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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 21 頁- 行政漁港法 第9條 …意;未經同意擅自建設、設置者,主管機關得通知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拆除之。
- 行政漁港法 第10條 …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之規定,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改建、遷移或拆除。前項建築物或障礙物因改建、遷移或拆除所生之直接損失,由主管機關予以相當之補償;對補償有異議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 行政漁港法 第19條 …俥。七、在漁港區域陸地上放置船舶或其他物料。八、敷設、變更或拆除給水、給油、排水、電力、電信、瓦斯等管道及設備。九、疏浚工程。十、開闢及修建道路。十一、爆破作業。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基於維護漁港安全、環境衛生及船舶航行需…
- 行政漁港法 第21條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復原狀、停工或拆除;屆期未辦理者,按日連續處罰。
- 行政漁會法 第19條 …前項規定出會:一、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計畫。二、原住所因徵收而拆除,且經政府列冊有案。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施行。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前入會之漁會甲類會員,住址遷離原漁會組織區域後,而於八十七年…
- 行政農田水利會費用徵收辦法 第9條 …影響灌溉、排水或公共安全之虞時,農田水利會應通知使用人依期限拆除或改善;屆期未辦理者,得代為拆除或改善,並由使用人負擔費用。
- 行政農田水利會費用徵收辦法 第10條 …徵費用百分之二十。二、經勘查不符合規定者,應通知使用人依期限拆除,屆期未拆除者,得代為拆除並由使用人負擔拆除費用。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7條 …管機關得變更之:一、農田水利設施新建、變更或部分毀損、滅失、拆除。二、地形、地貌或其他地理環境之改變。三、配合水利、地政或其他法令規定。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已無農田水利設施,或不再具備農田灌溉或排水功能者,主管機關得廢止之…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8條 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一、提高土地運用效益或增進公共利益之土地所有權人。二、公共建設之興辦人。三、周遭農田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3條 …之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不具備第八條所定資格。二、申請兼作使用,非屬第九條所定項目。三、申請施設銜接農田水利設施之溝渠、箱涵、排水管線或其他構造物(以下簡稱銜接設施)…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4條 …家戶或農舍申請搭排者,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二十年。三、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引取,或前款以外之申請人申請搭排者,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五年。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6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經許可者,其申請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後,始得動工:一、涉及變更圳路者,應無償提供變更後圳路所需土地,並設定不動產役權或地上權登記予主管機關使用。二、前款所需土地,其用地屬非都市土…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拆除執照免費發給。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3條 …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狀。前項從事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受災地區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改建、修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者,其申請建築執照時,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許可之層棟戶數、各…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都市土地內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之農舍或住宅,符合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依下列規…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0條 受災地區建築物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之認定,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視實際需要規定之。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1條 受災地區建築物滅失或拆除後,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間申請消滅登記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列冊敘明原因,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建物消滅登記。
-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3條 …;屆期不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應令其停工、強制拆除或撤銷其許可,已完工部分並得停止使用。未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而擅自開發者,除依第三十三條規定按次分別處罰外,主管機關應…
-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6條 …理與維護,主管機關得就地徵用搶修所需之物料、人工、土地,並得拆除障礙物。前項徵用之物料、人工、土地及拆毀之物,主管機關應於事後酌給相當之補償。對於補償有異議時,得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之。
-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3條 …罰,至改正為止,並令其停工,得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第一項第二款情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 行政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第7條 …而屆期仍不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或令其停工、強制拆除、清除工作物而不為,經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代為履行者,其費用,應以其繳納之保證金中扣抵。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代為履行完成後,應將動用保證金之收據,併同完工結算書…
-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3條 …報備。前項施工標示牌應於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
- 行政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 第6條 …通方便且顯著處所豎立特定水土保持區標示牌;經廢止公告後,予以拆除。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3條 …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狀。興建前項臨時通路或設施,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
-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各級政府之跨河建造物,因災受損致須拆除重建者,其重建前之拆除、地質鑽探、測量、整地、施工便道之施設及其他相關前置作業,得依河川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先行使用,並於三十日內報當地河川管理機關補辦申請許可。前項跨河建造物之辦…
-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5條 …罰,至改正為止;並得令其停工,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並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致生水土流失、毀損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設施或釀成災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9條 …法。使用前項各款所定方法獵捕野生動物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 行政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第16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經許可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因圳路改道後,所生非事業用土地,得以下列方式處分:一、與申請人提供之新圳路土地,以互益原則協議交換。其價值減損者,以現金補償。二、申請人提供之新圳路土地採無償設定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