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52 / 200 頁
  1.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指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公告,訓練牙醫師成為牙醫專科醫師之醫院及診所。
  2.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3條 牙醫師於接受牙醫專科醫師訓練前,應先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所定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以下稱第二階段考試),並完成二年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以下稱一般醫學訓練)。牙醫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
  3.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4條 …國內牙醫學系應屆畢業生,於領有牙醫師證書前,得先接受一般醫學訓練,於畢業年度之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通過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者,應即中止接受訓練;其訓練資歷,以採計六個月為限。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自國內牙醫學…
  4.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一般醫學訓練,辦理申請人與訓練機構間之選配及分發,並得委託民間專業機構、團體辦理。前項選配分發之申請資格、程序、作業方式、受理訓練之醫療機構名稱及其年度配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每年公告之。
  5.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7條 …醫醫療照護有直接助益。五、具有至少全時二年或非全時三年之進階訓練課程。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於政策上認定者。
  6.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8條 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為之。
  7.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9條 前條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之認定,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基準,定期辦理,並將符合規定之訓練機構名單、資格有效期間、訓練容量及其他相關事項公告之。
  8.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0條 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牙醫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訂定訓練計畫後辦理訓練;其接受牙醫專科醫師訓練之人數,應按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公告之訓練容量為之。
  9.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1條 牙醫師依本辦法所定之分科完成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或領有外國之牙醫專科醫師證書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者,得參加各該分科之牙醫專科醫師甄審。前項甄審,各科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但中央主管機關得依牙醫專科醫師人力供需情況增減之。
  10.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2條 …師證書,且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該地區、國家之牙醫專科醫師制度、訓練過程與我國相當者,得免筆試、口試、操作或實地考試。牙醫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應公布相關實證醫學文獻,並建置題庫為之。
  11.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5條 …醫學會之運作符合相關法令或規章。四、依各牙醫專科之特性,確保訓練品質一致,提出改善城鄉差距之相關具體措施。
  12.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1條 …物保全相關領域專業知識能力之人員,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認可訓練機構辦理之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明文件後,始得擔任。設置單位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其經地方主管…
  13.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2條 …入。四、督導實驗室、保存場所實施工作人員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訓練。五、督導每年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內部稽核,並向生安會報告稽核結果。六、督導高防護實驗室或保存、使用第三級、第四級危險群病原體之實驗室、保存…
  14.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3條 …管制作業場所實施工作人員之管制性生物材料、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訓練與知能評核。八、督導管制作業場所之生物風險管理系統運作。九、督導管制作業場所辦理生物安全、生物保全應變演習,並向生安會報告執行情形。十、督導管制作業場所發生…
  15.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6條 …性評估。九、審議實驗室、保存場所工作人員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訓練計畫。十、審議每年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內部稽核計畫,並掌握稽核結果及追蹤改善情形。十一、審議高防護實驗室、管制作業場所或保存、使用第三級、第…
  16.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6條 …群病原體與生物毒素之庫存、處分、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活動之紀錄至少三年。管制作業場所應保存管制性生物材料之庫存、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活動之紀錄至少三年,處分、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紀錄至少十年。
  17.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34條 第十一條第一項認可訓練機構,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政府機關、機構或行政法人。二、依法立案或登記,並以推動生物安全、生物保全為其業務之一之機構、法人或團體。三、開設生物安全、生物保全相關課程,並實施生物安全、生物保全…
  18.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35條 認可訓練機構,應遵行下列規定:一、每年辦理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二、編配或聘請適當師資,並提供適當之訓練場所及設備。三、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大綱,編製教材,並組成審查小組審查之。四、訂定收退費基準及服務規定,並據以執…
  19.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4條 …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處遇人員訓練課程基準,接受相關教育訓練,每年不得少於六小時。
  20. 行政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 第4條 …(以下併稱國內、外大學)或中央主管機關所開設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任前條第一項第十六款之安全資料簽署人員:一、國內、外大學醫學系、藥學系、或化粧品學、毒理學及其相關系、所畢業。二、於中華民國一…
  21. 行政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 第5條 …接受由國內、外大學或中央主管機關所開設與前條第二項相關課程之訓練至少八小時。
  22. 行政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第2條 …,定義如下:一、同儕教育人員:指曾有使用毒品經驗,經主管機關訓練合格,藉由其對毒品施用者之同理心及相關施用行為之瞭解,協助執行服務措施之人員。二、外展服務人員:指經主管機關訓練合格,在社區巡迴執行服務措施之人員。
  2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3條 …區傳染病資訊及衛生教育宣導予旅客。四、接受旅遊傳染病相關教育訓練。五、審慎安排旅遊行程、飲食、住宿,避免旅客暴露受感染或可能受污染之環境。六、提供旅遊行程、飲食、住宿及旅客個人之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明文件或護照之號碼、…
  24. 行政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經機構生物安全會通過之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二、置有經生物安全訓練合格之實驗室人員。三、備有與操作檢體相當等級之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及文件。前項指定,除書面審查外,得辦理實地訪查、驗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因應疫情防…
  25. 行政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第2條 衛生單位護理人員施行預防接種作業,應接受之訓練課程如下:一、疫苗學、接種實務、急救等至少六小時基礎教育訓練。二、每二年定期接受至少四小時之前款進階教育訓練。三、基礎及進階教育訓練,須取得學習時數證明文件。
  26. 行政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4條 …人,負責管理下列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事宜:一、辦理內部人員之在職訓練、工作量之審核及技術之確認。二、確保尿液檢驗具有完整之標準作業程序,審核該程序之修訂並記錄其日期。三、訂定及執行品質保證計畫。四、督導品質管制及品管尿液測試…
  27. 行政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6條 實驗室人員應受有相當之訓練,並具所擔任工作必備之技術。
  28. 行政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8條 實驗室應定期實施在職訓練計畫。
  29. 行政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10條 實驗室應設置人事資料檔案,其內容應至少包括學經歷、訓練紀錄、考核紀錄及現任工作簡述。
  30.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25條 …務,衛生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外送員應經衛生安全管理之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二、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污染食品之行為。三、外送箱具密封保溫效果。四、外送食品前,檢查裝備,並保持清潔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