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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1 / 200 頁-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0條 …為確保客戶之權益,信用卡業務機構出售信用卡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契約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一、不得將不良債權再轉售予第三人,並應委託原出售之信用卡業務機構或該信用卡業務機構指定或同意之催收機構進行催收作業。二、應遵守銀行…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2條 …準,由有權人員核准轉銷,並彙報董(理)事會備查。但外國信用卡公司得依其總公司授權程序辦理。發卡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逾期帳款比率超過主管機關規定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調整之,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依銀行法相關規定採行監理措施。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4條 …業報告書。二、經會計師查核且報經董(理)事會通過或外國信用卡公司負責人同意之財務報告。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6條 …用卡業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一、變更公司章程。二、變更資本總額。三、變更機構營業處所。四、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五、受讓他人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經核准之事…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2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報,並副知中央銀行:一、開業。二、變更重大營業計畫。三、發生或可預見重大虧損情事。四、發生重大訴訟案件。五、發生違反本條例或主管機關依本條例所…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3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辦理業務,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依照證券商辦理業務之有關法令辦理;對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辦理業務之應遵循事項,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證券商於限期內據實提報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5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應於每季及每月營業終了後十日內,於「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依相關報表格式,申報業務相關之季報表、資產…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6條 外國證券商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盈餘之匯出,於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帳列盈餘併入該外國證券商在我國分公司盈餘,向金管會申報後始得匯出。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7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應併入其總公司計算淨值、財務比率及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並應維持金管會規定之比率。證券商淨值、財務比率及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連續三個月低於金管會規定之比率者,金管會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金管會得暫停其國…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8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外幣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證券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與客戶辦理外幣間買賣,惟經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後,得代理客戶辦理外幣間買賣。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因…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9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所定各款業務,應依本辦法、主管機關之規定、各交易巿場當地之法規、交易所及自律機構之規章為之。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9-1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第五款所定帳戶保管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客戶委託帳戶保管業務,其客戶對象屬境內專業投資人者,應以證券商名義於外匯指定銀行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外匯存…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1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及其經理人、受僱人不得轉介投資人至國外證券商開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之經理人及受僱人從事前項轉介行為,視為該證券商授權範圍內之行為。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2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外幣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事先評估其風險及效益,並訂定相關經營策略及作業準則,向金管會申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經核准辦理外幣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後,對於個別外幣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辦理,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3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之經理人資格,須符合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及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但依該規則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充任者,應具備國際金融專業知識或外匯業務之經驗。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1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應遵循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主管機關所定應取得或驗證之文件、資料或資訊(如附件)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所定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等規定,確實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納入內部控…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3-2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得透過海外機構或專業人士(以下簡稱中介人)依本辦法及洗錢防制法等規定,或不低於前開規定之標準,協助對境外客戶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其執行方案及中介人名單應報金管會備查:一、中介人協助…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3-3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於辦理新開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不得將境內客戶推介予代辦公司,或勸誘、協助境內客戶轉換為非居住民身分於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開戶。二、應加強瞭解開戶往來目的、帳戶用途及預期之交易活動,境外法人客戶如涉有…
- 行政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一)理事、監事:姓名、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社及其他公司之職務、選(就)任日期、任期、初次選任日期及本人、配偶持有之社股數、所具專業知識之情形。理事、監事屬法人社員之代表者,應註明法人社員名稱及該法人社員認購社股…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總經理或秘書長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2條 期貨交易所之組織分會員制及公司制,其設立應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許可。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9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應為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10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十億元。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兼營期貨結算機構業務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二十億元。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11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發起人,應於申請設立許可時,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存入新臺幣二億元,該存入款項,得以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代之。前項之金融機構為經本會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之銀行。第一項存入款項,經許可設立者,於公司辦理設立登記後,…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12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設立,應由全體發起人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一、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五)。二、章程。三、發起人名冊(格式如附件二)及發起人會議紀錄。四、場地、人力及軟、硬體設備情形說明。五、由期貨結算機構出具承諾辦…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13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設立,應自本會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公司設立登記,並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核發許可證照:一、申請書(格式如附件六)。二、公司執照影本。三、公司章程及業務規則。四、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
-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 第5條 …(直轄市為財政局)處理,並副知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縣、市政府(直轄市為財政局)經評估信用合作社之業務經營有損及社員及存款人權益之虞時,專案輔導小組應即派員列席信用合作社理事會及授信審議委員會,並促請研提自…
-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 第6條 …應即擬具處理意見函報財政部處理,並副知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 第7條 …關資料,輔導機關(構)除提供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外,應保守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