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7 / 200 頁-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54條 …及其他必要地點設聯絡井或人孔。前項聯絡井或人孔應視需要設量水設備、排泥管及溢流設備,並在出水口及排泥管裝設制水閘門或制水閥。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4條 淨水設備之設計容量,應相當於最大日供水量另加處理廠用水量。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5條 淨水設備之位置、配置及構造之規定如下:一、所處位置不在低窪之地,環境衛生良好。二、配置應使各項設備均能充分發揮其機能,互相有效配合,並使操作管理方便。三、淨水場之配置,應預留場地以配合將來之擴建。四、濾水及清水應防止污染…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6條 淨水場應設置適當之量水設備。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8條 加藥設備之容量應依據選定之加藥率與設計最大處理水量決定,並應有備用設備。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9條 混合設備之規定如下:一、膠凝劑加入水中後,應經混合設備,將其急速擴散於水中。二、混合方法通常使用水躍池、拌合機或利用水流沖合等得到快速之攪拌。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0條 …。三、進口與出口之配置應適當,以避免短流。四、膠羽池應設排水設備。五、膠羽池應設照明設備,以供隨時觀察膠凝情況。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2條 …出水槽,使原水在池內均勻分布。五、應設有連續或自動操作之排泥設備。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5條 …污水中,無法自然排水之清水池,應採用抽水機排水。八、應設通風設備,其大小依清水池之最大進出水量計算,開口應套以細目網,並能防污雨水之侵入。九、應在操作方便之處設水位計,必要時並應裝設高低水位之指示燈及警報設備。十、應裝設…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6條 …氯消毒,其消毒之規定如下:一、加氯方法以溶液式為準。二、加氯設備應有可靠之性能,加氯速率及數量應準確易於控制,並有良好之安全設施。三、加氯地點應選在氯劑能均勻混合於水中之處。四、加氯設備之容量,應以最大處理水量及最大加氯…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7條 …二氧化碳、硫化氫等腐蝕性物質及臭味之生成物質等,應有適當處理設備;處理方式,應依其目的、原水水質、其他擬採用處理方式、抽水情形、空氣需要量、對污染之防範、當地環境等加以研究選定。前項處理方式,如使用氣曝不經過濾時,氣曝設…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8條 …其祛除方法與一般濁度之祛除相同。三、加藥、膠凝、沉澱、過濾等設備之選用,主要應視水中鐵錳含量之多寡及其型態而定。四、鐵錳之祛除,必要時應經試驗確定其最有效之方法,作為設計之依據。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9條 自來水軟化方法應依原水水質、軟化程度、設備費用及維護費用等予以考慮比較後選用。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0條 處理場內一般配管之規定如下:一、場內主要設備間,應採取最短之連接管渠,必要時並應設置繞流管,以防部分設備停用時影響全場之操作。二、未完成處理之水,不得與清水相連接。三、濾水與清水之繞流管應儘量設置排水管。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1條 處理場內應設置有效之排水系統,以排除雨水、污水與各設備之廢水。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5條 …殊時,應分為高低不同之若干供水分區,並裝設減壓閥或加壓抽水機設備,或各分區分設配水池。四、應避免建築於斜坡頂、斜坡面、斜坡腳或填土等地基不穩定或有崩坍之虞之處所附近,無法避免時,應施以基礎加固、斜坡保固等工程。五、應設在…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2條 …流量計。二、流量計應採用具有流量指示、紀錄及累積量表示等各項設備。三、應在供水區域內必要處所,裝設具有自動紀錄設備之水壓計。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7條 電動機必須安裝適當之保護設備,其開關與起動設備相互間,應設防止誤操作之聯鎖裝置。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8條 儀表控制基本原則之規定如下:一、儀表控制設備須能符合自來水設施之經濟效益及管理合理化。二、儀表控制設備之規模及自動化之程度,應依設施規模之大小,維護之難易,操作人員之技能程度及社會環境等因素決定。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02條 加藥設備之儀表控制規定如下:一、應以能達成最佳加藥效果為目標。二、其設備之操作控制範圍應較實際為大。三、儀表化及未儀表化之操作過程必須配合。四、藥品處理設施之儀表控制設備,其必要部分應有充分之耐腐蝕性。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03條 過濾設備之儀表控制規定如下:一、應以能達成濾池之最佳操作及處理效果為目標。二、過濾池之濾量或濾率控制應確實,並應能隨時控制全部濾水量為原則。三、快濾池之自動洗砂操作,應確實發揮其功能,並與其他有關部分之操作相互配合。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04條 各項設備之儀表控制,應通盤考慮,互相調和,並具有高度之安全性,使其操作管理合理有效。
-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3條 …市)社會救助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三、用戶設備外線:指本法第二十三條用水設備之外線,即配水管至量水器間之進水管。
-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5條 補助用戶設備外線以量水器口徑在二十五毫米(含)以下之用戶為限,其補助額度如下: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二、位於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來水設備如下:一、取水設備:指集取原水之設備,包括淺井、深井、集水井、取水管渠、集水暗渠、引水壩、取水口、取水塔、取水井、輻射井、聯絡井、沉砂池及其他取水設備。二、貯水設備:指貯蓄原水之設備,包括攔水壩、蓄水…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3條 自來水設備之檢驗項目、期程、檢驗方法、檢驗報告表格式及改善報告表格式,由主管機關訂定。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4條 自來水事業應依前條規定辦理自來水設備之日常檢驗及定期檢驗。但有特別災害及事故發生時,應施行特別檢驗。自來水事業對前項檢驗結果應作成紀錄,並檢討改善。特別檢驗之紀錄報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發生原因。二、事件發生經過。三、損…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5條 自來水事業應將自來水設備檢驗及改善報告,於次年四月底前函報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由主管機關派員抽查之。特別檢驗之記錄報告自來水事業應於事件發生後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6條 自來水設備維護手冊由自來水事業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6-1條 與公共安全及供水風險影響重大,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自來水設備項目,自來水事業應研訂安全評估計畫,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前項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一、設備數量及位置。二、評估頻率。三、評估項目及內容。四、評估方式。五、改善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