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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5 / 200 頁-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7條 …取得土地或設施合法使用權。四、其他不符本辦法所定休閒農場申請設置要件。第一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農業用地,有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併依其各該規定辦理。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9條 …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得予下列輔導:一、休閒農業規劃、申請設置等法令諮詢。二、建置休閒農場相關資訊資料庫。三、休閒農業產業發展資訊交流。四、經營有機農業或產銷履歷農產品產銷所需資源協助。五、其他輔導事項。
-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0條 …依當地休閒農業發展現況,訂定補充規定或自治法規,實施休閒農場設置總量管制機制。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3條 …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由直轄市主管機關主管之農田水利會改制,而設置之灌溉管理組織(以下簡稱直轄市管理處),其工程員、管理員、辦事員,除得就具有第二項各款之一資格者進用外,並得就曾任直轄市主管機關主管之農田水利會助理員或現任…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於自設醫療機構或其他有利於本基金收入之事業,應將投資計畫包括設置地點、投資金額、經營方式及投資基金收回方式等,先提經監理會核通。四、存放銀行之定期(優利)存款,應將存儲於國家銀行及直轄市行庫之比例,先提經監理會審核通過。
- 行政農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22條 農會之選舉、罷免,應設置投票匭,經指導員、監票員會同檢查後當場密封。
-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9條 …水庫或道路之修建或養護。四、探礦、採礦、採取土石、堆積土石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五、建築用地之開發。六、公園、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之開發或經營。七、墳墓用地之開發或經營。八、廢棄物之處理。九、其他山坡…
- 行政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第11-1條 …未與其他偶蹄類動物飼養場所緊鄰,且未處交通要道上。二、場所內設置隔絕與第三人、豬及其他動物接觸豬群之圍籬。三、豬隻經檢測確認無豬瘟、口蹄疫感染跡象,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為陰性。四、豬隻經臨床檢查、無豬瘟、口蹄疫症狀。前…
-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特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獎勵辦法 第3條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及植物檢疫機關(以下簡稱受理檢舉機關)應設置檢舉信箱、專線電話、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受理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案件。前項受理檢舉機關受理檢舉案件時,應立即通知當地海關、司法警察或其他相關機關。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條 …動物,設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為無給職,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其中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等不具官方身分之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7條 …保育捐助專戶,接受私人或法人捐贈,及發行野生動物保育票。專戶設置及保育票名稱、標章之使用及發行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8條 …重要棲息環境實施農、林、漁、牧之開發利用、探採礦、採取土石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修建鐵路、公路或其他道路、開發建築、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地、運動用地或森林遊樂區、處理廢棄物或其他開發利用等行為,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經…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22條 為保育野生動物得設置保育警察。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團體得置野生動物保育或檢查人員,並於野生動物保護區內執行稽查、取締及保育工作有關事項。必要時,得商請轄區內之警察協助保育工作。執法人員、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主管機關取…
- 行政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置檢舉信箱、專線電話或傳真電話受理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案件。檢舉人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案件,得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提供下列事項:一、檢舉人之姓名及聯絡方式。二、被檢舉人之姓名(…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平均每人面積○‧○五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二)承租農業用地或其他合法使用他人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加保者,應檢附土地所有人出具之土地使用同意書。五、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證明文件。六、依第二條第六項辦理之農業用地租賃契約書,或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之農業用地合法使用及確有農業經營之證明文件。七…
- 行政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販賣處方藥品應設置簿冊,逐次記錄販賣對象、動物用藥品種類及數量等資料,並予保存二年。
-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40條 …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樣品、贈品之標示、簿冊之設置、記錄或保存之規定。十六、禽畜或水產養殖業者以外之人,違反依第三十二條所定準則中有關藥品之使用對象、用途、用法、用量、停藥期、注意事項、使用者資格、簿冊之設…
-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40-2條 …對象、用途、用法、用量、停藥期、注意事項、使用者資格、簿冊之設置、記錄或保存之規定。四、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將動物用或人用藥品原料藥使用於動物或動物飼料中。五、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將動物或…
- 行政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第6條 …第二十一條之二至第二十一條之六規定,於出租土地新建建物。本署設置之灌溉管理組織(以下簡稱管理處),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辦理前,應提出規劃書報本署核定。第一項土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分割供他人合併使用。
- 行政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第20條 非事業用不動產之出租期限如下:一、建物:五年以下。但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相關線路使用者,出租期限得為二十年以下。二、建築基地:二十年以下。三、其他土地:十年以下。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16條 …料),加工化製之場所(以下簡稱化製場),應遵行下列規定:一、設置消毒設施與設備及實施消毒作業。二、由獸醫師(佐)管理場內衛生安全。三、收受化製原料前,應與來源場簽訂委託化製書面契約。但經主管機關指定化製者,不在此限。四、…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28條 …動物屍體及物品。二、指定區域停止檢疫物之輸入。三、在交通要道設置檢疫站,檢查動物及其產品;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禁止其進出,並得為必要之處置。前項第三款之檢查條件、程序、處置方式、收費基準、地點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44條 …業者違反依第十六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化製場消毒設施與設備之設置、項目、消毒作業、契約應記載事項,或運輸車消毒設備、防漏密閉設備、合格證黏貼、查核、通報、化製原料裝卸、載運作業之規定。四、船長或其職務代理人違反第三十五條…
-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條 …物。(三)第三類:經確認含有前二目病原體或衍生物之物質。三、設置單位:指持有、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並設有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四、實驗室:指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或進行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之場所。五、保存場…
-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感染性生物材料持有或使用,應由設有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設置單位,始得為之;其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之病原體或其衍生物者,並應遵守傳染病防治法之相關規範。感染性生物材料依其相關病原體致病危害風險高低,區分為第一等級至第四等級危險群…
-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4條 設置單位應組成指定動物傳染病感染性生物材料生物安全會(以下簡稱生安會),辦理下列事項。但設置單位人員未達五人者,應指定專責人員,代替生安會:一、審核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持有、使用、異動或輸出入。二、審核使用、保存感染性生物材…
-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5條 設置單位之感染性生物材料保存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置專人負責管理。二、設有門禁管制。三、備有保存清單及存取紀錄,並保存三年備查。
-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7條 實驗室新進人員於開始實驗操作前,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或設置單位自主辦理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訓練課程八小時以上;其屬第三等級以上實驗室者,應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訓練課程八小時以上。實驗室在職操作人員每年應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