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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固定場所、物品製造、加工及廠房,其定義如下:一、固定場所:指被持續利用以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業務之場所。二、物品製造、加工:指以機械、物理或化學方法,將有機或無機物質轉變成新產品者。三、廠房:指供從事物…
  2.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主管機關,或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會同各該法律之主管機關,對製造、加工該產品之工廠所訂定之設廠規定。
  3.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項所稱設廠完成,指工廠主要生產設備安裝完竣,得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業務者。
  4.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7條 …,其掌理事項如下:一、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其加工調製食品類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之生鮮、乾製、冷凍、冷藏等農畜水產品及其加工調製食品類檢驗與服務事項。三、生鮮、乾製、冷凍、冷藏…
  5.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第2條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危險物品之範圍、種類、管制量,指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授權規定之內容。
  6. 行政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 第5條 …八類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第十九類化學製品製造業工廠,其製造、加工、使用或儲存之產品屬消防法規定之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或可燃性高壓氣體者,於核准登記或變更登記時,主管機關應附加「嗣後增加生產設備或動力,如涉及製造、加工…
  7. 行政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使用之前,不得販售予食品添加物工廠作為製造加工食品添加物之原料用」之負擔。
  8. 行政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 第10條 …業標準分類第八類食品製造業及第九類飲料製造業工廠,於「製造、加工生產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及其使用原料」及「使用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於核准登記或變更登記時,主管機關應附加下列負擔:一、製造、加工生產食品或…
  9.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 第2條 …動產出生產排程。(七)應用服務軟體:指提供設計、排程、管理、加工或檢測等服務,並具有智慧化之應用軟體。(八)彈性生產:指因應少量多樣或排程調整之需要,可透過控制系統或其他軟硬體設備進行製程彈性調整之生產作業。(九)混線生…
  10.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2條 …:一、中華民國(以下同)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且申請時仍持續中。二、屬低污染事業。三、符合環境保護、消防、水利、水土保持法律及其相關規定。
  11.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3條 前條第一款未登記工廠於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事實,得以下列各款文件之一證明之:一、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既有建物證明文件及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證明文件各一:(一)既有建物,得以下列文件之一證明:1.建物使…
  12.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5條 …記申請書。二、第三條所列於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證明文件。三、主要產品製造流程圖。四、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五、工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如為華僑或外國人,檢附在臺設定居所證明文件。六、建築物配置平面簡圖…
  13.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7條 …六月二日。二、無法證明於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活動。三、有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七款或第八款所定情形。四、經工業單位認定非屬低污染事業。五、經水土保持單位認定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六、經水利單位認定位於河…
  14.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16條 …四日前擴廠而未辦理變更登記,且其擴廠部分可獨立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者,準用第二條至前條有關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之規定。
  1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68條 …累積,其濃度或含量通常不足以干擾用電設備或器具之正常運轉,當加工或製程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時,可使該粉塵懸浮於空氣中之場所。3.可燃性粉塵在用電設備或器具之上方、內部或鄰近處,累積至足以妨礙該設備或器具之安全散熱,或可能因…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91條 …之電氣元件及其附屬設備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作為電鍍加工及生產氫氣之槽體,不適用本節規定。
  17.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3條 本法所稱工廠,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熱能者。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不符前項標準而有固定場所從…
  18.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4條 …(五)違反本法規定工廠處理之查核及督導。(六)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港區、農業科技園區及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特定區內工廠之設立許可、登記、管理及輔導。(七)其他與工廠管理相關業務之輔導及監督事項。二、直轄市、縣…
  19.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6條 …廠隸屬之事業主體,以獨資、合夥、公司或依法令規定得從事製造、加工者為限。
  20.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7條 …事業名稱為廠名;一事業於同一直轄市、縣(市)、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港區、農業科技園區及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特定區內有二廠以上者,應標示廠別。
  21.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10條 …依本法規定申請登記,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始得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但國防部所屬軍需工廠,不在此限。國防部所屬軍需工廠改制為公、民營事業工廠時,應於改制之日起三年內依本法規定辦理登記。
  22.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0條 …超過一年。二、工廠主要生產設備已搬遷,經主管機關認定無製造、加工之事實。
  23.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1條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次日起十日內,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製造、加工或使用之危險物品。前項危險物品之範圍、種類、管制量及其申報之內容、期限、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
  24.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2條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已依其他法令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者,不在此限。前項保險之最低保險金額及投保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保險主管機關定之。
  25.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3條 …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再利用之易燃性廢棄物為原料從事製造、加工者,應按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該廢棄物之種類及原料儲存量。前項應申報之內容、期限、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
  26.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5條 …、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一、擅自製造、加工違禁物,經法院宣告沒收之裁判確定,由司法機關通知主管機關。二、工廠有違反其他法令受勒令歇業、或廢止工廠登記處分確定,經處分機關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7.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7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管理之同一工業區內有五家以上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工廠,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其成立區域聯防組織。前項區域聯防組織應推動下列事項:一、建構組織內工廠危險物品有關資訊系統。二、建構組織內…
  28.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8-5條 …明事項。二、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以前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事實。三、環境改善措施,包括廢(污)水處理及排放機制之規劃。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第一項工廠改善計畫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定者,應於…
  29.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9條 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工廠,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者,處工廠負責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30.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30條 …令其停工並限期完成工廠登記,屆期未完成登記仍從事物品之製造、加工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行為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至停工為止:一、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完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