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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9 / 182 頁-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第5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每一實施年度之主要資費依第二條所定公式調整時,應依下列之規定:一、(△CPI-X)值大於零時,於實施年度內實施資費管制措施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之調升百分比不得超過(△CPI-X)值。二、(△CPI-X)值小…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第6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之主要資費依前條規定得調升者,於實施年度內每次調整資費時,其調整後之資費費率不得超過依前條第一款所定調升百分比計算之資費費率。市場顯著地位者於實施年度內調升主要資費之幅度未達前條第一款所定上限者,其未調足之…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於實施年度調整主要資費時,如其資費有不同之費率級距,其資費調整百分比之認定,為各級距費率調整百分比依各該級距之訊務量,得按附件所定拉氏價格指數公式加權計算之,並不得超過第五條規定之實施年度資費調整百分比。如…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第14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應於每一實施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就主管機關公告之主要資費項目向主管機關陳報實施年度內有關資費訂定或調整之詳細資料。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5條 …年起,每年五月一日起至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檢具申報書繳納前一年度黃金門號拍賣及選號收入之百分之七十。第一類電信事業依法轉分配予第二類電信事業之黃金門號,經第二類電信事業提供用戶使用,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黃金門號選號規則及…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6條 …前報請本部查核。第一項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經併入繳納年度特許費或許可費所提報之財務報表者,經營者為前項申報時,得以該財務報表及其查核報告書為之。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起至同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應依特定識別碼收費表(如附表)繳納當年度特定識別碼使用費。本標準施行日期在當年度繳納期間之後者,應自本標準施行日起一個月內繳納特定識別碼使用費。繳納期間經過後獲核配特定識別碼者,應自核配之次日起一…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5-1條 …適用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於當年度所為獎助或捐贈之一定金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應於預算書所列之該年度工作計畫(方針)中,敘明年度工作目標(如附件六),並於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完成前一年度之工作績效評估(如附件七)經董事會通過後報送本會備查。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於編列年度用人費…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1條 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五個月前(每年七月底前),將訂定之工作計畫(方針)送本會備查,並將編列之預算報請本會審查。本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每年八月底前)彙整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預算書函送立法院。政府…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5條 …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報本會備查;考核結果未達工作目標者,應自下年度起檢討酌減其薪資基準。前項考核結果應與第十條第一項之法人工作績效評估一併送本會。本會得要求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檢附或更新前條第三項所列文件。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6條 …月薪資之年終工作獎金或考績獎金為限。但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年度工作成果達成年度工作目標經本會核定者,得另提撥每人每年最高一點九個月薪資之績效獎金,本會並得就績效獎金提撥上限按其績效表現予以調整。第一項獎金得依個人績效考…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6條 通傳財團法人會計年度應採曆年制,會計基礎應採權責發生制。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1條 通傳財團法人編製會計帳簿,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應連續記載,並得依實際需要及業務特性設置分類帳。採用電腦處理會計事務者,其儲存體中之紀錄,視為帳簿。
- 行政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前項主要報表及其附註,除設立當年度外,應採兩年對照方式編製。
- 行政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累存基金餘額或解繳國庫。
- 行政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內容至少應包括年度各項工作計畫或方針、前年度及上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概述。前項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格式如附件一及附件二,財團法人並得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研酌增編其他項目。
- 行政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內容至少應包括年度各項工作計畫或方針之執行成果。前項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格式如附件三,財團法人並得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研酌增編其他報表或附件。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顯著地位者,應於普及服務實施年度(以下簡稱實施年度)前一年六月一日前,以主管機關公告之直轄市、縣(市)地區為實施單位,提出普及服務年度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擔任不經濟公用…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7條 實施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年度普及服務實施前,其普及率及服務品質之指標。二、年度普及服務實施後,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之普及率及服務品質指標之維持或改善預測。三、年度普及服務之實施方案及其資費。四、年度普及服務淨成本及要求…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傳輸量所佔全國基地臺總數據傳輸量之比例,乘以普及服務提供者當年度營收與前一年度營收之差額計算之。前開營收之差額為負數時,營收以零元計算之。市內網路單一交換機房服務區域跨偏遠地區及非偏遠地區,普及服務提供者計算不經濟地區電…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之實施計畫提報方式、提報期限、提報內容、實施年度、實施計畫期間及普及服務淨成本計算方式等程序準用第六條至第九條規定。同時申請語音通信普及服務及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者,其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應於實施年度前一年十二月一日前,訂定公告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之優惠補助金額。前項優惠補助之項目,以市內數據電路之月租費為限。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員會(以下簡稱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職掌如下:一、普及服務年度實施計畫之審查。二、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之審查。三、普及服務分攤者所報電信服務營業額之審查。四、普及服務分攤者應分攤普及服務費用之比例及金額之核算。五、電信事…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應於實施年度前一年十二月一日前公告該實施年度之各項普及服務提供者及其實施計畫。各普及服務提供者應依前項實施計畫於實施年度執行普及服務。但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計畫有變更之必要時,普及服務提供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實…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應於實施年度次年五月一日前,檢具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該實施年度之補助。語音通信或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普及服務之實施成果統計(包括普及服務項目之普及率…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電信事業應分攤普及服務費用。但其實施年度電信服務營業額,未達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者,免分攤該年度之普及服務費用。前項應分攤之電信事業為普及服務分攤者,其應於實施年度次年六月一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經合格會計師簽證之實施年…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5條 普及服務分攤者應分攤普及服務費用之金額,由主管機關以其實施年度電信服務營業額占本法之普及服務分攤者電信服務營業總額之比例,乘普及服務費用計算之。前項普及服務分攤者應分攤比例及金額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7條 …規定繳交呆帳準備金:一、依本辦法規定實施普及服務之第一個實施年度發生之呆帳,視為第二個實施年度普及服務費用之一部分,由所有普及服務分攤者依第二十五條規定方式分攤之。二、第二個實施年度起,每年按其應分攤普及服務金額之一定比…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8條 …少至低於下限值之次年起,重新開始繳交。前項上限值為第一個實施年度普及服務費用之百分之五,下限值為第一個實施年度普及服務費用之百分之二。但主管機關得視情況調整上下限。某實施年度之呆帳準備金不足支付時,不足之金額視為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