前,應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一、教育訓練場所報備書(格式一)。二、符合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九款、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二十一…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4條 前條經核定之訓練單位,應於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之區域內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依第二十條之三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職類優等者,不在此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者,應於十五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一、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六)。二、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七)。三、講師概況(格式八)。四、學員名冊(格式九)。五、負責之專責輔導…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6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應於十五日前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之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規定,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不適用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7條 …測驗方式為技術士技能檢定,或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訓練單位對於接受前項職類教育訓練期滿者,應於結訓後十五日內,發給訓練期滿證明(格式十)。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8條 訓練單位對於接受前條以外之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應實施結訓測驗;測驗合格者,應於結訓後十五日內,發給結業證書(格式十一)。前項測驗文字及語文應為中文。訓練單位辦理前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教育訓練者,其測驗應於…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 訓練單位對於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應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及下列文件,於教育訓練結束後十日內做成電子檔,至少保存十年:一、學員簽到紀錄(格式十二)。二、受訓學員點名紀錄(格式十三)。三、受訓學員成績冊(格式十…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0條 訓練單位對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前條規定之文件,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期限及方式登錄。訓練單位停止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業務,應於十五日前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並將前條規定建置資料之電子檔移送中央主管機…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教育訓練,應將包括訓練教材、課程表相關之訓練計畫、受訓人員名冊、簽到紀錄、課程內容等實施資料保存三年。認可訓練單位,於辦理前項教育訓練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期限及方式登錄。訓練單…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2條 地方主管機關對於訓練單位辦理本規則之教育訓練,得予查核;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抽查。前項主管機關為查核及監督訓練單位辦理之教育訓練成效,得向其索取教育訓練相關資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3條 訓練單位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指派專責輔導員。二、查核受訓學員之參訓資格。三、查核受訓學員簽到紀錄及點名等相關事項。四、查核受訓學員之上課情形。五、調課或代課之處理。六、隨時注意訓練場所各項安全衛生…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4條 訓練單位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所收取之費用,應用於講師授課酬勞、講師培訓、測驗費、證書費、職員薪津、辦公費、房租、必要教學支出及從事安全衛生活動之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5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三條至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時,講師資格應符合附表十五之規定。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6條 訓練單位對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教材之編製,應設編輯及審查會,並依法定課程名稱、時數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課程綱要編輯,於審查完成後,將編輯及審查之相關資料連同教材,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教育訓練教材經…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7條 …明,如有必要引用國外原文者,加註中文,以為對照。三、使用公制單位,如有必要使用公制以外之單位者,換算為公制,以為對照。四、編排以橫式為之,由左至右。五、載明編輯委員。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8條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並令其限期改正:一、未依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二、訓練教材、訓練方式或訓練目標違反勞動法令規定。三、未依訓練計畫內容實施。四、經主管機關查核,發現違反本規…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9條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以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一、訓練場所、訓練設備、安全衛生設施不良,未能符合核備之條件。二、招訓廣告或簡章內容有虛偽不實。三、未於核備之訓練場所實施教育訓練。四、…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40條 訓練單位有前二條之情形,屆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由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認可,或定期停止其訓練業務之一部或全部。前項訓練單位相關人員涉及刑責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不具訓練單位資格之團體,經查證確有假…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42-1條 …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已對外招訓之下列訓練單位,應於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認可;經認可後,始得對外招訓:一、原經認可得對外招訓之非營利法人。二、未經認可之非營利法人、…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42-2條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四日修正施行前,訓練單位曾經評鑑且評鑑結果未明定效期者,應於本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依第二十條之三申請評鑑;屆期未申請評鑑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原經評鑑之結果。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42-4條 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商品交易或運送,且交付無僱傭關係之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時,對於新加入者,應使其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至少一小時,課程內容如下:一、危害辨識及預防。二、安全衛生防護裝備使用。三、緊急事故應變處理。事業…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條 …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0條 …必要之通識措施。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提供前項化學品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應予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資料異動時,亦同。前二項化學品之範圍、標示、清單格式、安全資料表、揭示、通識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