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65 / 200 頁-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26條 經參加全國聯合會舉辦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並測驗合格者,應於取得合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團體、學校登錄及領有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始得充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前項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前…
-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36條 非租賃住宅服務業而經營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有限合夥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
-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46條 本條例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本條例修正條文,除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6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推出新產品或服務前,應進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並建立降低風險之管理措施。前項新產品或服務,包括運用新支付機制或新科技於相關產品或服務之情形。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6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於發現前條各款情事之一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填具調查局所訂申報書表,並由地政士簽章或不動產經紀業蓋用戳章,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調查局申報。不動產買賣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 行政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第6條 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及通知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代為標售或代為讓售之土地標示、登記名義人之姓名或名稱、住址及權利範圍。二、保管原因及事實。三、保管款名稱及金額。四、專戶名稱。五、保管處所名稱及地址。六、保管款儲存日期及保…
- 行政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地籍清理清查辦法 第6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地籍清查工作程序如下,必要時,得實地調查:一、清查現行地籍資料庫,並查閱日據時期及光復後土地登記簿、土地臺帳、連名簿、臺灣省土地關係人繳驗憑證申報書、共有人名簿、登記申請書與其附件、建物填報表…
- 行政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6條 標售土地第一次標售無人投標或未完成標售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自無人投標或未完成標售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第二次標售公告。但有停止標售、暫緩標售或其他特殊情形者,其原因消滅前之期間不予計算。前項第二次標售公告,應依本條…
- 行政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16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十五日內辦理書面點交,並於點交紀錄其他事項欄記載依現狀書面點交完竣字樣。
- 行政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2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條 本規則所定之基本控制測量及加密控制測量,包括三角測量、三邊測量、精密導線測量、衛星定位測量或其他同等精度之測量方法。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6條 (刪除)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6條 (刪除)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36條 (刪除)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46條 圖根測量應依基本控制測量及加密控制測量之成果,以下列測量方法實施:一、導線測量。二、交會測量。三、衛星定位測量。四、自由測站法。前項圖根測量採用之測量方法,以衛星定位測量及導線測量優先實施。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56條 圖根點選定後應於近處標記點之編號,並繪製點之位置略圖。但因地形特殊致該點之位置略圖無法繪製者,應於該圖中敘明理由。圖根點需永久保存者,應依國土測繪法第三條第十一款及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規定,於現場設置明確標示。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0條 圖根測量之距離量測得以鋼捲尺或電子測距儀測定之。以鋼捲尺施測者,其結果應加下列之改正:一、標準尺長之改正。二、傾斜改正。三、化歸至平均海水面長度之改正。以電子測距儀施測者,其結果應加下列之改正:一、頻率偏差改正。二、傾斜…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1條 圖根測量以衛星接收儀施測者,應加下列之改正:一、星曆改正。二、電離層改正。三、對流層改正。四、衛星及接收儀時錶改正。五、接收天線相位中心及天線高改正。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2條 圖根點加測高程時,方法如下:一、直接水準測量。二、三角高程測量。三、衛星定位測量。前項高程之精度依實際需要另定之。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3條 導線測量得採幹導線、支導線簡易平差或導線網嚴密平差計算之;其縱橫坐標計算至毫米為止。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4條 幹導線、支導線簡易平差計算之規定如下:一、水平角閉合差,不得超過下列之限制:(一)以數值法辦理地籍測量之地區:1.幹導線:20"√N(N為含起迄二已知點之導線點總數)。2.支導線:20"√N+30"(二)以圖解法辦理地籍…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5條 導線網平差計算,應合於前條第一項規定,並採最小自乘法嚴密平差精算之。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6條 交會點之縱橫坐標,以相異三角形,採六位三角函數計算之,其差不得超過二十公分。以數值法戶地測量不得使用交會點施測。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7條 圖根測量之觀測原始紀錄、計算結果、成果圖表、圖根資料檔及點之位置略圖,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保管,並得複製分送有關機關。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8條 戶地測量得以地面測量或航空攝影測量為之。地面測量以數值法為主,並得視實際情形採圖解法為之。航空攝影測量以解析法為主,並得視實際情形採類比法為之。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69條 戶地測量,以確定一宗地之位置、形狀、面積為目的,並應依基本控制點、加密控制點及圖根點施測之。戶地測量時應先舉辦地籍調查,界址測量與地籍調查應密切配合。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76條 戶地測量採圖解法測繪者,圖上邊長與實測邊長之差,不得超過下列限制:一、市地:4公分+1公分√S+0.02公分M(S係邊長,以公尺為單位,M係地籍圖比例尺之分母)二、農地:8公分+2公分√S+0.02公分M三、山地:13公…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86條 因法律行為或依法院判決、拍賣而取得之土地,尚未登記完畢者,權利人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指界。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93條 …連接。其圖上閉合差,不得超過0.2毫米√N(N為總邊數,N≦6),並應平均配賦於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