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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2條 取得審驗證明者,經發現其申請時所檢附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資料或其電子檔案偽造或虛偽不實時,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得撤銷其審驗證明。取得審驗證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
  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3條 審驗證明經撤銷或廢止者,自撤銷或廢止日起三個月內,原取得審驗證明者不得就同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向驗證機關(構)重新申請審驗,主管機關並得將原取得審驗證明者及撤銷或廢止事由公告之。審驗證明經撤銷或…
  3.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4條 …關公私立機構或團體辦理之,並得於調查報告獲致結論前通知取得審驗證明者陳述意見。經調查認為行動電信終端設備確有重大危害消費者安全者,主管機關得命取得審驗證明者、被授權使用審驗合格標籤者及特定產品銷售者限期進行召回、回收或銷…
  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5條 主管機關得揭露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之廠牌、型號、審驗證明、外觀照片、不含內部及電路板照片之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等審驗相關資料。以取得審驗證明之完全射頻模組(組件)組裝之完全最終產品,主…
  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6條 申請審驗、審驗證明補發、換發、登錄或設定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於申請時向主管機關繳交費用。未依繳款憑條之繳費期限繳交前項費用者,不受理其申請審驗、審驗證明補發、換發、登錄或設定。
  6.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7條 驗證機關(構)依本辦法規定駁回申請時,申請者所繳交之前條費用不予退還。
  7.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8條 …互承認協定或協約規定,認可該國、該組織或其經濟體之測試機構或驗證機構,並承認其所簽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檢驗報告或審驗證明之效力。
  8.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使用之通信網路。三、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指供實驗研發及商業驗證使用,並符合第五條第四項所定目的而設置之通信網路。四、管理者:指依本辦法自行設置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或技術、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之一部或全部電信設備,並經主管…
  9.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電信網路相同或相當。設置使用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之目的,應為驗證商業使用之電信服務,並得包括第二項所定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設置使用之目的。前項電信服務,以電信事業所未提供者為限。
  10.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得有營利行為或向用戶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包括第三項但書及商業驗證等營利行為之費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或技術、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之用戶,不得利用該網路所提供之服務(含設備等)授予第三者使用並收取費用。
  11.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應載明事項除準用第二十二條規定外,應另載明下列事項:一、商業驗證之目的及必要性,包括進行商業驗證之電信服務項目及其與既有公眾電信服務之差異說明。二、商業驗證之執行規劃及實施期間。三、商業驗證之電信服務對促進我國產業發展之…
  12.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7條 …研發電信網路,準用第十三條規定,並增加下列審查事項:一、商業驗證之目的及必要性。二、商業驗證之執行規劃及實施期間。三、用戶權益保護措施之完整性及履約保證內容之適切性。四、對促進我國產業發展之效益及未來驗證服務商用化之可行…
  13.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9條 …定。三、已商業運轉之電信服務。四、同一申請人曾獲准相同之商業驗證電信服務。不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同一申請人:一、申請人持有他申請人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他申請人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半數以上者。二、申請人與他申請…
  14.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9條 …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管理者所提報成果除前項規定外,應包含商業驗證成果。主管機關為辦理電信監理業務之需要,得對外公開管理者提報之網路使用成果。
  1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2條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終端設備之審驗,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驗證機構辦理。前項驗證機構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受委託之權限、解除或終止委託及其相關委託監督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應審驗之終端設備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1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委託之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以下合併簡稱驗證機關(構))申請審驗之程序。三、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ofconformity):指由製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聲明其所製造、…
  1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7條 申請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者,應向驗證機關(構)申請;經審驗合格者,由驗證機關(構)核發印有審驗合格標籤式樣之審定證明。
  1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8條 …應填具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正本或影本一份向驗證機關(構)申請:一、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須含商品名稱及型號、額定電壓及額定頻率、總額定消耗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製造年份、製造號碼、生產國別或地區…
  1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0條 …聲明者,應填具終端設備符合性聲明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向驗證機關(構)辦理登錄:一、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須含商品名稱及型號、額定電壓及額定頻率、總額定消耗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製造年份、製造號碼、生產國別或地…
  2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1條 申請終端設備審驗者,應檢附之文件或物品有誤漏或不全時,驗證機關(構)應通知申請者,申請者應於收受驗證機關(構)通知之次日起一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完備者,駁回其申請。審驗不合格時,驗證機關(構)應列舉不合格事項…
  21.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3條 …籤者,亦同。未依前項規定黏貼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者,驗證機關(構)得通知其敘明理由,並命其限期改正及暫行停止販賣或提供訂戶使用。
  22.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4條 …。但經變更設計或性能時,仍符合技術規範者,得僅對變更部分報請驗證機關(構)備查。前項設備經擴充其傳輸介面時,於不影響原審驗合格之傳輸介面功能者,得僅對擴充部分辦理審驗。
  2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5條 …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遺失、毀損或證明內登載事項變更時,得向原驗證機關(構)申請補發或換發。申請前項證明內登載事項變更,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不變動原設備之基本設計、性能之調整,經原驗證機關(構)同意者。二、製造商變更或…
  2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6條 驗證機關(構)得隨時抽驗經其審驗合格之終端設備。前項終端設備,由系統經營者申請審驗者,系統經營者應協助辦理其抽驗作業。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測試項目合格標準分級訂有不同施行日期或技術規範測試項目修正時,系統經營者於…
  2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7條 取得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有下列情事之一,原驗證機關(構)得廢止或撤銷其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一、申請終端設備審驗時,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二、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三、經抽驗未能符合相關技術規範。四、因…
  2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9條 …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標準,向驗證機關(構)繳交審驗費及證照費。
  2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1條 …互承認協定或協約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承認他國或該區域組織之驗證機構依該協定或協約規定所簽發之國外終端設備檢驗報告、驗證證明書或符合性聲明書之效力。
  2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提供訂戶連接系統之數位機上盒,應經國內或國外相關機構檢測,並驗證其電磁相容、電氣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第一項數位機上盒之提供、回收方式及相關退費事宜,系統經營者應明確告知訂戶,並納入收視服務書面契約。
  29.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存、處理及利用使用者資料之安全保護措施。三、通過資通安全管理驗證之執行方案。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除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外,並應包括前項各款之執行成…
  30.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 第11條 …:一、輸出國核准之輸出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並經我國駐外館處文書驗證。二、前款許可證明文件之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館處文書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三、申請人與輸出機構簽訂之書面契約相關文件影本及中譯本。四、放射性廢棄物輸入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