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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1 / 194 頁-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31條 …狀況並提出有關文件。前項六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45條 …得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改任之;其由法院選任者,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改任之。財產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其辭任。法院為前項許可時,應另行選任財產管理人。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87條 …調查及勸告,由為裁判或成立調解或和解之第一審法院管轄。法院於必要時,得命家事調查官為調查及勸告,或囑託其他法院為之。第一項聲請,徵收費用新臺幣五百元,由聲請人負擔,並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三第四項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92條 …者,執行法院得依債務人之聲請變更之。債務人為前項聲請,法院於必要時,得以裁定停止強制金裁定之執行。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95條 以直接強制方式將子女交付債權人時,宜先擬定執行計畫;必要時,得不先通知債務人執行日期,並請求警察機關、社工人員、醫療救護單位、學校老師、外交單位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前項執行過程,宜妥為說明勸導,儘量採取平和手段,並注意未…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6條 …行政法院辦公時間,依中央政府法令之規定。但遇特別情形有延長之必要時不在此限。高等行政法院之高等行政訴訟庭及地方行政訴訟庭,於星期例假日、放假日或其他休息時、日,應由法官及書記官輪流值日。值日人員之辦公時間,自輪值之日上午…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11條 院長對於行政事務之處理,認有諮詢之必要時,得召集庭長會議、庭長、法官會議或行政會議。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26條 院長於必要時,得指定庭長襄助研閱裁判書。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27條 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於必要時得設專庭。依法令應由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處理之專業事件,得指定專人或專庭處理之。但事務較簡者,得指定人員兼辦之。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33條 …。四、總務科。五、訴訟輔導科。六、置法警長一人、法警若干人,必要時得置副法警長一人;法警管理依法警管理辦法之規定,其他作業要點及執行職務注意事項由高等行政法院另定之。除前項規定外,院長得視業務之需要,以命令設審查科、資料…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43條 …官交辦事項。主辦總務人員應隨時注意支出之款項是否已超出預算,必要時應向上級官陳明。
- 司法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4條 …法官年度司法事務分配後,因案件增減或他項事由,有變更或設置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之意見後定之。但遇有法官分發調動,而有大幅變更法官司法事務分配之必要時,應經法官會議議決。
- 司法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29條 …、刑事各庭之裁判書原本,應於製作正本後,送陳院長研閱。院長於必要時,得指定庭長襄閱之。
- 司法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78條 本院設會計室置主任一人,必要時得依法置佐理人員,並得分股辦事,股長由佐理人員兼任。會計室職掌如下:一、關於歲計、出納與財物之會計事項。二、關於預算、決算之編製事項。三、關於財務、財物與工作之審核事項。四、關於營繕工程與財…
- 司法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80條 本院設統計室,置主任一人,必要時得依法置佐理人員,並得分股辦事,股長由佐理人員兼任。統計室職掌如下:一、關於民、刑事結案資料之整理分析與編製事項。二、關於民、刑事上訴裁判事件發回訴訟原因及次數之研究分析與整理事項。三、關…
- 司法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2條 …受理家事非訟事件後,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本案裁定確定前,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為適當之暫時處分。但就關係人得處分之事項,非依其聲請,不得為之。關係人於家事非訟事件聲請前,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者,法院應以書面或其他適當…
- 司法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6條 …任程序監理人時,應依事件類型及受監理人之需求,選任適當之人;必要時,不以選任一人為限。受監理人具有兒童、少年或老人保護之需要、受有或疑似受有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剝削之情形,或具有精神疾病、心智障礙等情狀者,法院應選任具有…
- 司法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15條 …保護其實體及程序利益,或程序監理人有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認有必要時,得隨時撤銷或變更程序監理人之選任。程序監理人自受前項撤銷或變更裁定生效時起,喪失為受監理人為一切程序行為之權。
- 司法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17條 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酬金,法院認有必要時,得斟酌情形,命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預納一部或全部。前項預納顯有困難者,法院認有必要時,得由國庫墊付全部或一部;程序監理人由法院依職權選任者,亦同。法院依精神衛生法第七十條第二項規…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第30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必要時,得在管轄區域內指定地點臨時開庭。前項臨時開庭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第33條 …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必要時得命看管至閉庭時。前項處分,不得聲明不服。前二項之規定,於審判長在法庭外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 司法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1條 本會開會時,如認為有必要時,得通知相關人員列席說明。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4條 …選之類別,辦理智慧財產案件或商業事件之審判相關事務。院長認有必要時,得於年終會議前召集庭長、法官若干人,組成作業小組,預擬第一項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草案。年終會議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25條 智慧財產法庭、商業法庭於必要時得設專庭。依法令應由智慧財產法庭、商業法庭處理之專業案件,得指定專人或專庭處理之。但事務較簡者,得指定人員兼辦之。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29條 執行處於必要時得置庭長,監督該處事務。未置庭長者,由院長指定適當之人員監督之。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74條 …官交辦事項。主辦總務人員應隨時注意支出之款項是否已超出預算,必要時應向上級官陳明。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項規定行之。就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各款情事,檢察官認有澄清之必要時,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行之。檢察官倫理規範由法務部徵詢全國檢察官代表意見定之。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第一款請求檢察官個案評鑑…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9條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並得指定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前項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關係人以外之人民或團體,依第一項指定提…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6條 …。經言詞辯論之案件,其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三個月內宣示之;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45條 憲法法庭審理第五章及第六章案件,必要時得為搜索或扣押,並得囑託地方法院或調度司法警察為之。前項程序準用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