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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融機構承受災區農地漁塭及其他農業相關設施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第2條 …,使其經常蓄積淡水或鹹水達一定深度,以供繁殖或養殖水產生物之設施。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所稱其他農業相關設施如下:一、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三條所定之農業設施。二、農舍。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所稱擔保品…
  2. 行政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一、廢棄物基本資料、試驗數量及試驗期間。二、再利用技術原理、設施及設備。三、試驗方法、程序及步驟。四、清運及再利用污染防治方式。
  3. 行政飼料工廠設廠標準 第3條 …廠房應為磚造、鋼架或鋼筋水泥之建築。二、工廠廠區周圍應有隔離設施。廠內及廠外連接主要交通之道路應舖設柏油或為水泥路面。三、原料倉庫、成品倉庫及添加物(劑)倉庫應有適當之區分。倉庫庫內地面應乾燥無積水之虞,採用水泥或其他不…
  4. 行政飼料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配合飼料工廠應具備左列檢驗設施:一、檢驗室:室內面積應寬大,足以安置檢驗設備及便於檢驗人員操作、通風及光線應良好。分析中產生毒氣者,應另設分解室並裝設排氣設備。二、檢驗設備:(一)天秤:靈敏度在○.○○一公克以下者及靈敏…
  5. 行政農田水利會費用徵收辦法 第7條 …造物,得受理申請架設橋涵、架設管線或纜線、建築通路跨越或埋設設施,並向申請人徵收建造物使用費。前項農田水利建造物所座落之土地,非屬農田水利會所有者,農田水利會依前項同意申請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建造物使用費,依農…
  6. 行政農田水利會費用徵收辦法 第9條 使用人對所施設之橋涵、管線、纜線、通路或設施應負防護責任,如有影響灌溉、排水或公共安全之虞時,農田水利會應通知使用人依期限拆除或改善;屆期未辦理者,得代為拆除或改善,並由使用人負擔費用。
  7.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4條 …租業務之農(漁)民。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借款人使用土地、用水及設施,應符合有關法令規定,其從事之農業生產應經核准或依有關法令辦理登記。第一項貸款期限最長十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貸款金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
  8.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5條 …或農民團體。九、經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興設結構型鋼骨溫網室之農民或農民團體。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借款人同時具備前項…
  9.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6條 …件。但屬申辦養殖漁業登記中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興建水產養殖設施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前項第二款但書借款人,僅得申貸資本支出貸款。第一項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收回其貸款,貸款經辦機構已請領之利息差額補貼…
  10.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公告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已取得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之農民。五、提升蛋品生產經營類:登記有案之蛋品生產運銷合作社。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目或第四款第一目申辦畜牧場登記中之農民,僅得申貸資本支出貸…
  11.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10條 …縣(市)政府核可。前項貸款期限如下:一、興建、修建或加強公共設施:最長十年。二、資本支出:最長十年。三、週轉金:最長五年。
  12.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21條 …條之貸款,屬申辦養殖漁業登記中,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興建水產養殖設施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十一、未領有定置漁業權執照之漁場、未領有漁業執照之船筏或主管機關核准建造之文件。但第十六條之貸款,檢附配偶、父母或祖父母…
  13.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28條 …為改善或新建畜禽舍或輔導漁業經營貸款用途為改善或新建室內養殖設施,以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之貸款。(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用途為新建室內養殖設施,其屋頂構造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備)材質之貸款。借款人未依貸款用途運用、未實際經營…
  14.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2條 …益地。二、考量當地水源條件、農業立地條件、農業發展與農田水利設施投資效益之相關條件,劃設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之範圍。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域,應冠以管理該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農田…
  15.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4條 …考量當地水源條件、區域水資源統籌調度、農業經營規劃及農田水利設施功能之相關條件,決定灌溉之順序、次數及水量。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範圍變更或無灌溉或排水受益事實者,主管機關得徵詢當地農民意見,並會商中央水利…
  16.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基準,劃設農田水利設施範圍:一、農田水利設施座落土地及設施邊緣。二、灌溉渠道之取水口至農田排水前。三、農田排水渠道之農田排水口至農田排水終點。
  17.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7條 農田水利設施範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變更之:一、農田水利設施新建、變更或部分毀損、滅失、拆除。二、地形、地貌或其他地理環境之改變。三、配合水利、地政或其他法令規定。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已無農田水利設施,或不再具備農…
  18.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8條 …列資格之一者,得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一、提高土地運用效益或增進公共利益之土地所有權人。二、公共建設之興辦人。三、周遭農田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
  19.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9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農田水利設施兼作其他使用(以下簡稱兼作使用)之項目如下:一、架設橋涵。二、建築通路跨越。三、埋設設施。四、架空纜(管)線。五、搭配水。六、配合政府重大政策,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事項。
  20.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1條 …申請之目的、依據。二、申請相關土地座落地點。三、影響農田水利設施管理維護者,其應變措施。四、涉及工程者,其工程設計圖說。五、涉及搭排者,其排放水量、水質檢測報告及切結書。六、現場照片。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1.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3條 …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不具備第八條所定資格。二、申請兼作使用,非屬第九條所定項目。三、申請施設銜接農田水利設施之溝渠、箱涵、排水管線或其他構造物(以下簡稱銜接設施),或申請許可…
  22.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4條 …規定提供之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之期限。二、申請兼作使用、銜接設施,或一般家戶或農舍申請搭排者,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二十年。三、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引取,或前款以外之申請人申請搭排者,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五年。
  23.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6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經許可者,其申請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後,始得動工:一、涉及變更圳路者,應無償提供變更後圳路所需土地,並設定不動產役權或地上權登記予主管機關使用。二、前款所需土地,其用地屬非都市土…
  24.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7條 …變更。但涉及施工、搭排或引取之時間、地點或水量、妨礙農田水利設施之灌溉或排水功能或有妨礙之虞者,應事先提出申請。前項申請,準用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
  25.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23條 道路主管機關於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之土地,設置道路供通行使用,應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屬公路路線系統者,依公路法第四條規定之制定程序辦理。二、屬市區道路者,依市區道路條例第六條規定,核定後公布施行。三、非…
  26.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24條 本辦法施行前,既有與農田水利設施互相穿越之公路、道路、鐵路箱涵等公共設施,其農田水利設施之管理維護責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興建公共設施,其影響之農田水利設施,由興建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及清淤;有造成農田水…
  27.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25條 第七條第三項之主管機關於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廢止前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後移由其他使用單位負責管理維護、第九條第六款之許可、第十二條之通知補正、第十三條之不予許可、第十四條之許可、第十五條之展延、第十七條之變更、第十…
  28.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得視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地理環境、水源分配、灌溉排水設施及經濟效益,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內設置灌溉管理組織。前項灌溉管理組織定名為管理處,並冠以其所在地區、水系或埤圳之名稱。
  29.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3條 …及管理。二、灌溉用水秩序維護及水利小組業務輔導。三、農田水利設施興建、管理、改善及維護。四、農田水利設施災害預防及搶救。五、灌溉管理組織內專任職員之人事管理。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所屬資產管理及收益。七、主管機關及行政…
  30.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7條 工作站之職掌如下:一、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灌溉排水設施之維護、管理、歲修、改善、違規取締及防汛之搶險。二、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引水、輸水、分水之管理及調節。三、水利小組工作之指揮考核。四、水利糾紛之協調處理。五、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