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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 59 頁- 行政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7條 補習班應採行適當措施,留存個人資料使用紀錄、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之證據資料,以供必要時說明其所定計畫之執行情況。
- 行政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8條 補習班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本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規定,並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其所屬人員施以教育訓練或認知宣導,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作業程序及應遵守之相關措施。
- 行政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補習班業務終止後,其保有之個人資料之處理方式及留存紀錄如下: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個人資料管理人:指由校長擔任或指定,負責督導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訂定及執行之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二、個人資料稽核人員:指由校長指定,負責評核安全維護計畫執行情形及…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以下簡稱境外臺校)應訂定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前項計畫,應包括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個人資料管理事項。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境外臺校訂定安全維護計畫時,應視其規模、保有個人資料之性質及數量等事項,訂定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境外臺校得指定或設管理單位,或指定專人,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其任務如下:一、訂定及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包括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二、定期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情形,向管理人提出書面報告。三、依據稽核人員就安…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8條 境外臺校應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依特定目的之必要性,界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類別或範圍,並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境外臺校經定期檢視,發現有非屬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個人資料或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而無…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9條 境外臺校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之類別及範圍。境外臺校於傳輸個人資料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漏。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0條 境外臺校應依已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與蒐集、處理及利用流程,分析評估可能產生之風險,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1條 境外臺校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並區分個人資料屬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2條 境外臺校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為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境外臺校名稱及個人資料來源。境外臺校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為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拒絕接受宣傳、推廣…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3條 境外臺校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對受託者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及方式。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5條 境外臺校應訂定應變機制,在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露、竄改或其他侵害事故時,迅速處理以保護當事人之權益。前項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之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害狀況,並以適當…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6條 境外臺校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設置必要之安全設備及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前項安全設備或防護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紙本資料檔案之安全保護設施及管理程序。二、電子資料檔案存放之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配置安全防護系統或…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6-1條 境外臺校提供電子商務服務系統或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種類之資通系統時,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應用系統於開發、上線、維護等各階…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6-2條 境外臺校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國際傳輸之限制,並且告知境外臺校學生及教職員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同時對資料接收方為下列事項之監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7條 境外臺校為確實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其所屬人員採取下列措施:一、依據業務作業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適當性及必要性。二、檢視各相關業務之性質,規範個人…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8條 境外臺校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並將檢查結果向管理人提出報告。執行前項稽核之人員與第七條指定之專責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境外臺校應將第一項稽核機制,納入其內部控制及稽核項…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臺校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各項程序及措施,至少應保存下列紀錄:一、個人資料之交付及傳輸。二、個人資料之維護、修正、刪除、銷毀及轉移。三、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之權利。四、存取個人資料系統之紀錄。五、備份及還原之測試。六、…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0條 境外臺校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其所屬人員,施以教育訓練或認知宣導,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作業程序及應遵守之相關措施。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1條 境外臺校業務終止後,其保有個人資料之處理方式及留存紀錄如下: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
- 行政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3條 …料之登載、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作業;其作業程序,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資料庫除指定之專人外,任何人不得登入;資料之查閱、新增、更新及刪除,均應記錄。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8條 支持網絡各單位及學校辦理相關業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並加強資訊安全維護。
- 行政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第19條 …不得提供或揭示。前項學生資料包括如下:一、轉介單位提供之學生個人資料、評估報告、衡鑑資料、法院裁定書、心理輔導等相關紀錄。二、各業務單位因業務、課程或活動需要所建立之書面或電子檔案資料(影像、文字檔)及照片(肖像)。三、…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5條 …分之資訊,應予保密;違反保密義務者,除負相關行政責任外,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負刑事責任。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14條 …人才庫之資訊,並定期辦理人才庫專業人員之培訓。人才庫專業人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第一項人才庫之專業人員,均得依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五款規定,擔任校事會議委員。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9條 …人才庫之資訊,並定期辦理人才庫專業人員之培訓。人才庫專業人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人才庫之專業人員,均得以學者專家身分,擔任諮詢委員會、防制委員會及審議委員會之委員。
- 行政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第3條 …學生已成年者,其原法定代理人或原實際照顧者得為其家長。學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規定,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三星期內,經家長書面同意後,提供家長會有關學生之家長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