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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 59 頁-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4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一次撫慰金:一、病故或意外死亡者。二、因公死亡者。前項第二款因公死亡者,指下列情事之一:一、因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二、…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6條 …各駐在單位係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者,其年資之計算,累計其曾任公務人員及軍職之年資。但已領受退休金或資遣費者,不予累計。前項退職、撫慰案件,由駐在單位自行核定辦理,並函請直轄市…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8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由駐在單位自行核定資遣後,函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備查:一、駐在單位因故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二、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9條 民營事業機構、團體、私立醫療機構、民營金融機構及私立學校之駐衛警察,其待遇、退職、撫慰及資遣比照駐在單位人員規定辦理。
-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人員服勤津貼發給標準 第4條 …民防團隊編組人員解除服勤召集二個月內,以現金、公庫支票或劃入金融機構帳號方式發給本津貼。
- 行政駐衛警察人員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9條 …核作業後,應依第五條規定期限,將補償金撥入請領人指定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或通知請領人前往指定地點領取,如係委託領取者,應通知委託人。各機關(構)學校發給補償金後,應依規定程序核銷。
- 行政駐衛警察人員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10條 請領人如未指定補償金撥款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於接獲各機關(構)學校通知後,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於三個月內親自前往領取補償金。如因故不能親領時,應依第七條規定委託代領。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1條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應協調金融機構,就受災地區民眾所需重建或修繕資金,予以低利貸款。前項貸款金額、利息補貼額度及作業程序應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利息補貼額度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執行之,補貼範圍應斟酌民眾受災程度及自行重…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2條 …之自用住宅,經各級政府認定因災害毀損致不堪使用者,得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以該房屋及其土地,抵償原貸款債務。內政部得於原貸款剩餘年限,就承受原貸款餘額予以利息補貼。前項利息補貼之範圍、方式、程序、補貼利率、自用住宅因災…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3條 金融機構對災區受災居民於災害前已辦理之各項借款及信用卡,其本金及應繳款項之償還期限得予展延,展延期間之利息,應免予計收,並由中央政府予以補貼。其補貼範圍、展延期間、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商相…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7條 災區低收入戶未申請政府優惠融資或其他補助,經金融機構核放創業融資貸款者,得由衛生福利部對承辦該貸款之金融機構補貼利息,其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前項利息補貼額度、申辦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衛生福利部…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8條 災區之農地、漁塭及其他農業相關設施向金融機構貸款之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者,其擔保品得由金融機構依貸款餘額予以承受。金融機構依前項規定承受者,由政府就其承受金額最高八成之範圍內予以補助。有關承受補助之範圍、方式、程序及其他…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9條 …項合意展延或減免期間之利息損失,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貼金融機構。災區受災企業因受影響,於其復工營業計畫範圍內所需營業資金,向金融機構之貸款,其貸款之利息,於週轉金最長一年、資本性融資最長三年之範圍內,予以補貼。前項…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條 …一)車站、飛機場大廈、候船室。(二)期貨經紀業、證券交易所、金融機構。(三)學校教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訓練班、K書中心、前款第六目以外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安置及教養機構)及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四)…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7條 …實收資本額。二、置有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專任專業人員。三、在金融機構提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應具備之要件。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不受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限制。移民業務機構申請經營…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6條 …辦移民業務之經營許可,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應在金融機構提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其數額如下:一、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規定業務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二、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7條 前條保證金,由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以其名義存入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單設定質權予移民署,供作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受託辦理移民業務發生糾紛時賠償之用。
- 行政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6條 …為之:一、前項通知書。二、舉發人具名領據正本。三、舉發人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影本。獎金申請人未檢附前項第三款存摺影本者,移民署應以寄送國庫支票方式發給獎金。
- 行政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5條 …十日內,將捐助財產全部移歸財團法人,以財團法人名義登記或儲存金融機構,並報國防部備查。
-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4條 …地租金補助,以實付租金百分之三十為準;申請融資利息補助,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期間實付利息百分之五十為準,融資金額以經濟部核准或備查之投資金額為限。前項所列各項補助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外交部得視年度經費額度分年無息撥付,其投資補…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9-1條 …簡稱撫卹金專戶)時,應檢具專戶申請書及支給機關證明書,至指定金融機構辦理。前項所定撫卹金專戶,按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之撫卹金,分別開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基金管理機關及後備指揮部與下列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專戶金融機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51條 軍官、士官請領退除給與或其遺族請領遺屬年金之權利,一律採金融機構直撥入帳方式為之,其請領退除給與權利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標的。但軍官、士官之退伍金或退休俸依第四十二條被分配者,不在此限。退除給與或遺屬年金之…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29條 …金,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之標的。撫卹金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撫卹金之用。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撫卹金領受人有冒領或溢領情事者,支給或發放機關應就其冒領或溢領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57條 …收回退伍除役人員或其遺族溢領或誤領之金額時,得以書面通知專戶金融機構於下一期逕自退除給與專戶扣款,不受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6條 …二、後備指揮部:(一)通知家屬備齊家屬協議書正本、本部指定之金融機構存簿影本及最近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等文件、資料,送本部審查。(二)於本部核定家屬生活維持費後,繕造發放冊送本部主計局財務中心所屬財務單位按月發給。家屬生活…
-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8條 …知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其他家屬,檢附家屬協議書正本、本部指定之金融機構存簿影本及最近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等文件、資料,經本部核定發給者,得接續發給。前項家屬有數人而無法協議時,其家屬生活維持費應平均領受。
- 行政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9條 …防部主計局,依第五條規定期限,將補償金撥入請領人指定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國防部主計局撥付補償金後,應即通知請領人,如係委託領取者,應通知委託人。
- 行政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10條 請領人如未指定補償金撥款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於接獲國防部主計局通知後,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於三個月內親自前往國軍財務單位領取補償金。如因故不能親領時,應依第七條規定委託代領。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條 我國境內之金融機構應依本法及本辦法規定,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盡職審查,於審查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應申報國居住者之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本法及本辦法未規定者,依所得稅法、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及其他法令有關之規定。…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條 我國境內之金融機構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盡職審查及申報:一、政府實體、國際組織或中央銀行。但其從事存款機構、保管機構或特定保險公司商業金融活動所衍生相關義務之給付款,不在此限。二、廣泛參加人之退休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