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54 / 200 頁-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51條 雇主對於傾斜在千分之十以上之軌道區使用之手推車,應設置有效之煞車。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55-1條 …得超過該設備所能承受之最高負荷,並應設有防止超過負荷裝置。但設置有困難者,得以標示代替之。三、不得供人員搭乘、吊升或降落。但臨時或緊急處理作業經採取足以防止人員墜落,且採專人監督等安全措施者,不在此限。四、吊鉤或吊具應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61條 …作業,應依下列規定:一、如作業地點高差在一.五公尺以上時,應設置使從事作業之勞工能安全上下之設備。但如使用該積垛即能安全上下者,不在此限。二、作業地點高差在二.五公尺以上時,除前款規定外,並應指定專人採取下列措施:(一)…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65條 …,除應提供安全擋塊或安全支柱,並應規定勞工使用。但該傾卸車已設置有防止驟然下落之設備者,不在此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1條 雇主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應依下列規定:一、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二、標示嚴禁煙火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規定勞工不得使用明火。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6條 雇主對於勞工吸菸、使用火爐或其他用火之場所,應設置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7條 …並應加強通風。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前項第三款所稱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係指包括電動機、變壓器、連接裝置、開關、分電盤、配電盤等電流流通之機械、器具或設備及…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7-1條 …、火災之虞之場所,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8條 …對該輸送設備,應依下列規定:一、於操作該設備之人員易見之場所設置壓力表,及於其易於操作之位置安裝動力遮斷裝置。二、該軟管及連接用具應具耐腐蝕性、耐熱性及耐寒性。三、該軟管應經水壓試驗確定其安全耐壓力,並標示於該軟管,且使…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9-1條 …作業。五、使用槽車從事灌注或卸收作業前,槽車之引擎應熄火,且設置適當之輪擋,以防止作業時車輛移動。作業結束後,並確認不致因引擎啟動而發生危害後,始得發動。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1-1條 …進出口溫度、壓力、流量監測及警報裝置;於停電或緊急狀況時,應設置緊急排放高熱熔融物之裝置及應急冷卻設施,確保冷卻效果。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1條 …。二、氣體設備,應具有氣密之構造及防止氣體洩漏之必要設施,並設置氣體洩漏檢知警報系統。三、氣體容器之閥門,應具有限制最大流率之流率限制孔。四、氣體,應儲存於室外安全處所;如必須於室內儲存者,應置於有效通風換氣之處所;使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2條 …質,應分隔放置。五、應避免堆疊存放及搬運時造成破損溢出。六、設置冷卻用途之灑水設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3條 …危險,應採取與外界隔離及溫濕控制等適當措施。三、儲存場所,應設置一個以上獨立之溫度或溫度上升速率之偵測警報系統,可於異常時,發出警示。四、有機過氧化物操作設備,應有去除靜電等必要措施。五、戶外容器,應裝設適當避雷裝置。六…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4條 …熱媒油加熱系統之管線、閥件及泵浦,應具有防止洩漏之構造。三、設置溫度或壓力異常上升之監控及警報系統,確保不超過熱媒油之最高使用溫度及系統設計壓力。四、設置冷卻或滅火用途之必要設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7條 …定辦理:一、禁止以汽油為燃料之內燃機等機械在發動中加油。二、設置顯著之危險警告標示。三、備置化學乾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等適當之油類用滅火器材。四、油桶、輸油管等應妥為設置,以避免油料溢濺於機動車輛之引擎、排氣管或電氣設備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9條 …栓後,始得作業。四、氣體等之軟管供氣口之閥或旋塞,於使用時應設置標示使用者之名牌,以防止操作錯誤引起危害。五、從事熔斷作業時,為防止自吹管放出過剩氧氣引起火災,應有充分通風換氣之設施。六、作業中斷或完工離開作業場所時,氣…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0條 …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容器不得設置、使用、儲藏或放置於下列場所:(一)通風或換氣不充分之場所。(二)使用煙火之場所或其附近。(三)製造或處置火藥類、爆炸性物質、著火性物質或多量之易燃性物質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8條 …蒸汽及其他化學物質洩漏致危害作業勞工,應將閥或旋塞雙重關閉或設置盲板。三、應將前款之閥、旋塞等加鎖、鉛封或將把手拆離,使其無法擅動;並應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置監視人員監視。四、拆除第二款之盲板有導致危險物等或高溫液體或…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9條 雇主對於處理危險物之乾燥室,應為平房。但設置乾燥室建築物之樓層正上方無樓層或為耐火建築者,不在此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0條 …易於清掃之構造;連接於乾燥設備附屬之電熱器、電動機、電燈等應設置專用之配線及開關,並不得產生電氣火花。五、乾燥設備之窺視孔、出入口、排氣孔等之開口部分,應設計於著火時不延燒之位置,且能即刻密閉之構造。六、乾燥設備之內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5條 …相當之強度。二、室頂應以薄鐵板或不燃性之輕質材料建造。三、應設置突出於屋頂上之排氣管,其截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十六分之一以上,且使排氣良好,並與出入口或其他類似開口保持一.五公尺以上之距離。四、門應以鐵板或不燃性之堅固材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7條 …,以壓縮裝置加壓後,送至乙炔氣槽,該氣槽除依前款規定外,並應設置適當之安全閥及壓力表。三、發生器應有支持氣鐘升降之鐵柱及安全排氣管之設置。四、氣槽、清淨器、配管等之與乙炔接觸之部分,不得使用銅或含銅百分之七十以上銅合金製…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8條 雇主對於乙炔發生器應設置防止逆流或回火之安全裝置,其構造應依下列規定:一、主要部分應以厚度二公厘以上之鋼板製造,其構造應能耐內部爆炸。二、應為水封式,當氣體逆流或回火時,應能確實防止危險。三、有效水柱應為二十五公厘以上,…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9條 …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但主管及最近吹管之分岐管分別設有安全器者,不在此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0條 雇主對於氣體集合熔接裝置之設置,應選擇於距離用火設備五公尺以上之場所,除供移動使用者外,並應設置於專用氣體裝置室內,其牆壁應與該裝置保持適當距離,以供該裝置之操作或氣體容器之更換。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1條 雇主對於氣體裝置室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一、氣體漏洩時,應不致使其滯留於室內。二、室頂及天花板之材料,應使用輕質之不燃性材料建造。三、牆壁之材料,應使用不燃性材料建造,且有相當強度。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2條 …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主管及分岐管設置安全器,使每一吹管有兩個以上之安全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4條 …操作事項揭示於易見場所。五、移動式乙炔熔接裝置之發生器,不得設置於高溫、通風或換氣不充分及產生強烈振動之場所。六、為防止乙炔等氣體用與氧氣用導管或管線之混用,應採用專用色別區分,以資識別。七、熔接裝置之設置場所,應有適當…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23條 雇主對於爆破作業,如勞工無法退避至安全之距離時,應設置堅固有效防護之避難所,以防止正面及上方飛石產生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