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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 164 頁-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承保機關應按要保機關分布地區,普遍洽定繳納保險費及各項給付代理收付處所,由承保機關通知要保機關,並報本保險主管機關備查。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益人範圍如下:一、被保險人之親友。二、國內公益法人。居住大陸地區之本保險給付受益人,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規定請領給付。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重送承保機關查核。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規定應附之證明文件係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權責單位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由國外權責單位、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由外國政府授權之代表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或駐…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47條 …,辦理其喪葬事宜:一、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二、在臺灣地區無遺族,其居住大陸地區遺族未隨侍辦理喪葬。三、在臺灣地區無遺族且不明大陸地區有無遺族。前項用以辦理亡故退休人員喪葬事宜之遺屬一次金如有賸餘,依其退撫新制實施…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72條 …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人員或支領月撫卹金、遺屬年金之遺族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發放機關應於其居住大陸地區期間,暫停發給退休金、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俟其親自依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休金或回…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78條 …事故之救災或救難職務。二、受聘(僱)擔任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公立醫療機關(構),從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2條 …(職)並支(兼)領月退休(職)給與之退休(職)人員,擬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休(職)給與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或符合第三項規定停止、恢復月退休(職)給與權利者。前項人員申請改領一次退…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3條 申請人應於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三個月前,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向原退休(職)機關提出申請改領一次退休(職)給與,且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一、申請書。二、支領或兼領月退休(職)金證書。三、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指全部受扶養人之戶籍謄…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4條 …機關,並於收件之日起二個月內核定。經核准者,申請人應於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前一個月內,檢具改領一次退休(職)給與之核定函、赴大陸地區之機(船)票及大陸地區簽發入境證明,送請原退休(職)機關或退休(職)給與支給機關審查無訛後…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5條 退休(職)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未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辦理改領一次退休(職)給與,而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以其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日起,停止其領受月退休(職)給與之權…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6條 …月退休(職)給與權利者,於其經依本條例第九條之二規定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後,檢具支(兼)領月退休(職)金證書及恢復戶籍遷入登記之戶籍謄本親自向原退休(職)機關申請恢復請領月退休(職)給與,並經原退休(職)機關函轉原退休(…
- 考試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7條 …條例辦理退職並支(兼)領月退職酬勞金之退職政務人員,擬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職酬勞金或符合同條第三項規定停止、恢復月退職酬勞金權利;其申請改領一次退職酬勞金或停止、恢復月退職酬勞金…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13條 …決但尚未發生效力。五、行蹤不明或發放機關無法聯繫。六、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前項人員屬請領月退職酬勞金者,得於回復請領權利後,檢同證明文件,申請補發其暫停請領期間應發給之月退職酬勞金…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16條 …事故之救災或救難職務。二、受聘(僱)擔任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公立醫療機關(構),從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
- 考試復審扣除在途期間辦法 第2條 復審人住居於臺灣地區者,其在途期間如下表:┌───┬─┬─┬─┬─┬─┬─┬─┬─┬─┬─┬─┬─┬─┬─│復審人│臺│新│基│桃│新│新│苗│臺│臺│彰│南│雲│嘉│嘉│住居地│北│北│隆│園│竹│竹│栗│中│中│化│…
- 考試復審扣除在途期間辦法 第3條 復審人住居於大陸地區者,其在途期間三十七日。
- 考試復審扣除在途期間辦法 第5條 …,其在途期間如下表:┌───────┬────┐│復審人住居地區│在途期間│├───────┼────┤│亞洲│三十七日│├───────┼────┤│澳洲│四十四日│├───────┼────┤│美洲│四十四日│├──…
- 監察審計法 第37條 審計機關對於公庫及各地區支付機構經管事務,得隨時派員抽查。
- 監察審計法 第75條 …者,如前項人員未能依限悉數賠償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庫地區支付機構簽發公庫支票,準用前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