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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7 / 200 頁-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導、訓練、輔導、評鑑及研究相關事宜。三、再生資源再使用成效之定期檢討。四、全國性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之資料彙集及編撰。五、涉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再生資源再使用之協調或執行。六、全國性環保科技或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專用…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訓練、輔導、評鑑及研究相關事宜。三、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成效之定期檢討。四、涉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協調或執行。五、全國性環保科技或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專用區之規劃設置。六、其他有關全國性再生資源再生利用…
- 行政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12條 …關備查。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未於前項規定期限內完成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該專業技術人員之設置核定,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並應於十五日內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重行申請核定…
-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37條 …定廢止者,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之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將庫存品列冊、市售品收回列冊,分別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點驗。
- 行政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審議會應定期舉行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或迴避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非機關代表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機關代表委員不克出席時,得指派該機關人員列席,在會議中發言,但不得參…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18條 …得委託法人(以下簡稱稽核認證團體)辦理前項稽核認證作業,並應定期對稽核認證團體進行作業成效之評鑑及考核;稽核認證作業之辦理方式、評鑑、考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四項回收清除處理補貼之申請、審核、廢止…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3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二、…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39-4條 …一者,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場):一、未於一定期限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二、再利用設備故障或異常,未能於一定期限內完成修復。三、再利用產品貯存量超過一定期間之累積產出量或銷售量。四、規避、妨礙、拒絕主管…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49條 …、處理設施或設備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二項所定期限內清除處理其廢棄物、剩餘土石方。二、清除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三、清除有害…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51條 …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繳納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依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短報或漏報與回收清除處理費計算有關資料者…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58-1條 …,或屆期未提出處置計畫書、未補正、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或未依核定期程、內容執行。二、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七十一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應配合事項。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71條 …或能力。二、未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完成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或未於期限內提出處置計畫書。三、提出之處置計畫書不符規定或內容有欠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
- 行政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條 …以其他硬體所儲存之各種明細紀錄視為會計簿籍,應能於保存期間內定期或隨時按需要以一部或全部印出,並須能以各項會計憑證及財務報告相互印證。
- 行政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理計畫書並簽章。(二)確認有關許可申請文件並簽章。(三)確認定期監測報告並簽章;監督或確認設施機構委託檢測機構進行之事業廢棄物採樣並簽章。(四)確認廢棄物清除、處理契約書內容不得違反本法相關規定並簽章。(五)確認廢棄物遞…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調處申請書不合程式或有欠缺者,調處委員會得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內補正。第一項規定,於相對人提出答辯書者,準用之。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效期限為五年。申請展延文件不符規定或補正資料未能於登記機關規定期限內補正者,登記機關應於登記證有效期限屆滿前駁回其申請;未依前項規定期間申請展延者,登記機關尚未作成准駁之決定時,應於登記證有效期限屆滿日起停止營運;未於登…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0條 …其他違反本辦法或有關環境保護法規規定,情節重大。前項第七款所定期限,如有正當事由,得向登記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第5條 監督會應定期對稽核認證團體進行作業成效之評鑑及考核,其結果得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評選稽核認證團體評分項目。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第9條 稽核認證團體應依認證手冊規定期限內,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頁登錄查核行程。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第11條 …前條規定彙整製表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者。(五)未依認證手冊規定定期輪調現場稽核認證人員者。(六)現場稽核認證人員未依認證手冊規定先完成訓練者。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缺失三點:(一)評鑑考核成績未達六十分者。(二)已完成稽…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3條 …關應編撰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手冊,登載於主管機關網站並定期更新,其內容如下:一、物質辨識資料表。二、物性、化性與災害資料。三、防災設備。四、中毒之症狀。五、急救方式。六、救災方式及災後處理。新增公告之列管毒性及關注…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10條 …性化學物質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或所有人應依其公告指定期限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 第11條 …(市)主管機關就所轄事故應變車輛之配備、車身標識及出勤紀錄應定期檢查,必要時得不定期為之。事故應變車輛之所有人對於前項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分下列二種:一、定期檢測:經本法公告之公告場所(以下簡稱公告場所)應於規定之一定期限內辦理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量測,並定期公布檢驗測定結果。二、連續監測: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4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於每次實施定期檢測前二個月內完成巡查檢驗。巡查檢驗應於場所營業及辦公時段進行量測,由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操作量測或在場監督,並得以巡檢式檢測儀器量測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巡查檢驗應量…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6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於管制室內空間實施定期檢測,應委託檢驗測定機構辦理。但公告場所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者,得自行辦理檢驗測定。定期檢測之採樣時間應於營業及辦公時段。檢…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7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進行定期檢測,除細菌及真菌室內空氣污染物之定期檢測外,室內空氣污染物採樣點之位置須依巡查檢驗結果,優先依濃度較高巡檢點依序擇定之。但有特殊情形,經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檢具相關文件報…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8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進行細菌及真菌室內空氣污染物之定期檢測,於採樣前應先進行現場觀察,發現有滲漏水漬或微生物生長痕跡,列為優先採樣之位置,並得增加採樣點;規劃採樣點應分布於各棟、各樓層之公告管制室內空間樓地板上…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9條 前條進行真菌室內空氣污染物之定期檢測,室外測值採樣相對位置應依下列規定:一、公告場所使用中央空調系統設備將室外空氣引入室內者,採樣儀器架設應鄰近空調系統之外氣引入口且和外氣引入口同方位,儀器採樣口高度與空調系統之外氣引入…
- 行政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10條 公告場所應每二年實施定期檢測一次。但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優良級標章者,每三年檢測一次,其定期檢測採樣點數得減半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公告場所應實施定期檢測之期間、頻率及起算點如下:一、第一次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