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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9條 …於旅行業分公司之地址、經理人變更者準用之。旅行業股權或出資額轉讓,應依法辦妥過戶或變更登記後,報請交通部觀光署備查。
  2.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旅行業經營自行組團業務,非經旅客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旅行業務轉讓其他旅行業辦理。旅行業受理前項旅行業務之轉讓時,應與旅客重新簽訂旅遊契約。甲種旅行業、乙種旅行業經營自行組團業務,不得將其招攬文件置於其他旅行業,委託該其他旅…
  3.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8-1條 依本規則設立登記之旅館建築物除全部轉讓外,不得分割轉讓。旅館業將其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他人經營旅館業時,應先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申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一、旅館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副本。三、出租人或…
  4. 行政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 第14條 …溫泉浴池水質微生物指標,未依限期改善者。三、溫泉標章標識牌有轉讓或其他非法使用之情事。四、未依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申請溫泉標章標識牌之換發、補發。五、溫泉使用事業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提出之證明文件,經該管主管機關撤銷…
  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5條 …終止本保險業務時,其所簽訂之年金保險契約,應經被保險人同意後轉讓予其他得經營本保險業務之保險人;無法轉讓時,由主管機關會同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指定保險人承受或由原保險人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轉移至個人退休金專戶。前項由保險人轉移至…
  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6條 …併購之情事者,被併購之保險人所訂定之年金保險契約依前條第一項轉讓時,其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權利義務由併購後存續之保險人概括承受。
  7.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或滯納金時,新負責人應負連帶清償責任。投保單位因合併、分割或轉讓而消滅時,其未清繳之保險費或滯納金,應由存續、新設或受讓之投保單位承受。
  8.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7條 …雇主、機構或團體內加保。二、被保險人在依法令規定合併、分割、轉讓或改組前後之雇主、機構或團體加保。三、被保險人在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規定移轉民營前後之雇主、機構或團體加保。
  9. 行政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第16條 工會為不動產購置、出售、轉讓、負擔或其他權利之設定,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10. 行政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7條 …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
  11.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65條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轉讓時,應由受讓人向當地檢查機構申請換發檢查合格證。
  1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規定改組、轉讓或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進行併購者,其留用勞工依本條例第八條之一第二項、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選擇適用之退休金制度及保留之工作年資,併購…
  13.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14.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20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15.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4條 …、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三、雇主未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四、對雇主依第二十七條規定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
  16.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8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後所留用之勞工,因職業災害致身心障礙、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者,其依法令或勞動契約原有之權益,對新雇主繼續存在。
  17. 行政事業機構支付職業訓練費用審核辦法 第10條 事業機構解散、廢止、合併、轉讓或變更年度時,應於四十五日內,申報其職業訓練費用支用情形。前項規定,於事業機構依前項申報職業訓練費用支用情形時,準用之。
  18.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證,不得租借或轉讓。前項許可證或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污損者,應繳還原證,申請換發新證;遺失者,應備具結書及申請書,並載明原證字號,申請補發遺失證明書。
  19.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8條 園區事業將經核准輸往課稅區之保稅貨品轉讓或變更用途者,應自轉讓或變更用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海關按保稅貨品原型態補繳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未依規定補繳稅捐者,依關稅法之規定辦理。園區事業以保稅名義報運非保稅貨品進口逾…
  20.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0條 …;其實施,應以供應國內市場需要為主。特許實施,以非專屬及不可轉讓者為限,且須明訂實施期間,期限不得超過四年。品種權人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經法院判決或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確定者,雖無第一項所定之情形,中央主管…
  21. 行政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2-3條 …指主管機關依本辦法核給之單船初始配額、受讓、申請分配、獎勵與轉讓、減少及收回配額之總和。
  22. 行政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2-7條 …配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由魷秋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轉讓予其他秋刀魚漁船:一、轉讓配額漁船當年度於北太平洋海域進行秋刀魚棒受網作業天數達四十五日。二、配額轉讓後,受讓配額漁船之配額不超過依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所…
  23. 行政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2-8條 …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所公告之上限。申請取得之第一項配額,不得轉讓。
  24. 行政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2-9條 …究或管理措施者,主管機關得另核給獎勵配額。前項獎勵配額,不得轉讓。
  25.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13條 …項及原因,報管理經營機關備查。如無力繼續經營或因其他事故必須轉讓他人者,應申請管理經營機關同意。
  26.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23條 採取人將林產物之採運轉讓他人經營者,應先停止採運,並應申敘理由,檢附轉讓文件及原許可證,會同受讓人報經管理經營機關派員實地查明核准後,始得轉讓。受讓人受讓林產物採運權利後,原採取人之法律責任由受讓人承擔之。受讓人應與管理…
  27. 行政森林法 第15條 …辦理。國有林林產物之種類、處分方式與條件、林產物採取、搬運、轉讓、繳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其採取之區域、種類、時期、無…
  28. 行政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31條 …法核給之單船配額、受讓、申請分配與獎勵配額之總和,並扣除該船轉讓、減少及收回之配額。
  29. 行政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37條 …配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由鮪魚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轉讓予其他大目鮪組漁船:一、配額轉讓後,該船大目鮪配額不超過三百三十公噸。二、轉讓或受讓配額漁船,當年度均無受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或第四十條處罰或處分。…
  30. 行政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38條 …得由鮪魚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與其他長鰭鮪組漁船相互轉讓不同漁區之配額;轉讓後,該船於太平洋之配額總數應與轉讓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