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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6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機關,由行政院定之。
  2.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7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應由契約當事人將契約或其複本,向登記機關為之。登記機關應於收到之契約或其複本上,記明收到之日期,存卷備查,並備登記簿,登記契約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住居所或營業所,訂立契約日期、標的物說明、價格、擔保債…
  3.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7-1條 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有不合規定者,登記機關應敘明理由限期命其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登記機關應予駁回。
  4.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9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其有效期間從契約之約定,契約無約定者,自登記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債權人得申請延長期限,其效力自原登記期滿之次日開始。前項延長期限登記,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一年。登記機關應比照第七條及第…
  5.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1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機關,辦理各項登記、閱覽、抄錄、出具證明書,應收取規費;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6.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2條 動產擔保交易契約存續中,其標的物之占有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或使用標的物。
  7.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3條 動產擔保交易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由占有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8.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4條 契約約定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拋棄本法所規定之權利者,其約定為無效。
  9.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5條 …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
  10.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26條 …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特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
  11.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32條 …標的物所有權為債權之擔保,而受託人依信託收據占有處分標的物之交易。
  12.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動產擔保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六條所定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機關如下:一、加工出口區內之標的物,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登記機關。二、科學工業園區內之標的物,以科技部所屬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登記機關。三、農業科技園區內之標的物,以農業科技園區管…
  14.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應由契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之。登記事項之內容有變更時,應由契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檢具證明文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前二項申請,得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統一線上登記及公示網站為之;申請註銷登記、抄…
  15.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事項如下:一、動產抵押權之登記。二、附條件買賣之登記。三、信託占有之登記。四、延長有效期間之登記。五、標的物所有權人變更之登記。六、標的物變更之登記。七、動產擔保權註銷之登記。八、其他有關之登記。前項登…
  16.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為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一、債務人曾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或破產程序在進行中。二、債務人就標的物未具有完整之所有權。三、標的物係屬假扣押或假處分之標的。
  17.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時,依下列基準收取規費:一、登記費(包括證書費)新臺幣九百元。二、變更登記費(包括證書費)新臺幣四百五十元。三、註銷登記費免收。四、查閱費(包括謄本費或影印費)新臺幣一百二十元。五、補發證書費…
  18.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2條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中央銀行、台灣證券交易所、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有關證券商辦理外幣債券業務規範。
  19.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外幣債券,指經核准於我國發行或交易,並以外幣計價之債券,及於外國證券交易市場發行或交易之債券。票券金融公司持有前項外幣債券如為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等,不得進行轉換、交換或抵繳為股票。第一項所稱…
  20.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4條 …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第一項所稱處理程序,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交易原則及方針:應包括交易及避險策略、部位限額及停損設定。二、辦理之部門、人員配置及人才培訓計畫(包括符合相關規定之業務人員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三、交易作業程…
  21.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6條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自營及投資,其交易或持有餘額應符合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票券商買賣持有特定企業發行短期票券或債券標準與票券商對同一企業風險總額規定之相關限額規定;以附條件交易之金額,應計入票券商…
  22.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7條 …三十。二、票券金融公司持有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票券與債券附賣回交易以外之外幣資產餘額,不得超過該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百分之三十。前項第一款所稱外幣有價證券部位,指持有外幣有價證券餘額,加計外幣票券及債券附賣回交易餘額,並扣除外…
  23.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9條 …辦理外幣債券自營或投資後,得依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之規定,以客戶身分從事相關避險交易。票券金融公司經核准辦理外幣債券自營或投資後,得依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之規定,以客戶身分從事…
  24. 行政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電子票證之審核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5條 …定書或其範本。六、電子票證所採用之加值機制說明。七、電子票證交易之結算及清算機制說明:載明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於國外使用時之結算及清算機制之說明。八、與信託業者簽訂之信託契約或其範本;或與銀行簽訂之履約保證契約或其範本。九、…
  25. 行政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電子票證之審核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應要求合作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之國外機構確保國際通用電子票證交易資料之隱密性、安全性以及資料傳輸、交換或處理之正確性。
  26. 行政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條 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且經受款人背書之本票或匯票之發行登錄,不適用本辦法。
  27. 行政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4條 …錄帳戶之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或發行人。五、自有部位:指以買斷交易買入之短期票券。六、待交割部位:指買賣時,應交付買受人之短期票券。七、附賣回部位:指以附賣回條件交易買入之短期票券。八、附買回部位:指以附買回條件交易賣出之…
  28. 行政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3條 …後辦理之。集中保管機構每日營業結束前,對前項款項收付未完成之交易,應即通知票券商未完成代銷之交割。集中保管機構完成第一項撥入清算交割銀行帳簿投資人自有部位後,應即通知清算交割銀行於投資人帳簿自有部位,記載買入數額。
  29. 行政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4條 …券商帳簿待交割部位撥出,並依下列方式辦理撥入作業:一、於賣斷交易或單次附賣回條件交易履約,應撥入清算交割銀行帳簿投資人自有部位。二、於附買回條件賣出交易或多層次附賣回條件交易履約,應撥入清算交割銀行帳簿投資人附賣回部位。…
  30. 行政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5條 …簿投資人待交割部位撥出,並依下列方式辦理撥入作業:一、於賣斷交易或單次附賣回交易履約,應撥入票券商帳簿自有部位。二、於附買回條件賣出交易或多層次附賣回條件交易履約,應撥入票券商帳簿附賣回部位。集中保管機構每日營業結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