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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銀行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第二十四條所稱資本不限於實收資本外,其餘指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銀行,於收足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所定之資本全額後,適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2. 行政銀行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及其經財政部核准單獨或合計投資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國外金融機構,其外文名稱應報財政部核准;其有變更者,亦同。
  3.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2條 本準則適用之銀行,為商業銀行、專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及外國銀行。
  4.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3條 …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六、違反本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
  5.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3-1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一次。銀行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期貨商或保險業(不包括保險輔助人)之負責…
  6.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3-3條 …監察人(監事),推定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屬公司法所稱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或依本法或金融控股公司法令規定兼任者,不在此限。銀行總經理本人或其關係人同時擔任其他銀行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或總經理,推定有…
  7. 行政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14條 本準則未規定事項,依本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8.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5條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業務員;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二、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與其地位相等之人,其破產終結未滿三年或調協未履行。三、最近三年內在金融機構使用票據有拒…
  9.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9條 期貨經理事業之組織應為股份有限公司,其實收資本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億元。前項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
  10.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1條 …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有價證券代之。第一項之款項,經許可設置者,於公司辦理設立登記繳存營業保證金後,始得動用;未經許可設置或經撤銷或廢止許可者,由主管機關通知領回。
  11.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發起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公司章程。二、營業計畫書:載明期貨經理事業之經營原則、未來二年內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發展計畫、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場地設備概況及開業當年度與次年度財…
  12.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3條 期貨經理事業之設置,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並填具申請書及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照:一、公司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二、公司章程。三、內部控制制度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審查意見書。…
  13.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9條 …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變更公司章程及辦妥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公司變更登記,並填具申請書及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照:一、公司章程及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二、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
  14.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0條 外國期貨經紀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經其總公司准許,並由總公司出具其於本國係得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聲明書者,該外國期貨經紀商得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外國期貨經紀商申請其在中華民國…
  15.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5條 …招攬,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公司章程。二、營業計畫書:應載明分支機構辦理期貨經理事業所得經營業務之推廣及招攬之經營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場地設備概況及未來一年財務狀況之預…
  1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條 …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為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所持有之資產,應以基金保管機構之基金專戶名義登記。但持有外國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得依基…
  1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7條 …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投資於國外者,得委託提供國外投資顧問服務之公司或其集團企業提供集中交易服務間接向國外證券商、期貨商或其他交易對手委託交易。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託其提供國外投資顧問服務之公司或其集團企業間接向國外證券商、期…
  1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8條 …、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承銷有價證券。四、政府債券及募集發行之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五、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六、經本會核准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七、其他經本會核准得投資項目。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基金投資外國…
  1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0條 …得投資於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六、不得運用基金買入本基金之受益憑證。但經受益人請求買回或因基金全部或一部不再存續而收回受益憑證者,不在此限。七、除投資正向浮動利率債券外,不…
  2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1條 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利害關係之公司,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綜合持股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三、前款人員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人與該公司…
  2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外募集基金投資國內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及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不受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限制;其餘投資限制應併依國外募集地之基金法令規定辦理。
  2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4條 …信託事業經理基金出借國內有價證券,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相關規定辦理,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每一基金出借所持有任一有價證券數額不…
  2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4-1條 …管理措施,提經董事會通過。借券人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利害關係公司或提供擔保品種類為政府債券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將關係人交易及擔保品管理之風險監控措施報經本會核准後,始得為之。前項所稱利害關係公司,準用第十一條規定。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5條 …或資產基礎證券為限。二、每一基金投資於任一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該次(如有分券指分券後)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總額之百分之十;亦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
  2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6條 …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將金融資產信託與受託機構或讓與特殊目的公司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其所發行之股票、公司債、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六、所投資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
  2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17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基金投資於國內次順位公司債或次順位金融債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以投資上市或上櫃者為限。二、每一基金投資任一公司所發行次順位公司債或次順位金融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該次(如有分券指分券後)所發行…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27條 …得投資下列標的:一、股票。二、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但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不在此限。三、結構式利率商品。但正向浮動利率債券不在此限。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債券型基金投…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2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債券型基金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無擔保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應於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中明定其信用評等等級。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48條 …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二、投資任一非金融機構之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三、存放於任一金融機構之存款、投資其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0條 …資標的者,應於名稱中標明結構式利率商品或類似文字。基金以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為主要投資標的者,應於名稱中標明主要投資標的之文字。前二項基金不得以債券型基金為名,並不得於受益人買回受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