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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 23 頁-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99條 …關為維護公眾利益或市場秩序,對於有違反本法行為之虞者,得要求期貨交易之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提示有關帳簿、文據或通知有關人員到達辦公處所說明;其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被請求人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依法得為辯護之…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0條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違反本法或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或為下列之處分,並得命其限期改善:一、警告。二、撤換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三、命令為停止六個月以內全部或一部之…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1條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或期貨業之負責人或受雇人,有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命令停止其六個月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並得對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處以前條所定之…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2條 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得以命令通知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或同業公會變更其章程、業務規則、受託契約準則及其他章則或停止、禁止、變更、撤銷其決議或處分。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3條 主管機關得於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派員監理;其監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4條 主管機關得限制期貨交易人之期貨交易數量或持有部位。期貨交易人應申報其期貨交易數量與持有部位;其申報範圍、內容及程序,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5條 任何人不得委託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期貨業之人從事期貨交易。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6條 對於期貨交易,不得意圖影響期貨交易價格而為下列行為之一:一、自行或與他人共謀,連續提高、維持或壓低期貨或其相關現貨交易價格者。二、自行或與他人共謀,提高、維持或降低期貨部位或其相關現貨之供需者。三、自行或與他人共謀,傳述…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7條 下列各款之人,直接或間接獲悉足以重大影響期貨交易價格之消息時,於該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或使他人從事與該消息有關之期貨或其相關現貨交易行為:一、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8條 從事期貨交易,不得有對作、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生期貨交易人或第三人誤信之行為。前項所稱對作,指下列之行為:一、場外沖銷。二、交叉交易。三、擅為交易相對人。四、配合交易。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9條 依本法所為期貨交易所生之爭議,當事人得依約定進行仲裁。前項仲裁,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仲裁法之規定。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2條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一、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業務。二、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結算機構。三、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四、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槓桿交易商。五、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信託…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2-1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之核心資通系統設備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2-2條 對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3條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及期貨信託事業之董事、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任人或受雇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5條 …帳簿、書類或其他有關物件或報告資料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五、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或同業公會,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文據、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文件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6條 …以下罰金:一、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但提供人不知其非法經營期貨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業務者,不適用之。二、違反第六十三條規定。三、槓桿交易商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違反第八十一條準用第六十三條規定。四、期貨服務事業負責…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9條 …提出,或對於主管機關依法所為之檢查予以規避、妨礙或拒絕。八、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同業公會,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文據、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之文件,不為製作、申報、公告、備置或保存…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21條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國外期貨交易法不再適用。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22條 本法施行前依國外期貨交易法、證券交易法及其相關規定所取得之證照或資格證書,與本法之規定不符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年內依本法之規定申請換發或核發。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6條 …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占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額度之一定比率或金額者,應申請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前項期貨交易之比率或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8條 …第四款或第五款停業或廢止營業許可之處分,尚未逾一年。十二、受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撤換或解除職務之處分,尚未逾五年。十三、經查明接受他人利用其名義充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發起人、…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期貨交易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二)「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之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在可能產生極大利潤的同時也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致基金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大幅增減,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地區及標的。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應再列示投資固定收益商品及從事期貨交易之預估比率、所投資之固定收益商品評等等級及到期期限、商品及期貨交易契約之發行者、交易對象等。九、基本交易及投資方針、範圍簡述。十、銷售開始日。十一、銷售…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4條 …記載下列事項:一、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方針、範圍,包括從事期貨交易及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之類別及其占淨資產之比例、從事期貨交易之預計最大槓桿倍數。二、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之決策過程、基金經理人之姓名、…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5條 風險因素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從事期貨交易之風險。二、從事期貨之交易契約過度集中於單一標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之風險。三、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四、流動性風險。五、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六、投資地區政治、經濟、法規變動之風…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1條 …一)淨資產總額之組成項目、金額及比率。(附表二)(二)所從事期貨交易及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之類別及其占淨資產之比例。(附表三)(三)投資單一股票金額占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者,列示該股票之名稱、股數、每股市價…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2條 …託基金保證機構之權利、義務與責任。十二、運用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與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之基本方針及範圍。十三、收益分配。十四、受益憑證之買回。十五、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十六、期貨信託事…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期貨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八十八條準用第六十一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