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4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6 / 19 頁
  1.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9條 證券商與委託人簽訂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應以下列方式辦理:一、委託人為自然人者,應持身分證、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護照正本及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親自簽訂受託契約並交付身分證明影本留存。二、委託人為未成年者,…
  2.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0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除委託人為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外,應於委託人開戶前指派業務人員說明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可能風險,且應交付風險預告書,並由負責解說之業務人員與委託人簽章存執。前項證券商解說風險作業採電子化…
  3.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1條 …券商受託買賣非集中市場交易且具衍生性商品性質之外國有價證券,委託人為非專業投資人者,證券商應建立商品適合度制度,其內容至少應包括該商品屬性評估、瞭解客戶程序及客戶屬性評估,以確實瞭解委託人之投資經驗、財產狀況、交易目的、…
  4.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2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具衍生性金融商品性質之外國有價證券,委託人為非專業投資人者,應就委託人買賣之標的種類分別向委託人充分揭露並明確告知各項費用與其收取方式,及可能涉及之風險等相關資訊,其中風險應包含最大可能損失金額。其應揭露之…
  5.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3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由委託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當面填具委託書,或業務人員依據委託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書信、電報、傳真、電話、其他電傳視訊之委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填具委託書並依規定保存客戶委託紀錄。前項委託書應載…
  6.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4條 …務推介及營業促銷活動。三、對已簽訂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之委託人,得就特定投資標的以當面洽談、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寄發商品說明書之方式進行推介。推介對象為非專業投資人者,證券商並應遵守下列事項:(一)須事先取得委託人書…
  7.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6條 …:一、不得以自有資金先行買入該有價證券,再以受託買賣方式賣予委託人。二、投資標的之發行條件限制投資人於發行後一定期間內不得提前贖回或出售該投資標的,或未有該限制者,證券商不得另行與委託人為該發行條件以外之約定。三、證券商…
  8.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9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於成交後作成買賣報告書並交付委託人。但經委託人簽具同意書且於確認成交日當天將委託買賣相關資料以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簡訊、語音或網頁程式方式通知委託人者,得免交付委託人買賣報告書。前項買賣報…
  9.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0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與委託人款券之交割應依各外國證券市場之交割期限辦理。前項各外國證券市場之交割期限,應由證券商報請公會備查,變更時亦同。
  10.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1條 …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應於其往來銀行開設交割專戶。證券商得經委託人同意將其委託指定以外幣買進、賣出之交割款項,或持有外國有價證券所生之應收款項留存於證券商於國內往來之外匯指定銀行開立之外幣專戶(以下簡稱客戶外幣專戶)。前…
  11.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2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得與委託人以書面約定,於委託人結清某一證券投資後,由國外執行下單之證券機構將買賣價金轉投資於另一種委託人事前約定符合當地國巿場規定之貨幣巿場基金或債券型基金。證券商應於每月對帳單中揭露委託人轉…
  12.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3條 證券商接受委託人委託買進之外國有價證券,除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及高資產法人客戶外,應由證券商以其名義或複受託金融機構名義寄託於交易當地保管機構保管,或委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並詳實登載於委託人帳…
  13.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4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如期與委託人履行交割,不得違背受託契約。委託人不如期履行交割,不以交割款項或交割證券交付於證券商者,即為違約。委託人違約時,證券商應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關於不履行交割違約之處理事項處置…
  14.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6條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對於證券發行人所交付之通知書或其他有關委託人權益事項之資料,應於取得時儘速據實轉達委託人。
  15.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7條 …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按月編製對帳單,於次月十日前分送委託人查對。委託人帳戶當月無成交紀錄者,對帳單交付頻率,應依證券商同業公會所定之管理辦法辦理。
  16.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8條 …益後,將實際收取之費率(有價證券有年限者應包含年化費率)告知委託人;以非專業投資人為對象而受託買賣之有價證券,前項收取費率範圍依有價證券年限,每年不得超過受理買賣該有價證券總金額之百分之零點五,未滿一年部分按比率計算之。…
  17.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8條 …不在此限。十七、代理他人開戶、申購、買賣或交割有價證券。但為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不在此限。十八、受理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代理他人開戶、申購、買賣或交割有價證券。十九、受理非本人開戶。但本會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二…
  18.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3條 …應辨識高階管理人員之身分。(二)客戶為信託之受託人時:應確認委託人、受託人、信託監察人、信託受益人及其他可有效控制該信託帳戶之人,或與上述人員具相當或類似職務者之身分。(三)客戶或具控制權者為下列身分者,除有第六條第一項…
  19.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以委託人交付、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之財產種類,定其分類。
  20.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理運用方法,分類如下:一、單獨管理運用之信託:指受託人與個別委託人訂定信託契約,並單獨管理運用其信託財產。二、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指受託人依信託契約之約定,將不同信託行為之信託財產,依其投資運用範圍或性質相同之部分,集合…
  21.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有無,分類如下:一、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依委託人是否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分為下列二類:(一)委託人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指委託人對信託財產為概括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並由受託人於該概括指定之營運範圍或方法內…
  22.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下:一、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指受託人與委託人個別訂定信託契約,由委託人概括指定信託資金之營運範圍或方法,受託人於該營運範圍或方法內具有運用決定權,並為單獨管理運用者。二、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集合管理…
  23.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指第八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金錢信託。
  24. 行政信託業辦理不指定營運範圍方法金錢信託運用準則 第4條 …值百分之十。信託業受託管理不指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其接受委託人委託管理運用資金之最低限額,由中華民國信託商業同業公會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25. 行政信託業法 第1條 為健全信託業之經營與發展,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
  26. 行政信託業法 第18-1條 …之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應載明於信託契約,並告知委託人。前項之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與行銷、訂約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7. 行政信託業法 第19條 信託契約之訂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姓名、名稱及住所。二、信託目的。三、信託財產之種類、名稱、數量及價額。四、信託存續期間。五、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六、信託收益計算、分配之…
  28. 行政信託業法 第23條 信託業經營信託業務,不得對委託人或受益人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29. 行政信託業法 第25條 …託業應就信託財產與信託業本身或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情形,充分告知委託人,如受益人已確定者,並應告知受益人。政府發行之債券,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30. 行政信託業法 第27條 …託業應就信託財產與信託業本身或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情形,充分告知委託人,如受益人已確定者,並應告知受益人。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外匯相關之交易,應符合外匯相關法令規定,並應就外匯相關風險充分告知委託人,如受益人已確定者,並應告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