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5 / 25 頁-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2條 …人員,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以下簡稱附幼)依下列規定進用之人員:一、於本條例施行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以現職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身分任園長。二、於幼照…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3條 …住民區公所或國立學校,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聯合公開甄選作業。但幼兒園或學校未有開缺或第一學期以聯合公開甄選方式作業,並有備取名單足供當學年使用者,不在此限。前項前段規定,於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及國立學校…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4條 …六個月。第一項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其期間未滿三個月者,由幼兒園或學校自行辦理,得免經公開甄選;三個月以上者,由幼兒園或學校公開甄選,並免依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辦理。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6條 …甄選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七人,委員中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或曾任幼兒教育及照顧研究或從事幼兒教育及照顧相關工作者;其外聘委員及任一性別委員,應各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聯合公開甄選作業,其甄選會委…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定之。第三條第二項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其為推動族語、歷史及文化教育之需,於辦理第一項人員甄選時,得就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認證通過並有證明文件者,酌予加分,且應明定於甄選簡章…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8條 …定辦理遷調作業,應尊重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之意願。國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其遷調作業,得委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1條 …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外,幼兒園或學校不得拒絕進用。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經達成遷調而未報到,致影響其他幼兒園或附幼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遷調者,各該遷調均失其效力,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仍留原幼…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2條 幼兒園或學校應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其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契約進用人員之權利義務。二、擔任工作項目及工作考核。三、契約期間工作報酬及給酬方式。四、其他必要事項。前項契約範本,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約情形者,仍依原規定薪資給付。前項以外契約進用人員之薪資,各幼兒園或學校得依其擔任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應具備之知能條件,自行議定,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規定之最低工資。幼兒園或學校新進用之契約進用人員,其職稱為教保員者…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4條 幼兒園或學校應依相關保險法令,為契約進用人員投保。幼兒園或學校應依下列規定,為契約進用人員辦理退休或資遣相關事宜:一、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之工作年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二、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工作年資,依勞…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7條 …情形之一者,年終考核不得考列甲等:一、有曠職之紀錄。二、未經幼兒園園長或學校校長同意,擅自在外兼課兼職。三、因病已達延長病假。四、事、病假合計超過二十八日。五、工作不力致影響整體業務之完成或推展,有具體事實。六、影響幼兒…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8條 …縣(市)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幼兒園或學校,為辦理契約進用人員考核,應設契約進用人員考核小組(以下簡稱考核小組);其任務如下:一、平時考核紀錄及獎懲結果之初核或核議。二、年終考核及專案考核之…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9條 …分之一,且應有契約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代表二人以上。但該機關、幼兒園或學校任一性別總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或契約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未達二人者,不在此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20條 …)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首長覆核。二、前款以外人員:由幼兒園或學校之考核小組初核後,報幼兒園園長或學校校長覆核。但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報各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首長覆核。前項…
-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21條 …考核之人員,應確實保密,並遵守行政程序法有關利益迴避之規定。幼兒園或學校辦理甄選作業者,其甄選委員、考評人員如已知為參加甄選者之實習輔導教師時,應自行迴避,且不得擔任閱卷、評分工作。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2條 …國民中學部(以下簡稱國中部)、國民小學部(以下簡稱國小部)或幼兒部,與其他特殊教育學校連同其分校、高中部、高職部、國中部、國小部或幼兒部之合併。(二)學校財團法人將其他學校財團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改隸為其所屬私立學校。五、…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6條 …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7條 …教育階段法規規定辦理。特殊教育學校得同時依各教育階段法規設置幼兒部、國小部、國中部、高中部、高職部;各學部之設立、變更、停辦及合併,本標準未規定者,依其所設學部之教育階段法規規定,設有多學部者,依其最高學部教育階段法規規…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0條 …、主任、組長:各處、室置主任一人;各組置組長一人。四、教師:幼兒部及國小部,每班置教師二人;國中部、高中部及高職部,每班置教師三人。五、導師:(一)幼兒部、國小部及國中部,每班置導師二人,由教師兼任之。(二)高中部及高職…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五項及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2條 幼兒園教保及照顧服務,以幼兒為主體,遵行幼兒本位精神,秉持性別、族群、文化平等、教保並重、尊重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之原則辦理,並遵守下列原則:一、營造關愛、健康及安全之學習環境。二、支持幼兒適齡適性及均衡發展。…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3條 …教保及照顧服務,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尊重、接納及公平對待所有幼兒,不得為差別待遇。二、以溫暖、正向之態度,與幼兒建立信賴之關係。三、以符合幼兒理解能力之方式,與幼兒溝通。四、確保幼兒安全,關注幼兒個別生理及心理需求,適時…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4條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之起訖日期,第一學期為八月三十日至翌年一月二十日,第二學期為二月十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應教學需要或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托育需求,有調整起訖日期之必要,且調整後…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5條 幼兒園得視園內設施設備與人力資源及幼兒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之需求,經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幼兒過夜服務;其過夜服務之相關資料應予留存,以供查考。幼兒園提供前項過夜服務者,所照顧幼兒之總人數不得超…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6條 幼兒園依本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提供臨時照顧服務者,其全園幼兒人數,不得超過設立許可證書所載之核定招收總人數。前項服務於教保服務時間提供者,班級人數及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應符合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於延長照顧服務…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7條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8條 幼兒園每日應提供幼兒三十分鐘以上之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活動前、後應安排暖身及緩和活動。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9條 幼兒園每學期應至少為每位幼兒測量一次身高及體重,並依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載入幼兒健康資料檔案,妥善管理及保存。幼兒園應定期對全園幼兒實施發展篩檢,對於未達發展目標、疑似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之幼兒,應依特殊教育法及兒童…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0條 幼兒園應保持全園之整潔及衛生。幼兒個人用品及寢具應區隔放置,並定期清潔及消毒。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1條 幼兒園應準備充足且具安全效期之醫療急救用品。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