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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 99 頁-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6條 遇有食品重大突發事件時,檢驗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緊急動員之通知,於指定期限內辦理食品檢驗,並將完整之樣品資訊及檢驗結果,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7條 …之一:一、違反第十四條第三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之規定。二、檢驗數據、檢驗報告或其他提報文件、資料虛偽不實。三、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執行檢驗業務。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18條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或廢止其一部或全部認證項目:一、依本辦法取得認證後,專屬實驗室不再存續或該實驗室不符合第三條所定條件。二、違反第十條規定,未辦理變更或未於期限內辦理變更。三、違反第十一條或第十…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0條 受託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辦理檢驗機構認證所需之經驗,並能提出證明者。二、聘有符合下列資格之人員:(一)國內大專校院或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國外大專校院以上食品、營養、醫藥、化學、生物或其他相關科、系、所畢業…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2條 受託者應確保其執行認證人員具備食品檢驗相關知識及能力,並備有受託者對該人員初次及定期評估之紀錄。前項人員每年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或民間機構、團體辦理之繼續教育訓練十二小時以上;其課程包括查核技巧、檢驗知能及…
-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3條 受託者於辦理認證工作時所獲得之資料及檢驗機構提供之認證資料,應至少保存十五年;與認證工作相關之各項文件、資料,應永久保存。受託者於委託關係終止時,應將前項保存之文件、資料,交付予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運送衛生查核辦法 第6條 …,應依法進行必要處置: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二、不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三、違反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本法十七條…
- 行政魚油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第4條 前條第一項規格成分之檢驗方法,應以國內或國際間公認之方法為之。
-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任教師、編制內醫師、牙醫師、獸醫師、獸醫佐、藥師、研究人員或檢驗人員。四、獸醫診療機構及畜牧獸醫機構:所屬獸醫師或獸醫佐。五、西藥製造業:所屬藥師。六、動物用藥品製造業及動物用藥品販賣業:所屬藥師、獸醫師或獸醫佐。前項第…
-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設施。五、再利用作業期程。六、產品名稱、用途或規格。七、產品檢驗項目、方法或頻率。八、污染防治方式、設施或規格。九、再利用後剩餘事業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方式。十、產品庫存量超過貯存容量時之處理計畫。十一、停業或歇業時未再利用…
- 行政嬰兒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 第3條 …)│││<3││有≦c個樣品其微生││MPN/g│││││物檢驗值介於m和M│││││││之間,但不允許檢驗值│││││││≧M。│├──────┼──┼──┼───┴──┼──────────┤│阪崎腸桿菌││││僅規…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8條 本法所稱不良醫療器材,指醫療器材經稽查或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使診斷發生錯誤,或含有毒、有害物質,致危害人體健康。二、依標籤或說明書刊載之用法,作正常合理使用時易生危險,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三、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30條 …醫療器材,應符合特定之規格及性能。前項醫療器材之品項、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未定檢驗方法者,得依國際間認可之方法為之;如未有國際間認可之檢驗方法者,應予以證實其合適性。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51條 …驗其醫療器材,受檢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其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並應交付憑據予業者。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52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器材品項,其輸入時應經抽查、檢驗,合格後始得放行。前項醫療器材之品項、抽查與檢驗項目、方式、方法、範圍、收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55條 …記、登錄之醫療器材部分,應先行就地封存,並抽取樣品予以查核或檢驗後,再行處理;就不良醫療器材部分,得先行就地封存,並抽取樣品予以查核或檢驗後,再行處理。其已發生重大危害者,應於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沒入銷燬之。前項抽驗…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57條 查獲之不良醫療器材係本國製造者,經查核或檢驗後仍可改製使用時,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派員監督原製造廠商限期改製;其不能改製或屆期未改製者,沒入銷燬之;國外輸入者,應即封存,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原進口商限期…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58條 …或輸入。二、為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查驗登記或登錄。三、經檢查、檢驗或其他風險評估,發現有危害使用者人體健康之虞。四、醫療器材製造許可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或非於醫療器材製造許可有效期間內製造或輸入。五、製造、輸入醫療器材違反第…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77條 各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將醫療器材檢驗之全部或一部,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其委任、委託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78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前條受託檢驗之法人、團體,辦理認證;其認證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認證工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其委任、委託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2條 …關),為研究、調查、品質管制或其他行政目的,得將藥物之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執行。前項受委任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委任,其權利義務關係由委任機關定之。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4條 受委託辦理藥物檢驗之機關(構)(以下稱受託檢驗者),應為政府機關(構)、學校或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並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檢驗項目之檢驗能力、相關設備及場所。二、訂有檢驗作業程序及品質保證計畫。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5條 委託機關應與受託抽查者或受託檢驗者訂定委託契約,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委託項目。二、委託期程。三、委託機關之監督與稽核權利及機制。四、受託抽查或檢驗者因執行受託事項所知悉之個人資料及營業秘密之保密義務。五、契約解除及…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8條 受託檢驗者於接受委託檢驗之藥物檢體時,應出具收據,並負檢體保管義務。受託檢驗者完成檢驗後,應出具檢驗報告書;必要時,得依委託機關要求,先以電子方式傳送檢驗結果。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9條 前條檢驗報告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託檢驗者名稱、地址、電話等。二、委託機關名稱、地址及委託檢驗單號碼。三、藥物檢體之外觀或物理性狀描述與照片、檢體名稱或代碼、收受日期、執行檢驗日期、檢驗設備名稱、檢驗方法、檢驗方法依…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託抽查者不得將受託事項委託第三人辦理。受託檢驗者經委託機關同意,得將受託事項分包第三人辦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訂定委託契約者,並應遵循該法有關分包之規定。
- 行政藥物抽查及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 第11條 受託抽查者或受託檢驗者對受託內容及其檢驗結果,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擅自對外揭露。
- 行政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4條 …病之醫療有顯著貢獻者。八、國內自行開發新設備裝置、製程或分析檢驗方法,對改進藥物製造或檢驗技術有重大成效者。九、配合中央衛生或工業主管機關政策,推動本國藥物製造工業發展,提昇藥物研發水準,績效卓著者。
- 行政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造、加工區域應具備適當之盥洗設施,並與作業場所隔離。九、設置檢驗部門(化驗室及儀器室)及適當檢驗設備。但如符合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單位檢驗,並出具確切證明者,得免設置。十、對於易燃性或危險…
- 行政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16條 …射劑容器封閉設備。七、滅菌設備。八、注射劑容器封閉狀態及洩漏檢驗設備。九、注射劑異物檢查設備。十、消毒室:供員工手腳洗滌消毒之用。十一、更衣室:供員工更換已滅菌之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及鞋履之用。十二、藥液調製室。十三、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