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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2條 …所稱寵物業,指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定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
  2.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4條 …。寵物業之評鑑,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動物保護團體、業者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
  3.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5條 …明文件。七、寵物業許可證懸掛。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規定,於寄養業者不適用之;前項第六款規定,於買賣業者不適用之。第一項查核結果未符合規定者,依本法相關規定裁處之。
  4.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6條 …(市)主管機關公告之評鑑項目。前項第三款至第七款規定,於寄養業者不適用之;前項第七款規定,於買賣業者不適用之。
  5. 行政農田水利法 第29條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前項行為人屬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有前三項所定情形之一,且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者,得加重其罰鍰最高額至新臺幣二千萬元。依前四項規定處罰…
  6.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6條 化製場應與委託化製處理業者簽訂委託化製死亡畜禽書面契約。委託化製死亡畜禽書面契約應記載化製原料來源場防疫統一編號。化製場應於簽約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前項防疫統一編號線上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備查。終止契約時,亦同。
  7.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7條 化製場應自行或委託運輸業者載運死亡畜禽;其屬委託載運者,化製場與受委託運輸業者應簽訂化製原料委託載運書面契約,並送化製場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備查。委託載運書面契約應記載化製原料運輸車所有人之姓名及車號。
  8.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9條 委託化製處理業者應填寫委託清除化製之原料來源單甲、乙、丙三聯,隨原料交給化製場自行或委託之化製原料運輸車,其駕駛應予核對後簽收,並將丙聯交委託化製處理之業者收執,甲、乙二聯隨車攜帶備驗,並於運抵化製場時交付化製場以供核對…
  9.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11條 化製場或運輸業者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於化製原料運輸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始得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申請查驗。
  10.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12條 化製場或運輸業者每年應就其化製原料運輸車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申請查驗消毒設備、防漏密閉設備,經查驗合格者,發給消毒設備、防漏密閉設備合格證。合格證有效期限為自每年發證生效日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前項申請查驗時,其同一…
  11. 行政動物用藥品委託製造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委託製造:指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於申請動物用藥品製造許可證時,或動物用藥品製造許可證有效期限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委託其他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全程或階段性製造動物用藥品。二、階段性製造:指動物用藥…
  12. 行政動物用藥品委託製造管理辦法 第3條 委託製造之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以下簡稱委託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一、依法具有權利能力之自然人或法人、依法設立之機關(構)或學校。二、經核准並取得動物用藥品製造許可證。但申請動物用藥品新藥檢驗登記,並併同依本辦法申請核准委…
  13.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十八條所定抽樣及查驗。五、本法第二十五條所定對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之檢查。六、本法第二十六條所定對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販賣業者、獸醫診療機構、禽畜與水產養殖業者、飼料製造業者或其他使用動物用藥品者之抽取樣品、稽查及抽樣檢查…
  14.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經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廢止有關許可證之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其動物用藥品及其已在市面待出售限期收回者,應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製造或輸入合於規定之動物用藥品,應由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清查該業者庫存數量,並於每瓶…
  15.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用原料,指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製造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製造之製劑、成藥所需之原料藥。
  16.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管理辦法 第3條 輸入自用原料之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一、動物用藥品製造廠經主管機關檢查及評定符合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規定。二、二年內未曾違法轉讓或轉售自用原料。
  17.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管理辦法 第4條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為之:一、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二、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影本。三、該批自用原料之檢驗規格、檢驗方法及檢驗成績書。檢驗成績書應載明製造廠名稱、地址、…
  18.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管理辦法 第5條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原料批號與申請所附檢驗成績書不符者,應於海關放行後三十日內補正實際輸入之原料檢驗成績書。未依前項規定補正,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再次發生前項不符情形時,應先補正實際輸入之原料檢驗成績書,報經中央主管機關…
  19.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管理辦法 第6條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應置簿冊,逐批記錄輸入自用原料之品名、輸入日期、使用數量、銷毀數量等資料,並保存二年供查核。前項簿冊應製成報表按月陳報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0.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第5條 …應由進料口至出料口採一貫密閉式作業為原則,其未採一貫密閉式作業者,如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產生,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及負壓操作。十二、產生粉塵、使用有機溶劑或涉及危險性物品等之作業場所,其各項電氣設施,應視工作需要,採用防爆型、…
  21. 行政屠宰作業準則 第8-1條 屠宰場自行或委託運輸業者運送家畜禽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之車輛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裝載前應檢查運輸車輛之裝備,並保持清潔衛生。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日光直射、雨淋、撞擊、車內積水或其他足以導致車內溫度或濕度劇烈變動之情形。三…
  22. 行政成品農藥委託加工管理辦法 第2條 農藥生產業者於該成品農藥加工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得委託具有加工同一劑型成品農藥能力之農藥生產業者加工農藥。前項委託加工以委託一家為限。
  23. 行政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 第4條 非農藥生產業者依前條規定申請輸入農藥原體,應委託農藥生產業者輸入。前項受委託輸入之農藥生產業者申請輸入農藥原體時,應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併同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轉讓申請。
  24. 行政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 第6條 農藥生產業者申請第二條第二款農藥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農藥簡要理化性及毒理試驗資料。二、輸入後加工或分裝而專供輸出者,應提供具有加工或分裝同一劑型設備之證明文件一份;製造農藥原體者…
  25. 行政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 第7條 農藥生產業者申請第二條第三款農藥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農藥簡要理化性及毒理試驗資料。二、加工成品農藥者,應提供具加工同一劑型設備之農藥許可證影本一份;製造農藥原體者,應提供製程說明…
  26. 行政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 第12條 …依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提出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農藥生產業者應於每批農藥輸出後三個月內檢附輸出憑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7. 行政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為辦理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之評鑑,得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農糧署及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代表、植物保護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辦理協調、規劃及執行評鑑相關事宜。
  28. 行政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評鑑實施計畫辦理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之評鑑,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前項所定評鑑實施計畫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其內容應包含評鑑範圍、項目、方法、程序、評鑑業者家數基準及獎金額度等事項…
  29. 行政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第5條 經評鑑為特優等或優等之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主管機關得公開表揚,並核發獎牌或獎勵金。
  30. 行政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農藥管理人員執行下列業務,應於所登錄之農藥販賣業者營業處所為之:一、提供農藥管理、販賣、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之諮詢。二、管理農藥販賣場所之安全及防護。三、確認本法第二十九條第六款所定備置簿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方式登記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