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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3. 行政住宅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符合各該管法律規定,並依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者。二、第十款:經災害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為遭受災害之人民,且其合法房屋因受災致不堪居住者。三、第十一款: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認定、列冊在案,並認有安置必要者。四、第十二款…
  4.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5條 …期之相關文件。二、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除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外,十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修繕或興建住宅費用補貼。
  5.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6條 …有貸款之住宅。二、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除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外,十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修繕或興建住宅費用補貼。
  6.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7條 …除重建之住宅。二、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除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外,十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修繕或興建住宅費用補貼。
  7. 行政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受災戶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8. 行政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受災戶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自用住宅因災害毀損致不堪使用,為具備下列情形之一,並取得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者:一、住屋及土地完全滅失。二、符合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四條第一項所定達不堪居住程度。…
  9.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10條 …款利息補貼之住宅,於受補貼期間因公共工程需拆除其住宅、因天然災害毀損其住宅或經鑑定有毀損其住宅之虞,經向原補貼機關申請更換擔保品,並洽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核准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繼續辦理貸款。但優惠貸款額度及年限,以不高…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1條 …、地下運輸系統及建築物之中央管理室或防災中心連動監控,使能於災害發生時自動關閉。四、緩衝區之面積:A≧W1^2+W2^2A:緩衝區之面積(平方公尺),專用直通樓梯面積不得計入。W1:緩衝區與地下建築物或地下運輸系統連接部…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2條 …出現者,則自裂隙之內緣起算。七、洪患:河床二岸低地,過去洪水災害記錄顯示其周期小於十年之範圍。但已有妥善之防洪工程設施並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為無礙安全者,不在此限。八、斷崖:斷崖上下各二倍於斷崖高度之水平距離範圍內。但地…
  12. 行政建築師法 第24條 建築師對於公共安全、社會福利及預防災害等有關建築事項,經主管機關之指定,應襄助辦理。
  13. 行政建築師法 第41條 …襄助研究及建議,有重大貢獻者。二、對公共安全、社會福利或預防災害等有關建築事項襄助辦理,成績卓著者。三、對建築設計或學術研究有卓越表現者。四、對協助推行建築實務著有成績者。
  14.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1條 為因應潛在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條例。
  15.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3條 …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之合法建築物:一、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三、屋齡三十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
  16.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15條 …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二、為加強資源保育或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政府興辦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四、其屬全國國土計畫者,為擬訂、變更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之計畫內容。五、其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者…
  17.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0條 …設原則如下:一、國土保育地區:依據天然資源、自然生態或景觀、災害及其防治設施分布情形加以劃設,並按環境敏感程度,予以分類:(一)第一類:具豐富資源、重要生態、珍貴景觀或易致災條件,其環境敏感程度較高之地區。(二)第二類:…
  18.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3條 …國土功能分區之使用原則進行管制外,並應按其資源、生態、景觀或災害特性及程度,予以禁止或限制使用。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使用地類別編定、變更、規模、可建築用地及其強度、應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條件、程序、免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
  19.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6條 …使用:一、國土保育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就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止,為妥適之規劃,並針對該使用所造成生態環境損失,採取彌補或復育之有效措施。二、農業發展地區: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及水資源供應之完整性,避免零星使用或影響其他…
  20.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39條 有前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21.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6條 …基準容積一定比率給予獎勵容積:一、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八。前項各款獎…
  22. 行政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更。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隨時檢討變更之。一、發生或避免重大災害者。二、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建議變更者。三、變更範圍之土地為公地,變更內容不涉及人民權益者。依本法第七條變更國家公園計畫,準用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
  23.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5條 …費者,其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除因天然災害及其他因素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於工程竣工查驗合格後五年內任意變更無障礙設施改善項目。
  24.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者,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26.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受災地區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改建、修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者,其申請建築執照時,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
  27.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
  28.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受災地區非都市土地內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之農舍或住宅,符合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
  29.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8條 因災害發生地層移動,致土地界址與地籍圖經界線有偏移時,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應參酌地籍圖、原登記面積及實地現況辦理測量,並修正地籍圖。前項土地因災害致界址相對位置變形者,應先由該地政機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三十日內相互協…
  30.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0條 受災地區建築物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之認定,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視實際需要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