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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6 / 200 頁-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9條 發行人辦理現金發行新股、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發行新股或分割發行新股時,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規定之限制。發行人申報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應敘明未採用其…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1條 …券交易所上市或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合計屆滿三年之上市或上櫃公司。二、申報時市值達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三、申報年度及前二年度未有違反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受本會依本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處分者。四、申報年度及前二年度辦理募集與發行…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2條 …補發行新股應於主辦證券承銷商出具評估總結意見之日起三十日內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辦理,且應於主辦證券承銷商出具評估總結意見之日起三個月內收足款項,並於收足款項後之次一營業日,檢具發行新股總括申報追補書(附表三之二),…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0條 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如銷售對象僅限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具之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如銷售對象非限於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公司債,應檢具發行公司債申報書(附表十四),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公開發行公司依前項規定提出申報,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發行公司債申報書即日起屆滿三個營業日生效…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發行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得檢具發行公司債總括申報書(附表十五),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並應於預定發行期間內發行完成:一、股票已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且合計屆滿三年者。但有下列情事之一,…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3條 發行人於前條預定發行期間內發行公司債,依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公告,並收足款項後之次一營業日,應檢具發行公司債總括申報追補書(附表十六),載明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報請本會備查。發行人於前條預定發行期間內發行公司債,…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4條 發行人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經申報生效後,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終止,並應於發生終止事由之日起二日內辦理公告:一、有前條第三項情事者。二、預定發行期間屆滿者。三、預定之總括發行金額已足額發行者。四、經本會為保護公益認有必要者而…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5條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以持有其他公司股票作為擔保品之有擔保公司債案件,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擔保品應以持有滿一年以上之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依櫃買中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為…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6條 公開發行公司得發行以其持有期限二年以上之其他上市或依櫃買中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股票為償還標的之交換公司債。公開發行公司發行交換公司債應檢具發行交換公司債申報書(附表十七),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7條 發行轉換公司債應檢具發行轉換公司債申報書(附表十八、附表十九),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上市或上櫃公司有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之一者,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發行轉換公司債申報書…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8條 發行以外幣計價之轉換公司債,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9條 發行轉換公司債時,應於發行及轉換辦法中訂定下列有關事項:一、發行日期。二、利率及付息方式。三、付息日期。四、公司債券種類、每張金額及發行總額。五、擔保或保證情形。六、受託人名稱及重要約定事項。七、償還方法(如到期還本、到…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0條 轉換公司債面額限採新臺幣十萬元或為新臺幣十萬元之倍數,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且同次發行者,其償還期限應歸一律。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1條 轉換公司債發行時,除上市或上櫃公司應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包銷者外,不得對外公開承銷。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2條 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一定期間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停止過戶期間外,其持有人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轉換辦法隨時請求轉換。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3條 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時,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規定之限制。興櫃股票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4條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請求轉換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填具轉換請求書,並檢同債券或登載債券之存摺,向發行人或其代理機構提出,於送達時生轉換之效力;發行人或其代理機構於受理轉換之請求後,其以已發行股票轉換者,應於次一營業日交付股…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5條 轉換公司債及依規定請求換發之債券換股權利證書或股票,除不印製實體者外,應一律為記名式。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6條 …利證書於正式交付前,除不印製實體者外,應經簽證機構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簽證。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7條 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轉換價格,發行人應於該轉換公司債銷售前公告之。前項所稱轉換價格,係指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每股股票所需轉換公司債之票面金額。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8條 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股票公司得發行公司債券與認股權分離之附認股權公司債;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不得發行公司債券與認股權分離之附認股權公司債。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9條 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應檢具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申報書(附表二十、附表二十一),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上市或上櫃公司有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之一者,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發行附認股…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0條 發行以外幣計價之附認股權公司債,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1條 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應於發行及認股辦法中訂定下列有關事項:一、發行日期。二、利率及付息方式。三、付息日期。四、公司債券種類、每張金額及發行總額。五、每張附認股權公司債給予之認股權單位數。六、附可分離認股權者,其認股權憑…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2條 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時,其公司債之面額限採新臺幣十萬元或為新臺幣十萬元之倍數。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時,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新股之股份總數,按每股認股價格計算之認購總價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債發行之總面額。興櫃股票公司發行附認股權…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3條 附認股權公司債發行時,除上市或上櫃公司應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包銷者外,不得對外公開承銷。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4條 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時之認股價格,發行人應於該附認股權公司債銷售前公告之。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5條 附認股權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一定期間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停止過戶期間外,持有人得依發行人所定之發行及認股辦法請求認股。但其認股權之存續期間不得超過該公司債之償還期限。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認股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
-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6條 發行人履行認股權義務時,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