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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3 / 200 頁-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57條 證券商取得經營證券業務之特許,或設立分支機構之許可後,經主管機關發覺有違反法令或虛偽情事者,得撤銷其特許或許可。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96條 非依本法不得經營類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業務;其以場所或設備供給經營者亦同。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98條 證券交易所以經營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其業務,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經營其他業務或對其他事業投資。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 第3條 …、管理階層及其他員工執行之管理過程,其目的在於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二、各項交易均經適當之授權。三、提升從事保險招攬業務人員技能,公平對待消費者,並以明確公平合理方法招攬業務。…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理階層之監督及控制文化:董(理)事會應負責核准並定期覆核整體經營策略與重大政策,且對於確保建立並維持適當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負有最終之責任;管理階層應負責執行董(理)事會核定之經營策略與政策,發展足以辨識、衡量、監督及控制…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由各單位指派主管或相當職級以上人員負責督導執行,以便及早發現經營缺失並適時予以改正。三、會計師查核制度:於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令公司或銀行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四、法令遵循制度:設置法令遵循人員,負責適切檢…
-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條 …中保管事業、證券商、期貨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下簡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信用評等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券或期貨市場服務事業。
-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4條 …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執行之管理過程,其目的在於促進服務事業之健全經營,以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二、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三、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前項第一款所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
-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28-1條 各服務事業為促進健全經營,應建立檢舉制度,並指定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單位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及調查。各服務事業對檢舉人應為下列之保護:一、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二、不得因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管理階層及其他員工執行之管理過程,其目的在於促進保險業之健全經營,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一、保險業之營運係以謹慎之態度,依據董(理)事會所制定之政策及策略進行,以達成營運獲利、績效之效果及效率。二、各項交易均經適當之授…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7條 …由各單位指派主管或相當職級以上人員負責督導執行,以便及早發現經營缺失並適時予以改正。四、會計師查核制度:由會計師於辦理保險業年度查核簽證時,查核保險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對其申報主管機關報表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及…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9條 …揭露下列項目:一、查核範圍、綜合評述、財務狀況、資本適足性、經營績效、資產品質、股權管理、董(理)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法令遵循、利害關係人交易、各項業務作業控制與內部管理、客戶資料保密管理、資訊管理、員工保密…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2-2條 保險業為促進健全經營,應建立檢舉制度,並於總機構指定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單位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及調查。保險業對檢舉人應為下列之保護:一、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二、不得因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4-3條 …回應、風險監控及資訊、溝通與文件化等。二、應結合保險業之業務經營及企業文化,並依據訂定之風險管理政策,運用各種質化與量化技術,管理保險業可合理預期且具攸關性之重要風險。三、應訂定風險胃納,具體呈現為達成策略目標及營業計畫…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6條 …席位者。二、指派人員獲聘為他公司總經理者。三、對他公司依合資經營契約規定,擁有經營權者。四、對他公司資金融通金額達他公司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以上者。五、對他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他公司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以上者。公開發行公司依前項各…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然人股東相同者,其推定原因、姓名及持股情形。四、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各關係企業間所經營業務互有關聯者,應說明其往來分工情形。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與總經理之姓名及其對該企業之持股或出資情形(附表三)。附…
-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關係企業營運概況應敘明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附表四)。附表四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單位:新臺幣千元┌──┬──┬──┬──┬─┬──┬──┬────┬─────┐│企業│資本│資產│負債│淨│營業│營業│本期損益│…
- 行政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第11條 …明受查金融機構已否訂定相關內部控制程序,以監督控制各項業務之經營均能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暨其執行是否有效。(二)詳閱內部稽核報告,查明受查金融機構業務法令遵循之稽核及改進情形。(三)就各項業務與相關金融法令及法規加以查核…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除第二章、第四章及第四章之一外,應適用本辦法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相關規定。信託業以委任方式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除第二章、第四章及第四章之一外,應適用本辦法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委任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經紀商,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接受委託人原始信託財產應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並應依本辦法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兼營信託業務…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向本會申請核准。任何人非經前項核准,不得經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已募集成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但取得營業執照未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者,不在此限。三、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法第一…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已兼營期貨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或同時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兼營期貨顧問業務者,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七千萬元。二、最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送同業公會審查後,轉報本會許可:一、公司章程。二、業務章則。三、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申請時已逾年度開始六個月者,應…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自本會許可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日起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送同業公會審查後,轉報本會申請換發營業執照: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二、營業執照。三、符合第八條規定之組織與同業…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7-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申請分支機構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推廣及招攬,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一、載明分支機構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推廣及招攬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7-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者,應自本會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換發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一、同業公會出具之分支機構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推廣及…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7-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不予許可:一、營業計畫書或內部控制制度內容欠具體或無法有效執行。二、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部門主管或業務人員不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設置專責部門,並配置適足、適任之主管及業務人員。除前項專責部門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並應至少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部門。第一項專責部門主…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8-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於經本會許可並完成換發營業執照後二年內,未與客戶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者,廢止其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許可。本辦法修正發布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