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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 200 頁- 行政各級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組織辦法 第5條 …選申訴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各級主管機關就本機關或所屬機關高級人員派兼之,承召集人之命,處理都更評選申訴會日常事務;所需工作人員由各級主管機關於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人員派兼之。
- 行政各級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組織辦法 第9條 …共居親屬之利益。二、曾為該公開評選案件、異議或申訴事件之承辦人員、或評選會委員、工作小組成員。三、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主辦機關、參與都市更新公開評選之申請人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四、有其他情…
- 行政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3條 …七人至二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或其指派人員兼任,一人或二人為副召集人,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指派人員兼任;其餘委員,由各級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一、主管業務及有關機關(單位)之代表。二、具有都…
- 行政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5條 本會所需工作人員,由各級主管機關主管業務及有關機關(單位)人員派兼之。
- 行政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本會為審議案件或處理爭議需要,得推派委員或指派業務有關人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研擬意見,提供會議討論或參考。必要時,並得邀請其他專家學者、委託專業團體或機構協助提供技術性諮商。
- 行政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11條 本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緊急評估人員(以下簡稱評估人員),指具備下列專業資格之一,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登錄之人員:一、建築師。二、土木工程技師。三、結構工程技師。四、大地工程技師。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與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
- 行政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 第4條 災害發生後經成立中央或地方災害應變中心,評估人員應於受徵調後,依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
- 行政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 第5條 …府必要時應請村(里)長、村(里)幹事預先填具緊急通報表。評估人員辦理緊急評估時,得參考前項緊急通報表,逐項調查填寫緊急評估明細表及緊急評估表,於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期間內繳回。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前二項緊急通報表…
- 行政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8條 …法取得之獎勵金,應專作辦理社會住宅業務、充實設施、設備或工作人員獎金之用,並應詳細列帳以供查閱。
- 行政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水面、水體、海床或底土,設置或未設置人為設施,進行管制或禁止人員、車輛、船舶或其他行為進入或通過之排他性使用。前項所稱人為設施,指以人造方式施設之浮動式或固定式構造物及工作物。第一項獨占性使用,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優先保…
- 行政政府接管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辦法 第3條 …接管小組。接管小組得委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具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員協助處理有關事項。
- 行政政府接管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辦法 第7條 …住宅之負責人對接管人之有關詢問,應據實答覆;其他受委任或受僱人員,應受接管人之指揮。
-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1條 …區依規定劃定禁採區,禁止採礦或採取土石。前項第一款調查或勘測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調查或勘測時,應出示執行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土地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於進入設有圍障之土…
-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39條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本法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需要,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聘請有關人員設置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辦理本法第十九條規定之任務,其設置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未設置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者,本法第十九條規定之任務,由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單位負責辦理。
- 行政國家公園法 第22條 …國家公園管理處為發揮國家公園教育功效,應視實際需要,設置專業人員,解釋天然景物及歷史古蹟等,並提供所必要之服務與設施。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有不動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5條 本中心公有不動產之管理或使用人員,對公有不動產之管理或使用,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前項公有不動產有滅失、毀損或其他原因致有損害時,應檢具有關證件以重大事項陳報監事會審核後,提報董事會,並報內政部依審計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6條 本中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由監督機關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一、政府相關機關(構)代表。二、住宅、都市更新、法律或財務相關之學者、專家。前項第一款董事,不得低於董事總人數二分之一。第…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7條 本中心設監事會,置監事三人至五人,由監督機關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一、政府相關機關(構)代表。二、住宅、都市更新、法律、會計或財務相關之學者、專家。監事應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第一項監事,任一性…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9條 …本中心年度績效評鑑連續二年未達監督機關所定標準。四、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情事,有確實證據。五、就主管事件,接受關說或請託,或利用職務關係,接受招待或餽贈,致損害公益或本中心利益,有確實證據。六、非因職務之需要,動用本…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16條 …、本人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四、本人、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18條 …規章、董事會之決議及董事長之授權,執行本中心業務,並督導所屬人員。第九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十條第四項、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一條第六款,於執行長準用之。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19條 本中心進用之人員,依本中心人事管理規章辦理,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權利義務關係,應於契約中明定。董事、監事之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本中心總務、會計及人事職務。董事長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擔任…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33條 …立目的時,由監督機關提請行政院同意後解散之。本中心解散時,其人員應終止契約;其賸餘財產繳庫,其相關債務由監督機關概括承受。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準則 第2條 …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之任用、聘任、聘用、約僱、臨時人員之進用、勞動派遣、陞遷、調動、考績及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2條 …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副召集人,均由本部部長指派本部人員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一、有關機關代表。二、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三、社會公正人士。前項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第二…
- 行政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 第6條 …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並由中央主管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召集人。前項委託經營管理計畫審議會議之決議,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8條 都更評選申訴會委員、經辦、參與異議或申訴事件相關人員,知悉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應保守秘密。
- 行政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第10條 …四、會議地點。五、主席姓名。六、出席及請假委員姓名。七、列席人員姓名。八、紀錄人員姓名。九、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十、討論事項之案由及決議。十一、臨時動議之案由及決議。十二、其他應行記載之事項。評選會委員對於會議決議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