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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7 / 164 頁-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及辯護人預定證明之事實。三、準備程序整理爭點之結果。四、預定調查證據之項目、數量、範圍、次序及方法。五、排定審理計畫之結果。六、預定審理之日程。七、依本案或參考與本案類似之其他案件選任情形,是否難以順利選任國民法官、備位…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選任期日到庭通知書、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選任程序說明書及審理計畫書記載之事項。五、判決書記載之事項。六、審判長或法官於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序(以下簡稱審前說明程序)中說明之內容。七、審判…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括法務部、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調查局、行政執行署及其分署、廉政署、矯正署與所屬矯正機關、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及其他法務部所屬機關之公務人員。前二項所稱公務人員,指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所規定受…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52條 …審核小組之審查,宜採取適於該階段之合理查證方式,無庸窮盡一切調查手段。特定備選國民法官依審查當時之調查手段,尚無法確認是否有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職權行使辦法第十四條所定情形者,仍應列入名冊;其有該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情…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53條 …、防範詐騙之宣導。第一項之通知應併檢附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之調查表,詢問下列事項:一、備選國民法官是否不具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資格。二、備選國民法官是否有本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定情形。三、備選國民法官是否於當年度特定…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66條 …審查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有無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之情形,應調查當事人、辯護人、輔佐人提出之證據,或依其聲請調查必要之證據;認有必要者,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前項證據調查程序,不公開之。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1條 …十六條規定處理之。檢察官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依偵查中調查事證結果及準備程序進行情形,認為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定情事,而有聲請暫行安置之必要者,應即時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或延長暫行安置。審理本案…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3條 …另行編號保管,於各該程序終結後獨立歸檔;除審理本案之法院認有調查必要並調卷之情形外,不得併入本案卷宗內。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5條 …被告答辯、爭執與不爭執之事項。四、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事項及與本案證據共通程度。五、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預定審理時程及本案審理計畫。六、本案審理程序進行之程度。前項附帶民事訴訟之審理,由審理本案之法院依刑事訴訟…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1條 …條第二項第八款規定,於準備程序命為鑑定。前項情形,鑑定結果之調查應於審判期日為之。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4條 …一般情形合理可信賴為鑑定基礎者,不以經法院裁定於本案審判程序調查之證據為限。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5條 檢察官、辯護人聲請調查之鑑定證據,經他造爭執證據能力者,聲請人應說明其主張得為本案證據之理由。前項理由,得以下列方式或其他適當方法說明之:一、鑑定人或鑑定機關、團體之專業能力有助於事實認定。二、鑑定係以足夠之事實或資料為…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6條 法院於審判期日始裁定鑑定證據能力與調查必要性之有無者,宜均衡兼顧國民實質參與及當事人訴訟權益之維護,審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理解鑑定事項之能力、時間與精神之負擔程度,且避免使其產生預斷或偏見等事項,妥適決定是否聽取國民…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7條 檢察官、辯護人聲請傳喚鑑定人到庭詰問或調查鑑定書面報告,宜先行把握本於鑑定專業之待證事實,並確認待詰問事項之範圍、次序及內容。檢察官、辯護人為達成前項目的,宜於準備程序階段即詳細檢閱鑑定報告內容,並掌握鑑定之方法、鑑定過…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8條 …實施完畢後,得進行前項之會議,確認下列事項;惟應注意不得先行調查鑑定結果:一、於審判期日調查鑑定結果之方法。二、鑑定人於審判期日說明鑑定結果之方式及所需時間。三、檢察官及辯護人預定對鑑定人為交互詰問之事項、方式及所需時間…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0條 …、團體說明於不同前提條件下是否影響其鑑定意見。法院認為審判中調查之證據可能影響鑑定結果者,得依當事人、辯護人、鑑定人或鑑定機關、團體之請求或依職權,於詰問鑑定人前,將相關證據送交鑑定人或鑑定機關、團體閱覽。法院認有必要者…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3條 …人、辯護人及輔佐人得併同檢閱該書面鑑定報告之內容。於審判期日調查鑑定書面報告時,聲請人除宣讀鑑定報告內容外,並得以適當方式使法官、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當事人、辯護人及輔佐人得以併同檢閱該書面鑑定報告內容。前二項情形,…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6條 …於理解之方式,記載勘驗筆錄之內容。檢察官、辯護人聲請於審判中調查審判期日前實施勘驗之筆錄者,宜事先詳閱內容,確認與待證事實有關部分;認有必要者,得以簡明易理解之方式製作節本或與其他書證合併製作文書,並聲請調查該節本或合併…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7條 …事實之存否者,宜先審酌於審判中以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所定方式調查之。但認為以勘驗方式調查為適當者,仍得實施勘驗。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8條 …國民法官無法理性判斷之疑慮者,得審酌下列事項後,審慎決定聲請調查證據之項目、範圍及方法:一、依本案爭點是否確有調查該證據之必要。二、未調查該證據對認定事實或科刑之影響。三、有無其他替代之證據或調查方法足以達成相同之舉證目…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9條 調查之證據包含暴力、血腥、色情、猥褻之內容,而有致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無法理性判斷之疑慮者,審判長得依職權或當事人、辯護人之聲請,為以下之處理:一、由審判長自行或請聲請人於調查該證據前先行說明證據之性質,並提醒國民法官…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27條 檢察官因準備程序之必要,宜為下列之處理:一、擬定預定聲請調查證據之項目與待證事實。二、與辯護人聯繫,確認被告對起訴事實之意見或答辯。三、即時開示證據予辯護人或被告。四、與辯護人相互協力,共同促進訴訟程序之順暢進行。五、慎…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28條 …以具體而明確之方式整理爭點。四、確認檢察官、被告與辯護人聲請調查證據與待證事實。五、決定證據能力、調查必要性及調查證據之範圍、次序、方法。六、擬定合理可行之審理計畫。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36條 …卷證。第一項資料或記載報告內容之文書經法院依聲請或依職權裁定調查,始得作為本案之證據;其調查方式,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為之。第一項資料或記載報告內容之文書,應存放於行政尾卷或由法院造具暫管清冊暫時保管之;未…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37條 …權命為勘驗、鑑定或因其他證據方法所得之證據資料,應於審判期日調查後,始得作為認定本案犯罪事實成立與否或科刑事項之證據。前項證據資料,準用前條第四項規定。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38條 …其情事,請法院督促證人到庭。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於法院職權調查證據之情形,準用之。第一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沒收程序參與人之代理人聲請調查證據之情形,準用之。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41條 檢察官、辯護人為確認聲請調查證人之必要,或實現集中、順暢且簡明易懂之證人交互詰問,應事先詳閱偵查卷證及釐清相關事實。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44條 檢察官為說明聲請調查之證據及其與待證事實之關係,宜審慎檢視及評價偵查所得證據之內容,並參酌被告答辯,確認各該證據之待證事實。檢察官為闡明前項待證事實,宜於準備程序中先行組織證據,於綜合評價該等證據之證明力後,建立用以推認…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45條 …不爭執者,辯護人應具體說明其內容。辯護人為被告提出主張或聲請調查證據,準用前條之規定。
-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46條 …認並具體說明其意見及爭執或不爭執之陳述:一、證據之證據能力與調查必要性。二、科刑。三、保安處分。四、沒收。五、訴訟條件與起訴程序適法性。六、其他與法院作成本案裁判相關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